學達書庫 > 譚恩美 > 接骨師之女 | 上頁 下頁
三一


  事到如今,我能說什麼呢?我只得跟她爭辯:「我決不能離開我公公,還有你。」

  「不,不,你不必陪我這個老頭子,」我聽見公公說。「我一直想跟你說,我可能要再婚了。沒錯,我是要結婚了。我知道你會怎麼想。老天爺都要笑我荒唐,我也覺得好笑。」

  「您要跟誰結婚?」我問。我想不出他怎麼會有時間去會女人。他平時都呆在店裡,只是偶爾出門處理零碎事物。

  「她就住在我們隔壁。就是原先隔壁書店家的寡婦。」

  「這麼一來,我看很清楚了嘛,應該讓茹靈陪格魯托芙小姐回美國去,」于修女說。「要不了多久,潘老師就要娶新媳婦,被老婆支派的不亦樂乎,茹靈沒必要非留下來不可。」

  高靈很是猶豫了一會,才說,「沒錯,這樣安排最好。就這麼定了。」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故作大方地說,「我可不能拋下親妹妹不管。」

  「我算不上是你親妹妹,」高靈說。「你先去。你去了以後,再當保證人送我出去好了。」

  「啊,瞧,我就知道你想去!」我忍不住點破她。反正現在大局已定,我這麼明說出來也沒什麼影響。

  「我可沒這麼說,」高靈說。「我是說萬一將來局勢變了,我非走不可的話,再教你送我出去。」

  「那何不你先出去,過後你給我當保證人呢?你若留下來,你那個丈夫還不使勁折磨你,把你揉搓夠了才算?」我是真心誠意的為她擔心。

  「可我也不能拋下親姐姐啊,你不是也不肯拋下我嗎?」高靈說。

  「別跟我爭了,」我對她說。「我比你大,你得聽我的。你先去,過一個來月我就去香港,等著你給我寄保證書,我再走。」

  高靈本該推讓,說應該讓她留在香港等。可她沒有。她只是問:「只要一個月就可以給別人當擔保了?有這麼快嗎?」

  儘管我根本不知道這行不行得通,到底要過多久新移民才能給別人當擔保,可我還是說,「說不定連一個月都不用呢,」我心裡還以為她會答應等在後面。

  「真有這麼快啊,」高靈驚歎。「要是真能這麼快就接你出去,我先走也成,不過我這麼做完全是為了趕緊離開我那個死鬼老公。」

  就在這時,賴利太太回來了。于修女宣佈說:「我們決定了,讓高靈陪伴格魯托芙小姐到三藩市去。」

  我震驚之下,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那天晚上,我反復地想,自己究竟怎麼會失去了這個寶貴的機會。我很生氣,覺得是高靈耍了我。可轉念一想,我跟她姐妹一場,也為她高興,她一走,就能夠離開福男了。我就這麼翻來覆去地想,兩種念頭來回翻騰。臨睡前,我想明白了,這就是命。不論發生什麼事,這就是我的新命運。

  每天晚上,當我回到我在香港棲身的房間,躺在小床上,都得捂塊濕毛巾在胸口上,藉以消暑。小屋裡悶熱得要死,連牆壁都在出汗,我還不能開窗通風,因為我住在九龍地區魚市場街上。房子並不面朝市場,朝著市場的那一面散發出清晨海洋的氣味,鹹濕刺鼻。我住在九龍城裡,緊挨著一條臭水溝,地勢低,晚上魚販子一桶一桶的水潑下去,把魚鱗魚血內臟什麼的都沖到這邊來。我呼吸到的空氣散發出死亡的氣味,那股惡臭一吸進來,就好像有人把手伸進我肚子裡,把五臟六腑全挖出來一樣,教人噁心得要命。打那以後,所謂「香港」的「香」,在我印象裡,就是這麼股氣味。誰又能料到,我在香港苦熬了兩年多光景,才最終踏上了開往美國的航船。來到這塊沒有鬼魂也沒有毒咒的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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