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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兇手連續在三個不同的地方留下自己的指紋,一步一步讓警方走進心理陷阱裡。沒有人會想到兇手犯案不戴手套是為了這個原因,而無頭屍體則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讓警方不敢確定屍體真的是林浩山本人。」

  我簡直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可是……可是……問題是那具無頭屍體並沒有動過盲腸手術啊!而林浩山的病歷則記載他有。盲腸總不會又重新生出來吧?」

  「你別忘了李敢當是醫生。他當然有辦法私自竄改林浩山的病歷檔。其實,更精確地說。要不是出現某種巧合,讓他找到機會在病歷上動了這麼一個手腳,光憑製造假指紋,他的膽子也許不可能大得敢去實行這個犯罪計畫的。」

  「那,李敢當的運氣也太好了吧!警方一時失察,沒有好好判斷好這些指紋是誰的,才會一直不知道無頭屍體就是林浩山。」

  「不儘然是如此。兇手的這個詭計,確實是要依賴一點運氣沒錯,但如果你是警方,你也極可能犯同樣的錯誤。」小江說,「在病歷表、指紋以及蒙面的三重誤導下,警方根本毫無理由繼續認定死者是林浩山。除非,到兵役單位去,調閱林將近三十年前的指紋資料來,才會發現這個假造指紋的詭計。鬼才知道能不能找到。但是,就算知道那些指紋是假的又如何呢?頂多是又看穿了一層兇殺佈置的布幕罷了,警方仍然無法鎖定兇手的身分,因為李敢當永遠不可能被懷疑。」

  「小江,我很難想像……」我發現自己在喘氣,「你所推論的一切,竟然完全是立足於否定所有物質證據的基礎上!」

  「因為,表面上的物理證據,是可以任意製造的。對兇手而言,他希望讓別人設想到哪個錯誤的方向去,只要他時間充裕,就有辦法憑空生出足夠多的誤導性物證。尤其是——和真相完全矛盾的物證,可以讓兇手完全不受懷疑,讓警方永遠離不開這座迷宮。

  「沒錯。案件中物質性的證據構成了一座龐大的迷宮,而設計這座迷宮的兇手就站在出口。你當然可以選擇進入這座迷宮,努力走到出口。走迷宮一定要有一套方法才可能走出去,但無論是什麼方法都不能保證必然可以走出去。因為這座迷宮有許多兇手設置的陷阱,一踏入陷阱以後就別想離開了。而要分辨哪一條是通道哪一條是陷阱卻非常困難。

  「像我這種名偵探啊,是不會想進入這座迷宮和兇手玩捉迷藏的啦。我會直接去思考,誰有能耐製造這座迷宮,想出是誰設計的。反正最重要的關鍵也正是在迷宮的設計者啊。不必進迷宮走來走去,直接去出口抓人,多省事啊!但這招可不是人人都會唷。」

  對於這個奇妙的解謎哲學我無話可說。所有號稱名偵探的傢伙,好像都會來上這麼一段。

  「但是……這一切都太巧了吧?」我爭辯道,「他剛好弄到林浩山的病歷,剛好與他共同計畫假綁架案,剛好拿他來當無頭屍體,剛好我眼睛方面的疾病被他拿來利用,製造無頭活屍的魔法,剛好我家對面鄰居的四樓房間出租,最後完全犯罪!……世界上哪有靠這麼多巧合才能達成的犯罪計畫?」

  「錯了。我想你是把『天衣無縫』誤當成『巧合』了。你提的問題,是誤以為『狀況』在配合『詭計』是吧?但實際上,犯罪計畫是人想出來的,而這種計畫則必須配合周遭的狀況做出最妥善的安排,也就是『詭計』配合『狀況』,如果配合得絕妙就叫『天衣無縫』。就拿離開房間的方法為例好了,我跟你說過方法有很多種。而兇手則是因為他為了監視你,先租了那個房間,後來才想出『天網』的方法,並不是他先想出『天網』,再去要求人家把房間租給他。如果他一開始並沒有租什麼房間來監視你、影響你,那他設計犯罪計畫的方向從最初就會完全不同了!其他部分也是一樣。他先發現你的眼睛缺少立體感,所以才拿到犯罪計畫裡來用。不可能是先想出那個『魔法』,再設法去找個完全合適的人來看吧?」

  陳小江稍稍停頓了一會兒。鄭紹德一句話都沒說,我聽見他的呼吸聲十分和緩。

  「讓我們以李敢當為兇手,重新檢視一遍『富商林浩山遭搶劫殺人案』吧,」小江說。

  「去年十一月八日晚上十點,李敢當開車前往林家。在林浩山妻子沒有看到他的情況下,潛入他的臥室。他在那裡清除林浩山的指紋,並且留下自己的。也許他進行這件事,已經好幾天了。接著他前往鳳山找你,把你帶到耀勝食品公司辦公室,這個部分剛才已經說明過了。

  「你們在朱作明辦公室裡跳過鬼輪魔舞,被釘入木箱之後,林浩山就登場了。這應該是假綁架案計畫裡的一部分,李敢當說服林,要他佯裝被害人,頭上套著黑布進朱作明辦公室。林浩山為了讓朱作明相信他也受害,聲音當然會裝得含糊不清,而他們這樣做的目的,自然就是為了保險櫃裡的兩千萬。他們需要朱作明的密碼。

  「這可能也是林浩山設定的。是第一與第三個密碼的原因吧!為了達到恐嚇的效果,他們演出歹徒脅迫受害者的對手戲,林浩山假意被迫說出第一個密碼。好啦,對朱作明來說,他看到林都願意說出第一個密碼了,那第二個密碼還有什麼好隱瞞的呢?這就是這場戲的心理圈套。如果朱作明設定的是第一個密碼,縱然他是個性格懦弱的人,也不見得願意立刻講出密碼呢。在這個假綁架真搶劫的罪案中,爭取時間拿到錢是最重要的事。

  「然而李敢當內心卻有更險惡的計畫。裕忠,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被帶去命案現場的原因。等保險櫃的門一打開,接下來的事。林浩山就完全意料不到了。李敢當把握機會,很快殺了林浩山。林一直專心在演戲欺騙朱作明臉上又蒙著黑布,根本來不及反應就死了。因為蒙了黑布,李敢當才能這麼輕易地讓林浩山一刀斃命。林浩山的戲份,到此結束。李拿出安眠藥,強迫朱吞服,將他的頭套上黑布,並把林的屍體拖到對面去,施展『無頭活屍魔法』。這個部分也談過了。

  「等『無頭活屍魔法』成功,他隨後回到朱作明的辦公室,開始進行命案的最後處理,也就是製造假的物質證據。那時朱作明已經因為安眠藥而開始昏迷了。套上黑布有多重的意義:一、讓人無法確定死者的身分;二、引發別人產生魔法祭典的超自然聯想;三、最後的處理不能讓漸漸失去意識的朱作明看見——他拿出綁架信,擦拭乾淨以後再印上自己的指紋和朱的指紋——這才是綁架信真正的作用!如果用來傳遞勒贖訊息的工具是電話而不是信件,那就達不到誤導的效果了。朱作明或許可以模糊地感覺到自己的手被人移動,但絕對不知道自己正在那些信件上留下指紋。

  「等這些瑣事都做完以後,拿個已經準備好的皮箱,兩千萬裝一裝,就可以走了。回家睡個覺,事情還沒完喔,隔天員警會打電話通知,要把重要的證人送過來。而那份他拿給員警的供詞嘛……根本就是他老早就編造好的。你看了也不會承認你曾經說過這樣的話,然後警方就會說你有雙重人格,或是真的瘋了。

  「只要你因為害怕被別人當成瘋子,而不敢對警方說出你看到的事情,警方就很難接近命案的真相。這就是為何李敢當必須花費那麼多工夫,必須讓你看見無頭活屍的原因。唯有讓你真正相信魔法的存在,你才會不敢對別人說出你看到的事。

  「或許你真的有精神病吧,但那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他故意把你的病講得很嚴重,讓警方認為他們對你最好敬而遠之。」

  聽陳小江說話的語氣,他似乎是全部說完了。身旁不遠處亮起白色燈光。我想那不是路燈就是從醫院視窗泄出來的吧。

  「裕忠。關於我的推理,你有沒有什麼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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