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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家園(2)


  當我表示要把燈送給那一家人的時候,他們很客氣的推辭了一下,我立即不好意思起來。覺得自己太唐突了。可是當他們答應收下的時候,我又大大的歡喜了一場。忘了,這只是兩盞髒得要命的老燈籠,還當寶貝去送人呢。

  分別的時候,交換了地址,一下發現都住在臺北市的南京東路四段,只差幾條巷子就是彼此的家,我又意外的驚喜了一次。

  那是我不會忘記的一天——認識了在臺北工專教授「工業設計」的賴一輝教授,認識了在實踐家專教授「色彩學」的陳壽美老師,又認識了他們的一對女兒;依縵、依伶。

  再驚喜的發現,那些侄女們的兒童書籍——《雅美族的船》、《老公公的花園》、《小琪的房間》,這些書籍裡的圖畫,都是陳壽美老師的作品。

  為什麼直覺的喜歡了這家人,總算有了一部份的答案——我愛教書的人,我仰慕會畫畫的人。雖然他們是留學美國的,我也很接受。因為在那次旅行之後,我自己也立即要去美國了。那是一九八四年的春節。

  在機場揮淚告別了達尼埃和歌妮的第二天,我將衣服丟進箱子,暫別了父母,飛向美國加州去。那時,還在教書的,搶著寒假的時間,再請老同學代課到春假,使我在美國得到了整整六個星期的休息。那一年,因為燃燒性的狂熱投入,使得教書的短短兩個學期中,失去了十四公斤的體重。我猜,大概要停了,不然死路一條。

  美國的時候,媽媽打電話來,說,「那個好可愛的妹妹賴依伶,送來了一大棵包心菜,說是去橫貫公路上旅行時買下來的,從來沒有吃過那麼清脆的包心菜。」

  丁神父來信,告訴我:「你的朋友賴老師一家帶了朋友來清泉,還給我買了核桃糖。」

  我正去信給依伶,她的來信已經埋伏在我的信箱裡了。厚厚的一封,細細小小的字,寫了好多張,又畫了地圖,將她和全家人去橫貫公路旅行的每一個地方都畫了出來。最後,把那些沿途亂丟垃圾的遊客大罵了一頓,又叫我以後寫文章也應該一起來罵。我深以為是。

  這一家人,以後就由最小的依伶,十五歲吧,跟我通起信來。

  休息了六個星期,忘不了學校和學生,急急趕了回來,務必教完了下學期才離開。我日日夜夜的改作業,人在臺北,卻沒有去賴家探望。他們體恤我,連依伶都不叫寫信了。那個學期沒能教完,美國的醫生叫我速回加州去開刀。我走了,搬出了教職員宿舍,搬去母親借我住的一幢小公寓去。把書籍安置妥當,和心愛的學生道了再見。

  媽媽的公寓在臺北市民生東路底的地方,叫做「名人世界」,二十三坪,夠住了。我一個人住。

  鄰居,很快的認識了,左鄰、右舍都是和藹又有教養的人。不很想走,還是抱著衣服,再度離開臺灣到美國去。「家」這個字,對於我,好似從此無緣了。

  在美國,交不到什麼朋友,我拚命的看電視,一直看到一九八四年的年底。

  「當我知道隔壁要搬來的人是你的時候,將我嚇死了!」少蓉,我的緊鄰,壓著胸口講話。我嘻嘻的笑著,將她緊緊的一抱,那時候,我們已經很熟了。我喜歡她,也喜歡她的先生。

  「名人世界」的八樓真是好風好水,鄰居中有的在航空公司做事,有的在教鋼琴,有的教一女中,有的在化工廠做事。有的愛花,有的打網球,李玉美下了班就寫毛筆字。這些好人,都知道我的冰箱絕對是真空的,經過我的門口,食物和飲料總也源源不絕的送進來「救濟難民」。

  我的家——算做是家吧,一天一天的好看起來,深夜到清晨也捨不得睡的,大廈夜班的管理員張先生,見了我總是很痛惜的說:「昨天我去巡夜,您的燈又是開到天亮,休息休息呀!身體要緊。」他講話的語氣,我最愛聽。

  我不能休息,不教書了,寫作就來,不寫作時,看書也似搶命。

  住在那幢大樓裡,是快樂的,我一直對父母說:「從管理員到電梯裡的人,我都喜歡。媽媽,如果我拚命工作存錢,這個公寓就向你和爸爸買下來好不好?」他們總是笑著說:「你又絕對不結婚,也得存些錢養老。媽媽爸爸的房子給小孩子住也是天經地義的,安心住著,每天回家來吃晚飯才是重要,買房子的事不要提了。」

  每天晚上,當我從父母家回到自己的公寓去時,只要鑰匙的聲音一響。總有那個鄰居把門打開,喊一聲:「三毛!回來了嗎?早點睡喔!」

  我們很少串門子,各做各的事情,可是,彼此又那麼和睦的照應著。

  「名人世界」裡真的住了一個我敬愛的名人——孫越,可是很少看見他。一旦見了,歡天喜地。

  我的朋友,由大樓一路發展出去,街上賣水果的、賣衣服的、賣杯子的、賣畫的、賣書的。小食店的,自動洗衣店的、做餃子的、改衣服的,藥房、茶行、金店、文具……都成了朋友,三五日不見,他們就想念。

  我不想搬家,但願在臺灣的年年月月,就這麼永遠的過下去。

  「三毛姐姐:我們快要搬家了,是突然決定的。那天,媽媽和我到延吉街附近去改褲子,看見一家四樓的視窗貼著『出售』的紅紙,我們一時興起,上去看了一下,媽媽立即愛上了那幢房子。回來想了一夜,跟爸爸商量後,就去付了定金,所以我們現在的家就要賣了。如果你不來看一下我們的小樓和屋頂花園,以後賣掉就看不到了,如果你能來——」

  看著依伶的信時,已是一九八五年的二月了,正好在墾丁相識一年之後。這一年,常常想念,可是總也沒好意思說自己想去,他們那方面呢,怕我忙,不敢打擾,都是有教養的人,就那麼體恤來體恤去的,情怯一面。

  看了信,我立即撥電話過去,請問可不可以當天晚上就去賴家坐一下?那邊熱烈的歡迎我,約好在一家書店的門口等。我從父母家吃過晚飯,才走三分鐘,就看見了依伶的身影。

  再走三分鐘,走到一排排如同臺北市任何一種灰色陳舊的公寓巷子裡,就在那兒,依伶打開了樓下公用的紅門,將我往四樓上引。

  那兒,燈火亮處,另外三張可親的笑臉和一雙拖鞋,已經在等著我了。

  進門的那一零間,看見了柔和的燈光、優雅的竹簾、盆景、花、拱門,很特別的椅子、鋼琴、書架、魚缸、彩色的靠墊……目不暇給的美和溫暖,在這一間客廳裡發著靜靜的光芒。

  來不及坐下來,壽美將我一拉拉到她的臥室去,叫我看她的窗。即使在夜裡,也看到,有花如簾,有花如屏,真的千百朵小紫花,垂在那面窗外。

  「來看你的紗燈,」依縵對我說。我們通過曲折的拱門之外,穿過廚房、走到多出來的一個通道,有寬寬的窗臺,那兩盞燈,並掛在許多盆景裡,而我的右手,一道木制的樓梯,不知通向哪兒?

  「上去嗎?」我喊著,就往上跑。

  四樓的上面啊,又是一幢小樓,白色的格子大窗外,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小花園。

  我在哪裡?我真的站在一幅畫的面前,還是只不過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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