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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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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動機!」我突然想到這個重要的關鍵,「李敢當為什麼要殺林浩山?你並沒有對這一點做任何解釋!」 「我沒講,是因為我也不知道啊。我剛剛問你的問題是『關於我的推理』,動機的問題可不在這當中哦。事實上,這個動機要是李敢當自己不講,警方也查不到的。要是查得到,那李敢當那個『無頭屍體』的逆向操作詭計不就沒用了吧?從動機的方向下手,一定一無所獲,李敢當就是對這一點非常有自信,才敢使用那個詭計——這個詭計雖然讓警方完全想不到,但是那些他所留下的指紋、那些被誤認為是被害者的指紋,卻是確立兇手罪行的致命關鍵哪! 「你應該有聽過所謂的『重回現場』吧?員警在偵查過程中。如果遇到瓶頸,只要再回去現場重新思考,就很有可能發現以前沒有注意過的小事。其實啊,對兇手來說,他們也會『重回現場』唷——亦即,在命案發生後,兇手必然會以各種警方察覺不出來的面貌,出現在『命案之網』裡,愈聰明的兇手。他出現時的面貌也就愈讓人無法懷疑。比方說員警啦、法官啦、甚至偵探啦……但是,只要他們一出現,他們所表現出來的異常行為就會明白告訴我們:『不用找了,我就是兇手。』差別只在於我們是否能一眼看出而已。而,要讓一個殺過人的兇手永遠不出現在『命案之網』裡、永遠不去關心命案的後續發展,卻絕對是違背人情與常理的…… 「裕忠,後來你知道這個案子公開資料上說是怎麼破的嗎?」這時候久未說話的鄭紹德,怕陳小江演說病的癮又犯了,於是插話說,「警方眾志成城,突破瓶頸,終於找到與林浩山宿怨甚深的嫌犯李敢當醫生,而現場留下的假指紋正足以將李敢當定罪。整件案子解釋成——他們兩人利用假綁架案搶劫朱作明的一千萬,但李敢當則痛下毒手殺了共犯。完全不關你的事。 「我從局里弄到一份李敢當的自白書,就是準備這次見面要給你的。裡面其實不太像什麼供詞啦,反而像是兇手內心的自剖呢。他在裡面把動機和作案方法寫得相當詳細。你不是想寫書嗎?我想你可以把這份手記附在書末。」 「咦?你要寫書啊?」小江十分興奮地說,「那可要把我寫得很聰明——人物介紹必須注明清楚『名偵探』三個字哦。我想,你一定會是個很棒的華生!應該說——你是最好的華生,福爾摩斯最真摯的密友。」 「是嗎?」聽到這裡我不禁笑了。 只是我還是很難相信,我過去的生活是一座巨大的幻影之城。一切的知覺都是人為的,都是兇手為了達成他自私的目的,所故意捏造出來的。我的生命究竟是夢境,還是現實?笛卡兒之所以提到一個迷亂我們各種知覺的鬼靈精,是因為他認為「人類由於可以懷疑所聽、所見的一切之真實與否,所以人不能懷疑『可以懷疑一切』的懷疑作用本身」。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地懷疑一切,我都必須存在,否則我無法懷疑;即使我被欺騙,我也必須預先存在,否則無法受到撒旦的欺騙;即使我是在作夢,我仍然必須預先存在,否則我無法做夢。「我思故我在」這句話即導源於此。 所以,我是存在的。經過這個事件,至少我發現到自己是真真確確地存在於這世上。一個人若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也不算白活了吧?多少人能夠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呢?或許人都必須在知道自己受到欺騙以後,才會發現到自己的存在? 「小江,」我說,「我最後還有一個問題想問你。這個問題你一直沒有告訴我答案。我甚至因此誤以為你是兇手!」 「問吧。」 「在你病房的衣櫃裡,放了一個狗頭面具和一塊黑布。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啊!我居然忘記帶走了……」陳小江從原本開朗的樣子一下子變得很羞愧,「事實上是這樣的。在一開始知道你涉案的時候,我是很想讓你告訴我詳細的案情啦。讓你說出來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我直接問你、不停問你,問到你願意說;第二種就是假扮幻影,出現在你的面前,突破你的心防,讓你自動說出來。不過,第二種方法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不用。如果只為了破案的目的,就要你重捨命案當晚恐怖的記憶,那實在太殘忍了。」 我又笑了。笑得甚至想哭。 「你看,朋友不是白當的。我對你很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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