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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懂了沒?因為他們是共犯,所以殺死林浩山的真凶李敢當,才有辦法完美地將警方查到的所有嫌疑,全部指向林浩山!林浩山捏造了假私生女、林浩山製作了假綁架信、林浩山不希望報警、林浩山給錢要大樓管理員離開、林浩山不是那具無頭屍體、林浩山租了你家對面四樓的房間……

  「製造共犯,借此回避嫌疑。當警方將偵查方向鎖定在嫌疑犯林浩山身上,對於你的狀況又毫無瞭解,只知道你是瘋子、滿口瘋言瘋語,自然會忽略應該搜查的重點——李敢當醫師。他把你放在犯罪現場,而警方發現你以後,就會立刻送回他手上,他可以借著醫師的身分,有效隔絕你和警方的接觸,不讓警方深入地瞭解你。製造嫌犯和控制證人,雙重方向。」

  「我懂了。他們兩人搶走朱作明的一千萬之後,李敢當為了自身的安全,所以後來找機會又殺了林浩山。」

  「不是,不是啦!我剛剛很明白地說了——李是在假綁架案當時,一併殺死林浩山的——這就跟無頭屍體之謎有關了。至於離開房間的反密室之謎、錯視魔法之謎,在本案只不過是點綴而已。說真的,就算知道後面兩個謎團的真相,也很難會去相信李敢當就是兇手,是吧?因為除了你之外,他和案件幾乎沒有任何關係。」

  我無力地點點頭。

  這個以真實面目治療我數年的精神科醫生,原來竟也是使我瘋狂、誘我犯罪的蒙面幻影?他並非指導我走向光明,而在指導我陷進黑暗?

  我忽然懂了。為什麼幻影要穿上黑衣,連狗頭面具都是黑色的。因為醫生的服裝是白色的。以完全相反的兩種服裝顏色示人,可以給人完全不同的印象,同時讓我在面對同一個人時,無法做出正確的聯想。

  我的精神疾病一直好不起來,也是這個原因嗎?李敢當隨心所欲地利用藥物控制我的心智及情緒,使我永遠處在瘋狂與幻覺的世界裡……

  可是,共犯林浩山又是怎麼死的?

  「不過,反過來想,他和案子的唯一關聯就是你,所以在我找出魔法的解釋之後,唯一的嫌犯就指向他了。你身上那些被用來『製造魔法』的病徵,李從來沒提起過。但李在醫學方面是個天才,以他這麼超群的智慧,不可能診斷不出來。所以很顯然的,他刻意隱瞞了此事,從來沒有寫在你的病歷報告上,你的父母也都不知道。從另一角度來看,這麼奇特的『魔法』,恐怕也只有像他這麼聰明的人,才創造得出來。

  「總之,知道他是兇手以後,一切都好辦了。那具無頭屍體的身分為何、林浩山的下落也都馬上能知道。」

  「可是……我還是不知道啊……」

  「很簡單,無頭屍體就是林浩山!」

  「什麼?但……」

  「你要說指紋對不對?哎呀,那個都是假的啦!」

  「假的?」

  「乖乖聽我解釋,」小江好像對我一連串的疑問感到不耐,他舉起手要我安靜,「我想你一定有聽小鄭講過無頭屍體的詭計對不對?兇手與被害者的身分互換。一具穿著A衣服的無頭屍體,與一個逃走的嫌犯B。所有人都以為是B殺了A,這是根據屍體的服裝來判斷的。然而,事實上卻是A殺了B,替B的屍體換上自自己的服裝,並將B的頭帶著逃走。如此一來, A可以讓B背負殺人犯的罪名。而且永遠逍遙法外。

  「在合理的情況下,A與B一定是宿怨極深,而且眾所皆知。如果是B被謀殺了,那嫌犯必然非A莫屬。這時無頭屍體的詭計才真正派得上用場。若非如此,B即使被殺了,也不會有人懷疑到A身上,A當然不需要費時費力地去砍下B的頭顱。

  「後來你知道嘛,因為指紋鑒識科技的進步,這個方法已經沒人再用了。對警方而言,他們只要去找一些A的指紋來比對一下,就可以輕易察覺死者是B而不是A,單獨比對兩組指紋花不了多少時間的。當然有一種作法是用硫酸毀掉死者的指紋,可是這反而會更引起警方對屍體實際身分的懷疑。總而言之,無頭屍體是個很古老的詭計。

  「時至今日,如果警方遇到一具無頭屍體,貫徹始終的作法就是——先找出被害者留在其他場所的指紋,然後與屍體比對。如果符合,一切沒問題;如果不一樣,那這具無頭屍就是被兇手偽裝過了。

  「以本案來說,警方在命案現場找到三種指紋:其中兩種是朱作明和你的,而第三種則自然判定為林浩山所有;另外在綁架信上找到了兩種指紋,其中一種是朱作明的,另一種和前面的指紋一樣,所以也是林浩山的,最後,林浩山自宅的臥室裡也找出幾枚指紋,這又和前面兩種指紋都符合。

  「但以上三種指紋,卻和無頭屍體的指紋不符。也就是這樣,警方才會判定無頭屍體並非林浩山,所以林浩山就是兇手嘍!警方就是這樣想的!

  「可是,這裡卻出現一個巨大的盲點。你想想看,倘若這三個地方的指紋,其實都不是林浩山本人的呢?很明顯的,這具林浩山的屍體,就會被警方判定為並非林浩山!

  「所以你知道了吧!這剛好是無頭屍體詭計的逆向操作方法。A殺了B,然後利用假指紋讓人以為這具無頭屍體不是B。而什麼是假指紋呢,當然就是兇手A自己的指紋嘍。

  「不過這種逆向操作的方法,有一個很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兇手本人必須避免被警方要求比對指紋。像你、像朱作明一開始就被警方發現留在命案的現場,為了鑒識現場狀況,他們一定會要求你們留下自己的指紋,作為比對的樣本。而像林的妻子、蘇艾惠,雖然不在現場,但因為和死者有關聯,警方也很可能會採集她們的指紋。

  「至於我啦、小鄭啦、高組長啦、謝主編啦,都是極不可能被警方要求採集指紋的。還有一個人也不可能——也就是兇手,精神醫學諮詢專家李敢當醫師。

  「由於自己不可能被懷疑涉案,於是可以放心留下自己的指紋,並借此誤導警方對無頭屍體身分認定的方向。警方一直找不到符合屍體身分的指紋,那這具屍體就永遠被判定為身分未知。這就是李敢當大膽的犯罪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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