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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龍應台這個人

  胡美麗

  龍應台與我從小一起長大。她翹課的時候,我也背著書包一塊兒離家出走。街上逛著無聊,就去偷看電影。兩個女生背著書包,不容易混在人群中假裝是別人的小孩攜帶入場,只好去爬戲院的後牆。裙子都扯破了,土頭土臉地翻身落地,卻讓守候著的售票員一手拎一個人,扔出門外:兩個十歲大的女孩。

  讀台南女中的時候,她就是個思想型的人。學校的功課不怎麼在意,老是在前十名左右,卻很用心地看羅素、尼采的哲學書;半懂不懂地看。放學之後,我把頭髮卷起來,換上花哨的裙子偷偷去和男生約會,她卻只用她純淨的眼睛望著我問:「你跟那些男生談些什麼呢?」我認為她是嫉妒男孩子喜歡我。

  《野火集》的個性大概在高中就看得出來。龍應台特別瞧不起一位地理老師——他不但口齒不清、思緒紊亂,而且上課時專門重複自己的私生活故事。上地理課時,我們一般人就樂得打瞌睡、傳紙條;下了課跟老師也畢恭畢敬。龍應台卻嫉惡如仇似的,一見到這位老師就把頭偏開,別說鞠躬招呼了,連正眼也不瞧他。後來基隆有個學生用斧頭砍死了一個老師;女中這位地理老師私下問龍應台:

  「你是不是也想用斧頭砍我?」

  龍應台的回答:

  「你有這麼壞嗎?」

  ***

  一九七〇年,我們又一起進了成功大學外文系。脫離了修道院式的女校環境,龍應台似乎漸漸受了胡美麗的影響:她也開始交男朋友了。成大的女生本來就少,龍應台長相並不嚇人,跟其他女孩子比起來,又是一副有點「深度」的樣子,所以追求她的人很多。可是我常笑她保守,仍舊迷信「男朋友就是將來要結婚的人」這回事。她當然沒有跟當年的男朋友結婚;到現在,她還會問:是誰灌輸給我們的觀念,女孩子交往要「單一」?差點害死我!

  我想我比她聰明。

  ***

  二十三歲,她一去美國就開始教書——在大學裡教正規的美國大學生如何以英文寫作,如何作縝密的思考。對一個外國人來說,這是莫大的挑戰。

  「美國人心胸的開闊令我驚訝,」她來信說,「他們並不考慮我是一個講中文的外國人,卻讓我在大學裡教他們的子弟『國文』,認為我有這個能力。你想臺灣會讓一個外國人教大一國文而不覺得彆扭嗎?」

  三十歲那年她取得了英文系的博士學位,同時在紐約教書;教美國小說、現代戲劇。她的來信仍舊很殷勤,帶點日記的味道:

  到學校很近,但是要躍過一條小溪,穿過一片樹林。所以我經常是一條牛仔褲、一雙髒球鞋的模樣在教課。秋天了,今早的小溪滿是斑斑點點的楓葉。昨夜大概下了一點雨,水稍漲一點,就把我平常踏腳的石頭淹住了。我折了一束柳枝當橋過。森林裡的落葉踩起來嘩啦嘩啦的一路跟著我響,橫倒在草堆裡潮濕的席木都蓋上了黃色的楓葉。

  我坐下來,陷入幹葉堆裡。滿山遍野遍地都是秋天燃燒的色彩。唉!三十歲真好!可以對天對地對世界,不說一句話。我不想讚美也不想道歉,不覺得驕傲也不心虛;整個森林也無話可說……

  很想念臺灣,但是不曉得是不是能應付那邊的人情世故?

  不管能不能應付,她回來了。回來一年之後,就開始興風作浪。寫文學批評,得罪不少作家還有作家的朋友;寫社會批評,得罪了大學校長與政府官員。可是得罪不得罪,龍應台的作品像一顆大石頭丟進水塘裡,激起相當的震盪。《龍應台評小說》出書一個月之後,就連印了四版;《野火集》的文章經常在中學、大學的佈告欄中張貼。

  一把野火

  龍應台,該者對「野火」專欄的反應你滿意嗎?

  我收到的來信的確很多。從《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在去年十一月刊出以來,我幾乎還是平均一天收一封信的樣子。來信中百分之九十五表示支援、有百分之五卻採取一種自衡的態度,把我對臺灣的批評看作攻擊。我說臺灣髒亂,他就說:怎麼樣?外國月亮圓是不是?!我說我們的教育要改革,他就說:怎麼,外國就沒有問題是不是?!

  這一類人非常感情用事,沒有自剖自省的勇氣與理性,常使我覺得沮喪。所幸這是少數。我們的年輕人卻很有自我批評的精神,很有希望。

  你是不是真的有「外國的月亮圓」的傾向呢?有人批評你說,你拿臺灣和歐美比較,臺灣當然顯得落後;可是如果和印度或東南亞一些國家比,臺灣其實可愛得很,你說呢?

  我討厭這種自慰心理。當然有些國家和地區比臺灣好,有許多比臺灣差;但是為什麼要跟差的比?我也不在乎哪國的月亮圓。別人確實比我們乾淨,別人確實尊重古跡,別人確實珍惜自然生態——我就不能不說,因為我們要警惕、要學習。至於因為說了別人好,而被指為「不愛臺灣」或「崇洋」等等,那也無所謂。

  你能夠分析為什麼你的文章吸引人嗎?

  也不見得吸引人;很多人是不愛看的。在內容上,許多人受「野火」吸引,因為覺得它「敢說話」。但是這個理由令我覺得悲哀。在一個真正基於民意的民主社會裡,「敢說話」應該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為人人都有權利「敢說話」,人人都「敢說話」。我以「敢說話」而受到讚美,對這個社會其實是個諷刺。

  至於寫作技巧上,「野火」之所以有人讀,可能與我「求真」的原則

  有關。

  我儘量不用辭句美麗而意義空洞的語言,譬如什麼「人生燦爛的花朵」或什麼「青春的滋味」之類。我也不用成語;熟爛的成語在讀者腦中會自然滑過,不留任何印象。可以用白話表達的,我就不用文言古句——所以我的文章和大部分中文系訓練出來的作品風格上差異很大;也不儘然是我不用,基本上,中文系的人大概識字也比我多!

  我不喜歡模糊或抽象的字眼。甚至在說最抽象的觀念時,也希望用最具體的生活經驗與語言來表達。

  是不是做到了當然不見得。這也不是唯一的寫作方式。批評的材料會不會寫完?怕不怕重複?讀者會不會對你厭倦。

  當我開始重複自己的時候,讀者當然會厭倦,那就表示我應該停筆。說些不痛不癢的話,不如不寫。

  你對臺灣的言論自由尺度滿意嗎?

  開玩笑吧?!任何有良知、有遠見的知識份子都不應該對現有尺度覺得「滿意」,除非他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或誠實的勇氣。

  那麼《野火集》又能怎麼樣?

  也不見得能怎麼樣。不過,你注意到我通常避免討論事件本身的枝節,而著重在觀念的探討。譬如省農會對養豬戶片面解約的事,我所關注的不是農林廳應如何解決問題,而是老百姓對政府的觀念。「野火」的每一篇大致都在設法傳播一種開放、自由、容忍,與理性的對事態度。能有多大效果呢?寫作的人也不問成果吧?!做了再說。

  你並不在意別人說你很「擅於推銷自己」?

  我若有心推銷自己,大概就不會推辭掉那麼多人要求我演講、座談、上電視、訪問了。不過你說的不錯,我不在乎別人怎麼說我。我認為《龍應台評小說》是本重要的好書,我就說它重要、說它好。並不因為它剛巧是我自己寫的就特意去謙遜掩飾。我覺得特意的謙遜,目的在迎合傳統、迎合大眾的期望;我對迎合沒有興趣。如果因為我不願意作假,而說我擅於「推銷」或「狂妄」,也悉聽尊便。

  我的人生裡沒有那麼多時間與精力去揣測別人對我的看法與評價;該做的事太多了。譬如什麼?

  譬如在夜裡聽雨,譬如和喜歡的人牽著手散步,譬如聽一支不俗氣的歌,譬如到田埂上看水牛吃草……

  發覺龍應台是個女的,大家都吃一驚。在行文之中.你會不會有意掩藏你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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