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港臺文學 >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 上頁 下頁 |
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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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琪坐在地上胡思亂想。老師的打呼聲跟牲口一樣,顏楷似的筋肉分明。總是老師要,老師要了一千次她還每次被嚇到。這樣老師太辛苦了。一個人與整個社會長年流傳的禮俗對立,太辛苦了。她馬上起身,從床腳鑽進被窩,低在床尾看著老師心裡想這就是書上所謂的黧黑色。他驚喜地醒來,運球一樣運她的頭。吞吞吐吐老半天。還是沒辦法。果然沒辦法。他的裸體看起來前所未有地脆弱、衰老。他說:「我老了。」思琪非常震動。也不能可憐他,那樣太自以為是了。本來就沒有預期辦得成,也不可能講出口。總算現在她也主動過了,他不必一個人扛欲望的十字架了。她半是滿足,半是淒慘,慢吞吞地貓步下床,慢吞吞地穿衣服,慢吞吞地說:「老師只是累了。」 毛毛先生的珠寶店是張太太介紹給伊紋的。伊紋剛搬來的時候,除了念書給思琪她們,便沒有其他的娛樂,給老錢太太看見她一個人讀書又會被罵。 毛毛先生本名叫毛敬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上門的貴婦太太們叫他毛毛。與年輕人親熱起來,貴太太們也自覺得年輕。毛毛先生懂這心理,本來他就是怎樣都好的一個人。漸漸地,竟沒有人知道他的本名,他自己也像是忘了的樣子。 伊紋第一次去毛毛的珠寶店,剛好輪到毛毛先生看店。一般總是毛毛先生的媽媽看店,而毛毛先生在二樓設計珠寶或是選寶石。珠寶店的門面倒也說不上是氣派或素樸,就是一家珠寶店,很難讓人想到別的。 伊紋其實早已忘記她什麼時候第一次見到毛毛了,只是不知不覺間習慣要見到他。但是毛毛先生記得很清楚。伊紋那天穿著白底碎花的連身無袖洋裝,戴著寬簷的草帽,草帽上有緞帶鑲圈,腳上是白色T字涼鞋。伊紋按了門鈴,推開門,強勁的季風像是把她推進來,洋裝整個被吹胖,又迅速地餒下去,皺縮在伊紋身上,她進屋子把帽子拿下來之後,理頭髮的樣子像個小女生。雖然說總是伊紋來去,而毛毛坐在那裡,但毛毛再也走不出去了。伊紋整個人白得像一間剛粉刷而沒有門的房間,牆壁白得要滴下口水,步步壓縮、進逼,圍困毛毛的一生。 毛毛向伊紋道午安,伊紋一面微微鞠躬一面說她來看看。「請問大名?」 「叫我許小姐就好了。」那時候伊紋剛結婚,在許多場合見識到錢太太這頭銜的威力,一個人的時候便只當自己是許小姐。毛毛本能地看了伊紋身上的首飾,只有右手無名指一枚簡單的麻花戒。或許只是男朋友。毛毛立刻被自己的念頭嚇到。「有要找什麼嗎?」 「咦,啊,我也不知道。」伊紋笑了,笑容裡有一種極其天真的成分,那是一個在人間的統計學天然地取得全面勝利的人才有的笑容,一個沒有受過傷的笑容。「要喝咖啡或茶嗎?」 「啊,咖啡,咖啡太好了。」伊紋笑眯了眼睛,睫毛像電影裡瑪麗·安托瓦內特的扇子。毛毛心頭涼涼的,是屋外有冰雹的涼,而不是酒裡有冰塊的涼。那麼美的笑容,如果不是永遠被保護在玻璃雪花水晶球裡,就是受傷。 伊紋順一順裙子,坐下來,說她想看那對樹枝形的耳環。小指長的白金樹枝上細細刻上了彎曲的紋路和環狀的樹節,小鑽像雪一樣。伊紋被樹枝演衍出來的一整個銀白色宇宙包圍。伊紋四季都喜歡——就像她喜歡生命而生命也喜歡她一樣——但是,硬要說,還是喜歡冬天勝過夏天,抬起頭看禿樹的細瘦枯手指襯在藍天上,她總感覺像是她自己左手按捺天空,右手拿支鉛筆畫上去的。伊紋用雙手捧起咖啡杯,不正統的姿勢,像在取暖。小羊喝奶一樣嘬嘴喝咖啡,像是為在雪花樹枝面前穿得忒少而抱歉地笑了。從來沒有人為了他的珠寶這樣入戲。 伊紋在鏡子前比了比,卻忘了看自己,只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那小樹枝。她自言自語道:「好像司湯達啊。」毛毛先生自動接下去:「薩爾斯堡的結晶鹽樹枝。」伊紋把耳朵,小牙齒,長脖子,腋下都笑出來。「第一次有人知道我在自言自語什麼。這對耳環就是從司湯達的愛情論取材的。是嗎?」伊紋說破了毛毛,卻覺得此刻是毛毛看透她。毛毛很動盪。仿佛跌進鹽礦裡被結晶覆蓋的是他。他身上的結晶是她。她是毛毛的典故。她就是典故。伊紋不覺得害臊,新婚的愉悅還停留在她身上,只覺得世間一切都發乎情,止乎禮。伊紋從此喜歡上毛毛這兒,兩個人談文學一談就是兩三個小時。偶爾帶走幾個從文學故事幻化而來的首飾,伊紋都覺得像走出烏托邦。走出魔山。走出糖果屋。她不知道對毛毛來說這不只是走出糖果屋,根本是走出糖果。 這時候毛毛先生只知道她是許小姐。在樓上對著鏡子偷偷練習叫你伊紋。叫我伊紋就好囉。 伊紋常常帶三塊檸檬蛋糕來找毛毛,一塊給毛媽媽,一塊給毛先生,一塊給自己。一面分,一面倔強地對毛毛先生說:「不能怪我,那麼好喝的咖啡沒有配蛋糕實在太狠心了。我就是草莓季也不買草莓蛋糕,毛先生知道為什麼嗎?」 「不知道。」你笑得像草莓的心。「因為草莓有季節,我會患得患失,檸檬蛋糕永遠都在,我喜歡永永遠遠的事情。」伊紋接著說下去,「學生時期我跟坐在隔壁的同學變成好朋友,我心底都很害怕,如果她不是坐我隔壁,我們還會是朋友嗎?又對自己這樣的念頭感到羞愧。」 「所以許小姐不是路過?」伊紋又笑了:「對,我不是路過。」看著你切蛋糕的時候麻花戒指一閃一閃的。毛毛沒有說,那如果你知道你第一次按門鈴,走進來,那一串「鈴」字在我身上的重量,你還會按嗎?伊紋繼續說:「所以啊,我喜歡比我先存在在這世界上的人和事物,喜歡卡片勝過於E-mail,喜歡相親勝過於搭訕。」毛毛接了下去:「喜歡孟子勝過於莊子,喜歡Hello Kitty。」成功逗你笑了,你笑得像我熬夜畫設計稿以後看見的日出,那一刻我以為太陽只屬於我。我年紀比你大,我比你先存在,那你可以喜歡我嗎?毛毛低頭鏟咖啡豆,低頭就看見伊紋有一根長頭發落在玻璃檯面上。一看心中就有一種酸楚。好想撿起來,把你的一部分從櫃檯的彼岸拿過來此岸。想把你的長頭發放在床上,假裝你造訪過我的房間。造訪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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