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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夜(1)


  我們一共是四個人——拉蒙、巧諾、奧克塔維沃,還有我。

  黃昏的時候我們將車子放在另一個山頂的松林裡,便這樣一步一步的走過了兩個山谷,再翻一個草原就是今夜將休息的洞穴了。

  巧諾和奧克塔維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無雲的天空那樣廣闊的托著他們的身影,獵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裡時隱時現。

  山的棱線很清楚的分割著天空,我們已在群山的頂峰。

  極目望去,是灰綠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黃的茅草,是禿兀的黑石和粗獷沒有一棵樹木的荒山,偶爾有一隻黑鷹掠過寂寞的長空,這正是我所喜歡的一種風景。

  太陽沒有完全下山,月亮卻早已白白的升了上來,近晚的微風吹動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氣裡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發的氣味。在這兒,山的莊嚴,草原的優美,大地的寧靜是那麼和諧的呈現在眼前。

  再沒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將綁在鞋上以防滑腳的麻繩解開來,遠望著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來時的路,真有些驚異自己是如何過來P的。

  拉蒙由身後的谷裡冒了出來,我擦擦汗對他笑笑,順手將自己掮著的獵槍交給了他。

  這一個小時山路裡,我們四人幾乎沒有交談過。這種看似結伴同行,而又彼此並不相連的關係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說話更是能使我專心享受這四周神奇的寂靜。於是我便一直沉默著,甚而我們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見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還能走嗎?馬上到了。」拉蒙問。

  我笑笑,站起來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繩子好似陷進兩肩肉裡似的割著,而我是不想抱怨什麼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過我又大步走去。

  齊膝的枯草在我腳下一批一批的分合著,舉頭望去,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已成了兩個小黑點,背後的太陽已經不再灼熱,天空仍舊白花花的沒有一絲夕陽。

  這是我回到加納利群島以後第一次上大山來走路,這使我的靈魂喜悅得要衝了出來,接近大自然對我這樣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著曠野的生命,踏在厚實的泥土中總使我產生這麼歡悅有如回歸的感動。跟著這三個鄉下朋友在一起使我無拘無束,單純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塊石頭。

  事實上那天早晨我並不知道自己會來山裡的。我是去鎮上趕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擠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攤子旁碰到了另一個村落中住著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鎮來買木材。「這裡不能講話,我們去那邊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裡對拉蒙喊著。

  「就是在找你呢!電話沒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過來。

  拉蒙是我們的舊識,四年前他給我們做過兩扇美麗的木窗,以後便成了常有來往的朋友。

  這次回來之後,為著我開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鄉下的家裡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裡幫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個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頭髮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捲曲,連顏色都像松木。兩眼是近乎綠色的一種灰,鼻子非常優美,口角總是含著一絲單純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襯著一個大頭,給人一種不倒翁的感覺。他從不說一句粗話,他甚而根本不太講話,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覺到濃濃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裡,土氣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氣質。

  在鎮外十幾裡路的一個山谷裡,拉蒙有一片父母傳下來的田產,溪邊又有幾十棵杏樹,山洞裡養了山羊。他的磚房就在田裡,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藝使得這個孤伶伶的青年過得豐衣足食,說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對,因為他沒有離鄉過一步,村內任何人與他都有些親戚關係。「不是昨天才見過你嗎?」我奇怪的問。

  「晚上做什麼,星期六呢?」他問。

  「進城去英國俱樂部吃飯,怎麼?」

  「我們預備黃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來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還有誰?」

  「巧諾、奧克塔維沃,都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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