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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家園(1)


  那天,其實我們已經走過了那座被棄的紅磚屋。走了幾步,一轉念頭,就往右邊的草叢裡踩進去。

  達尼埃和歌妮停下了步子,歌妮喊了一聲:「有蛇!」我也不理她,向著破屋的地方大步走,一面用手撥開茅草,一面吹口哨。

  當我站在破磚破瓦的廢屋裡時,達尼埃也跟了上來。「做什麼?」他說「找找看有沒有東西好撿。」我張望著四周,就知道達尼埃立即要發脾氣了。

  這一路下來,由臺北到墾丁,開車走的都不是高速公路,而是極有情調的省道,或者根本是些小路。達尼埃和歌妮是我瑞士來的朋友,他們辛苦工作了兩三年,存了錢,專程飛到臺灣來看我。而我呢,放下了一切手邊的工作,在春節寒假的時候,陪著他們,開了一輛半舊的喜美車,就出發環島來了。

  就因為三個人感情太好,一路住旅館都不肯分開,總是擠在一間。也不睡覺,不然是拚命講話,不然就是在吵架。達尼埃什麼時候會生氣我完全瞭解。

  只要我撿破爛,他就氣。再說,一路下來,車子早已塞滿了我的所謂「寶貝」,很髒的東西。那叫做民俗藝品,我說的。歌妮同意,達尼埃不能妥協。

  「快走,草裡都是蚊子。」達尼埃說。

  「你看——」我用手往空了的屋頂一指,就在那沒有斷裂的梁下,兩盞細布中國紗燈就吊在那兒。

  「太髒了!你還要?」

  「是很髒,但是可以用水洗乾淨。」

  「不許拿。」達尼埃說。

  我跳了幾次,都夠不上它們。達尼埃不幫忙,冷眼看著,開始生氣。

  「你高,你跳呀——」我向他喊。他不跳。

  四周再張望了一下,屋角有根破竹竿,我拿過來,輕輕往吊著紗燈的細繩打了一下,那一對老燈,就落在我手裡了。梁上嘩嘩的撒下一陣灰塵弄得人滿身都是,達尼埃趕快跳開。

  歡喜的觀察了一下那一對燈,除了中國配色的大紅大綠之外,一盞燈寫著個「柯」姓,另一盞寫著「李」姓。

  我提著它們向歌妮跑去,她看見我手裡的東西正想快樂的叫出來,一看身後達尼埃不太好看的臉色,很猶豫的只好「呀!」了一聲。

  「走,前面有人家,我們討水去沖一沖。」

  「算不算偷的?Echo,是不是偷的?」歌妮悄悄的追著問。我笑著也不答。屋頂都爛了的空房子,大門也沒有,就算偷,也是主人請來的呀!

  向人借水洗紗燈,那家人好殷勤的還拿出刷子和肥皂來。沒敢刷,怕那層紗布要破,只有細心的衝衝它們。乾淨些,是我的了。

  「待會兒騎協力車回去,別想叫我拿,你自己想辦法!」達尼埃無可奈何的樣子叫著。他一向稱我小姐姐的,哪裡會怕他呢。

  那輛協力車是三個人並騎的,在墾丁,雙人騎的那種比較容易租到,我們一定要找一輛三個人的。騎來的時候,達尼埃最先,歌妮坐中間,我最後。這麼一來,在最後面的人偷懶不踩,他們都不知道。

  向土產店要了一根繩子,把紗燈掛在我的背後,上車騎去,下坡時,風來了,燈籠就飛起來,好似長了翅膀一樣。土產店的人好笑好笑的對我用台語說:「這是古早新嫁娘結婚時帶去男家的燈,小姐你撿了去,也是馬上會結婚的哦!」歌妮問:「說什麼?」我說:「拿了這種燈說會結婚的。」

  「那好呀!」她叫起來。達尼埃用德文講了一句:「神經病!」就拚命踩起車子來了。

  我們是清早就出發的,由墾丁的「青年活動中心」那邊向燈塔的方向騎,等到餓了,再騎回去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

  在一間清潔的小食店裡,我們三個人占了三張椅子,那第四張,當心的放著兩盞看上去還是髒兮兮的燈籠。達尼埃一看見它們就咬牙切齒。

  點了蛋炒飯和冷飲。冷飲先來了,我們渴不住,捧著瓶子就喝。

  也就在那個時候,進來了另外四個客人,在我們的鄰桌坐下來。應該是一家人,爸爸、媽媽,帶著十五、六歲的一對女兒。

  當時我們正為著燈在吵架,我堅持那輛小喜美還裝得下東西,達尼埃說晚上等我和歌妮睡了,他要把燈丟到海裡去。進來了別的客人,我們聲音就小了,可是彼此敵視著。恨恨的。

  就因為突然安靜下來了,我聽見鄰桌的那個爸爸,用著好和藹好尊重的語調,在問女兒們想吃什麼,想喝什麼。那種說話的口吻。透露著一種說不出的教養、關懷、愛和包涵。

  很少在中國聽見如此可敬可親的語氣,我愣了一下。「別吵了,如果你們聽得懂中文,隔壁那桌講話的態度,聽了都是享受,哪裡像我們。不信你聽聽,達尼埃。」我拍打了達尼埃一下。

  「又聽不懂。」歌妮聽不懂,就去偷偷看人家,看一眼,又去看一眼。結論是,那個媽媽長得很好看,雖然衣著樸素極了,可是好看。

  於是我們三個人一起去偷看鄰桌的四個人。

  歌妮會講不太好的英文,達尼埃一句也不會。歌妮又愛跟人去講話,她把身子湊到那一桌去,搭訕起來啦!

  那桌的爸爸也聽見了我們起初在講德文,他見歌妮改口講英文,就跟她講起某一年去德國旅行的事情來。說著說著,那桌年輕極了的媽媽,笑著問我:「是三毛嗎?」我欣喜的趕快點頭。

  不知道為什麼非常喜歡結交這一家人。他們的衣著、談吐、女兒、氣質,都是我在臺灣少見的一種投緣,很神秘的一種親切,甚而有些想明白的跟他們講,想做一個朋友,可不可以呢?

  後來,我們開始吃飯,我一直愣愣的看著那兩盞死命要帶回臺北的燈籠。我把筷子一放,用德文讀:「我要把這兩盞燈,送給隔壁那桌的一家人。」

  「你瘋了!瘋啦!」達尼埃這才開始護起燈來。「沒商量,一定要送,太喜歡他們了。」

  「那你一路跟我吵什麼鬼?」達尼埃說。

  「要送。他們是同類的那種人,會喜歡的,我在旅行,只有這個心愛的,送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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