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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我只是個自告奮勇去掛銅鈴的老鼠——這有什麼了不起?更何況,我不是井底之蛙,以為天只有這麼大。嚴格的文學批評在歐美根本是理所當然的稀鬆常事。我做的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沒有自負的理由。

  因為你受的是西方的學術訓練;如果有人說你是以西方的文學理論模式套在中國的作品上。同意這種說法嗎?

  完全不同意。

  首先,以我的英文博士學位而斷定我的批評模式必然是西方的,這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任何對我作品的論斷必須以我寫的白紙黑字為憑,不能以我外在的頭銜或背景下理所當然的結論。

  至於我是不是以西方觀點來評論中國文學,或者更精確地說,以西方理論模式「套」在中國作品上究竟有沒有意義——這個問題不那麼簡單。

  我認為,用西方的某些理論來注釋中國古典文學,譬如用心理分析中的象徵來讀李商隱的詩,確實可以偶爾另闢蹊徑,但總是末流,不重要。如果以它來「評價」古典作品,那就毫無意義,因為文學批評的標準離不開文化傳統的架構。東西文化差異太大,以西方理論來判定中國古典作品的優劣就好像用金髮碧眼三圍的標準來要求宋朝的美女一樣不合理。

  可是現代作品就不同了。當代的中國臺灣作家——看看白先勇、張系國或馬森,甚至於所謂「鄉土」的王禎和、黃春明或陳映真;哪一個沒聽過什麼敘事觀點或意識流,誰不熟悉所謂「存在的意義」或「現代人的孤絕感」?

  難道你在說,現代的中國臺灣沒有自己獨特的文化?

  不是。譬如張系國的《遊子魂》系列處理的就是中國臺灣人特有的難題,還有其他作家的作品。我的意思是說,現代的中國臺灣作家與西方的知識份子有一個共通的「語言」,他們所認知的世界不再是一個與外界絕緣的世界。中國臺灣作家所用的寫作技巧——譬如象徵,譬如內心的獨白等等(想想王文興的《背海的人》)——也為西方作家所用。而西方作家所關切的主題——海明威的個人尊嚴或卡夫卡的孤絕感等等——也為中國臺灣作家所感。

  所以我只批評中國臺灣的現代小說。在這種多面的、開放的、交流式的文化環境中,我認為我所作的不應該稱作以「西方」理論來評定「中國臺灣」作品;應該是,以「現代」理論來審視臺灣「觀代」作品。重點不在東西之異,而在現代之「同」。前者不可行,因為東西之間缺乏「共識」;後者可行,因為東西之間有一個共通的語言,那就是屬於現代的寫作技巧與主題。

  那麼你現在所用的理論夠用嗎?

  就我短程的目標來說,夠用。短程的目標就是先把真正兇猛的批評風氣打出來,一部一部作品來琢磨針砭。希望更多的人來寫批評。但是就長程目標來說,當然不夠。臺灣必須樹立起獨具一格的批評理論,用來容納東西共同語言之外獨屬中國的情愫。也就是說,中國終究要發展出一套自己的批評體系來。這,恐怕要許多人十年不斷的共同的努力。

  你會出第二本批評嗎?

  不知道。

  一方面,責任感的督促使我覺得必須一篇一篇寫下去。另一方面,我覺得很疲倦。一篇書評要消耗我很多的時間,很大的精力,實在辛苦極了。有一次一位編輯對我說:「你要多寫一點,因為大部分的作家都有工作,沒時間寫書評!」我啞然失笑。他忘了我也有「工作」;寫作只是我的副業,我的正業是教書、帶學生、作學術研究……

  報酬也很低,不是嗎?

  對。稿費低不說。臺灣有各形各色的小說獎、戲劇獎、詩獎,甚至於文藝理論獎,就是沒有批評獎!我現在寫批評除了一點責任感的驅使之外,幾乎沒有什麼推力要我繼續。我很希望有兩件事發生:第一是有人設置一個批評獎,用很重的獎金來鼓勵批評的興起。其二是有人給我一筆學術經費(grant),與我定個契約,專門讓我寫書評。我可以用這個錢來買書,找資料,用助手等等。

  要有這種實際的力量來支持我(或者其他有能力,有心獻身批評的人),這件事情才真正做得起來。靠一點個人的「責任感」,太不可靠了。

  胡美麗與龍應台

  在公開場合,你為什麼從來不承認你和我胡美麗是至交好友,是知心的伴侶?

  我並不完全喜歡你。你有女人的虛榮心:喜歡美麗的衣裙,喜歡男人,喜歡男人的愛慕。你的文章完全以女性的觀點為出發點,而且語言潑辣大膽,帶點驕橫。我寫文章的時候,並不自覺是「女性」,而是一個沒有性別、只有頭腦的純粹的「人」在分析事情。

  笑話!我才看不慣你那個道德家、大教授的派頭。難道寫《野火集》的人就不會有優柔寡斷的一面?多愁善感的一面?柔情似水的一面?愚蠢幼稚的一面?你不肯承認我,恐怕是我太真了,太瞭解你的內在,你在隱藏自己吧?!

  或許。隨你怎麼說。

  原載一九八五年九月《新書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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