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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女人!女人!

  把我當作男性,固然是因為「龍應台」的名字非常男性化,主要卻因為我的文章是屬於理性、知性的。我們的社會把男女定型,認為男的剛、女的柔、「女」作家就非寫風花雪月、眼淚愛情不可。就讓我的文章風格作為一種反證吧!你說它是對這種男女定型傳統觀念的挑戰也未嘗不可。要講「軟」的作品,無名氏的愛情小說不「軟」嗎?怎麼不稱他為「女」作家呢?

  「軟」作品並不等於「壞」作品,但是不能以性別來區分;我們有得是多愁善感的男人或堅強理智的女人,都沒什麼不對。至於認為只有男人寫得出思考縝密、筆鋒銳利的文章來,那是愚蠢無知的偏見。

  不過,男女問題好像是你胡美麗的領域——怎麼問我呢?我對女權不女權的沒有什麼興趣!臺灣的婦女好像蠻平等的嘛!我有個男同事就常說:你看,賈母不是拿大權的嗎?婆婆的地位不尊貴嗎?中國根本就是個母系社會。

  放屁!

  別激動呀!

  說這種話的男人簡直缺乏大腦。他不想想看賈母的權是熬過多少年、多少階層的痛苦而來的?在沒有變成虎姑婆之前,哪個女人不是從女兒、媳婦、妻子、母親一步步過來?掌權之前她過什麼樣的生活?更何況,掌權之後的婆婆也倒過來磨媳婦,使另一個女人受苦。用這個例子來證明中國傳統男女平等簡直是幼稚。

  聽說你也常收讀者來信?

  是啊!女性來信大多表示喜歡。年輕的男人有時候會寫「胡美麗我愛你」——很誠懇的。年齡大一點的男人就會寫侮辱性質的很難聽的字眼罵我。

  不難過嗎?

  一點也不。這些人罵我,代表保守的阻力;如果沒有這樣的阻力,胡美麗的文章也就沒什麼稀奇了。

  可是當女性來信支持我的觀念,我就很快樂;表示臺灣逐漸地在形成一個新女性的自覺;很慢很慢,但是比沒有好。

  喂,到底是誰在訪問誰?龍應台,你別喧賓奪主。談談你的異國婚姻吧?!

  那是我的私生活,不想公開。

  你為什麼嫁給一個外國人?

  你為什麼聽交響樂?那是「外國」音樂。

  你對中國男人沒有興趣嗎?

  胡博士,結了婚的女人還談對男人的興趣嗎?你是不是缺乏一點道德觀?

  迂腐!迂腐!迂腐2

  結婚並不是賣身、賣靈魂。受異性吸引的本能不會在你.發了誓、簽了約之後就消減了。結了婚的女人當然有權利同時喜歡丈夫以外的男人,只不過,為了保護她當初的選擇,她或許不願意讓那份「喜歡」發展到足以危害到她婚姻的程度。但是她盡可以與丈夫以外的男人作朋友,甚至作談心的知交。他們可以坐在咖啡屋裡聊天,可以去看場電影;總而言之,可以很自然而親近地交往。

  我不能想像一對年輕男女結婚簽約之後就說:從此,我只有你,你只有我。與異性的來往一刀兩斷,以後的一輩子,不再有異性感情的存在。

  這種囚禁式的關係不是很可怕嗎?

  聽說許許多多的女性雜誌及電視臺都找過你,想作訪問,你都堅持不肯「曝光」,為什麼?

  我不像你呀,至少還出了一本書,有一點成果。我才寫了那麼零星幾篇短文,算得了什麼。我覺得我根本還沒有出來「曝光」的分量。

  更重要的原因是,胡美麗還有些「爆炸性」的題目要寫——譬如性;寫出來大概罵我的人會更多一點。現在就出來演講座談的,等於自找麻煩。我希望在不受打擾的情況下寫作。

  你喜歡「胡美麗」這個名字嗎?

  喜歡極了,因為它俗氣;人有俗氣的權利。「胡美麗」也是「不美麗」的意思,代表我。

  還是談龍應台好不好?

  掛銅鈴的老鼠

  《龍應台評小說》才上市一個月就印了四版,還上了金石堂的暢銷書單。出版界的人士說批評的書賣得這樣好非常難得。你的反應呢?

  我寫書評其實抱著一個很狂妄的野心:希望推動臺灣的批評風氣,開始一個鋒利而不失公平、嚴肅卻不失活潑的書評,而且希望突破文壇的小圈圈,把書評打入社會大眾的觀念裡去。《龍應台評小說》有人買,使我發覺或許這個野心並不那麼「狂妄」,或許臺灣確實有足夠的知性讀者,瞭解書評的重要。

  我很快樂,知道自己在為臺灣文學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雖然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起步。

  不要得意太早!一本書能起多大作用?

  沒關係!有起步就好。我一個人的努力,就像一滴水之于大海,太渺小。可是這樣一本書傳遞了幾個重要的訊息:它告訴出版商,只要寫得好,批評也是有市場的,那麼出版商就比較願意出批評的書。它告訴有能力寫評論的作者:批評是可以有讀者的,使作者願意寫大家都認為吃力不討好的評論。它更告訴讀者:文學批評並不一定枯燥可厭。

  我迫切地、迫切地希望多一點人來加入我的工作:寫嚴格精確的小說批評、詩評、戲劇評,甚至於樂評、畫評。中國人的客氣與虛假不能帶到

  藝術創作裡來。

  你的批評很受文壇的敬重,可是也有不少人說。龍應台這麼敢直言,因為她是女的——大家對女性還是「寬容」一點。或說,因為她不會在臺灣生根,人事關係就比較不重要。或說,因為她不認識文壇中人,所以沒有人情負擔。更有人說,她有博士學位可恃,當然理直氣壯。你認為呢?

  第一點不能成立。我寫了頗長一段時間,大家都以為我是男的;沒有什麼「寬容」可言。

  說我不認識人、不久居臺灣,所以能暢所欲言,這是對我個性的不瞭解。如果我是回來定居的,我一樣會寫批評。認識了馬森之後(而且很喜歡這個人),我評了他的《孤絕》,照樣「六親不認」。馬森這個作家也很有氣度;他剛巧也同意我對他作的批評,在新版的《孤絕》裡就作了一些更改。

  會因為我的專業批評而恨我的人,我不會作為朋友;胸襟開闊的人可以作為朋友,也就不會被我得罪。道理很單純。

  至於說我有博士學位可恃——對呀!作文學批評,我所「恃」的就是我背後十年的學術訓練,不恃這個,我就只有膚淺的直覺與不負責任的感覺可言,怎麼能寫批評呢?博士學位沒什麼可恥。

  總而言之,用各種情況來解釋「為什麼別人能寫批評而我不能」,我覺得,是一個軟弱的藉口。支持一個藝術家的,往往就是一個獨立不移的個性,對人情世故過分屈服,就不會有真正的藝術。

  你很自負!

  一點也不!柏楊在好幾年前就寫過一篇文章呼籲書評的重要。他說了一個故事:幾隻小老鼠會討論如何對付一隻凶貓;最好的辦法是在貓脖子上掛個銅鈴,那麼貓一來銅鈴就叮噹作響,小鼠兒就可以躲起來。

  主意是好極了。卻行不通——誰去往貓脖子上掛銅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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