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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滋夫婦(2)


  我詢問他的國籍,他遲疑片刻,說是黎巴嫩人。這種不必要的遲疑,證明他在撒謊。關於這一點,我倒有點困惑不解了。赫爾滋故意隱瞞他的國籍,應該有個解釋。

  談到他的職業,他說他曾經在飛機場做過翻譯員。這「曾經」兩個字,意味著一件事:他目前並無職業。我相信我的猜測不會錯,赫爾滋的自尊與傲慢還沒有因為貧窮而消除。

  由於實施戒嚴令的關係,閑著無聊,我們曾經做過一次長談。在談話中,我發現赫爾滋是一個喜歡回憶的人。他說他曾經在開羅開過小店。他說他曾經在三藩市一家大公司做過聯絡員。他說他曾經在馬德里做過小販。他說他曾經在柏林一家旅行社裡做過秘書。他說他曾經在中東一個小國家做過政府官員。總之,赫爾滋是一個喜歡陶醉在過去而又必須用「過去的光榮」維持自尊與傲慢的人。過去的種種,對赫爾滋來說,等於燃料,經常在替他製造生命的推動力。他的蒼白的臉色,說明他不是一個健康的人,但是他的生命力仍強,並未因貧窮而失去掙扎的勇氣。

  我們談得起勁時,「麗的呼聲」又播出當局的決定,說是自即日起實施全日戒嚴,除上午八時至十時內,市民可以出外購物,其餘時間必須留在戶內。至於何時解除戒嚴令,當視情勢而定,另行公告。

  赫爾滋的臉色更加蒼白了,一點血色也沒有。我正欲提出問話,他卻霍地站起,疾步走入自己的房間。這天晚上,N旅店的房客多數很早就上床,我也不是例外。午夜過後,我被雜亂的吵架聲驚醒。吵架聲來自赫爾滋房內,聲音嘹亮,只是不知道他們在吵些什麼。

  第二天上午八時,我走出N旅店前往報館時,在街角遇到赫爾滋。

  「早安,赫爾滋先生,到巴刹去買東西?」我問。

  他露了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後用低沉的語調反問:

  「你去買東西?」

  「我到報館去看看。」

  「十點以前必須回旅店。」

  「我知道。」

  一輛計程車疾馳而來,我揮手截停。抵達報館,才知道情況仍極嚴重。梧槽律、阿拉伯街、惹蘭蘇丹、文達街等處依舊有小規模的騷亂。我當即趕去萊佛士坊,在一家士多買了一些罐頭食物,搭車回去。

  中午,赫爾滋先生與他的太太又吵架了。吵了一陣,只剩下赫爾滋太太的飲泣聲。晚上,那位肥胖的太太忽然像一匹脫羈的馬似的,從房內奔出,快步走下樓去。毫無疑問,她已暫時失去理性。這是宵禁期間,任何人出現在街頭,必遭警方逮捕。我見到這種情形,忙不迭追下去,在旅店門口一把將她拉住,用英語對她說:

  「不能走出去。」

  她歇斯底里地大聲呐喊:

  「我餓!我要吃東西!」

  「你上樓去,我拿些東西給你吃。」

  她的理性迅即恢復,被赫爾滋拉了上去。我又拿了兩罐罐頭食物給他們,赫爾滋紅著眼圈對我說:「不知應該怎樣感謝你才好。」

  我笑笑,走去電話機邊,打了一個電話給報館。據報館的同事說:情況依舊嚴重,宵禁可能還要繼續幾天。擱斷電話後,我立刻想起了赫爾滋夫婦。要是宵禁繼續實施的話,這一對貧窮的夫婦必將遭遇更多的困難。

  這天晚上,我在會客廳休息的時候,赫爾滋又走來跟我聊天。他承認他是猶太人。

  宵禁又繼續了五天。在這五天中,赫爾滋夫婦不知道吵過多少次。赫爾滋太太在宵禁解除的前夕突然暈厥。大家以為她患了急病,由旅店帳房打電話急召救傷車送去中央醫院救治。第二天早晨,宵禁解除,赫爾滋從醫院走回來,我在電梯口見到他。

  「情形怎麼樣?」我問。

  「好得多了。」

  「患的是什麼病?」

  「沒有什麼,只是餓昏了。」

  我取出煙盒,遞一支煙給他。我說:

  「你必須找一份工作。」

  赫爾滋目無所視地望著前面,仿佛完全沒有聽到我講的話,沉默片刻,說出這麼一句:

  「我是猶太人!」

  這樣的答覆,使我百思不解。我不明白:一個赫爾滋這樣的猶太人怎會連一份最低賤的工作也找不到。記得暴動剛發生的時候,赫爾滋曾經對「種族抵牾」有過很大的憂慮。

  宵禁解除後,他還是像過去那樣:一清早出街,中午時分帶一隻長麵包回來。每一次帶長麵包回來時,總是用一張舊報紙緊緊包裹著,躡足而過,仿佛那麵包是用不名譽的手段弄來的。其實,我對他的心情倒是相當瞭解的。一個自尊心尚未完全消失的人,天天吃長麵包,總不是一件體面的事。

  不能顧到體面的事,越來越多。除了夫妻吵架外,旅店的帳房先生也在加緊向他追討房租了。赫爾滋連一日三餐都成問題,哪裡還有能力繳付積欠的房租?我斷定:赫爾滋是遲早要被旅店當局趕出去的。

  關於這一點,赫爾滋太太也知道。因此,在一個大雷雨的晚上,赫爾滋夫婦又吵了起來。這一次赫爾茲太太發了很大的脾氣,將茶壺茶杯之類的東西摔碎後,猶如一支飛箭般從門內沖出,一邊哭,一邊嚷,腳步搬得很快。使我感到困惑的是:赫爾滋太太離去時,赫爾滋並不追趕。

  第二天早晨,在會客廳見到赫爾滋,發現他的眼睛佈滿紅瘀血絲。

  「你的太太走了?」我問。

  「是的,她走了。」赫爾滋答。

  「為什麼不將她追回來?」

  赫爾滋歎口氣,答話時,聲調微抖:

  「她遲早要離開我的。」

  對於赫爾滋的際遇,我相當同情;但是除了送些罐頭食物給他充饑外,不能給他更多的幫助。

  赫爾滋太太出走後,不到半個月,赫爾滋本人因為積欠房租太多,被旅店當局趕了出去。赫爾滋離開旅店時,我在報館做工。我回到旅店,從夥計的嘴裡獲悉這件事。我不知道赫爾滋到什麼地方去了,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不過,每一次經過他曾經住過的房間時,心裡不免有點惆悵。這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赫爾滋睡在康樂亭旁邊的石凳上。醒來,腦子裡聽到的第一個思念便是:赫爾滋的問題,不是單純的居住問題。

  我最後一次見到赫爾滋,是非常偶然的。那一天,我從報館出來,走去「紅燈碼頭」的郵政總局寄信。信寄出後,需要一些日用品,走去萊佛士坊的羅便臣百貨公司選購。

  萊佛士坊是銀行區,也是新加坡的心臟地帶。凡是外地來的遊客,想採購貨物,萊佛士坊必然是第一站。正因為這樣,白晝的萊佛士坊總是熙熙攘攘地擠滿行人。

  當我買好日用品走出羅便臣公司時,後邊忽然有人用英語對我說:

  「先生,請你可憐可憐我!我已經兩天沒有吃東西了!」

  回頭一看,竟然是赫爾滋。

  他瘦了,比在N旅店時更瘦,兩眼深陷,顴骨高聳。

  「還沒有找到工作?」我問。

  他想答話,卻沒有發出聲音。我掏出一張十元的鈔票塞在他手裡,他的眼眶裡有晶瑩的淚水湧出。他用淚眼向我呆望片刻,費了很大的勁,說出一句「謝謝你」,掉轉身,仿佛一隻受驚的兔子,疾步竄入人群,瞬即不見。

  從此,我再也沒有見到赫爾滋了。有時候,午夜夢回,因為聽不到這對貧賤夫妻的吵架聲,反而覺得寧靜,有點可怕。

  有一天晚上,我到「新世界」鄰近的麻將館去打牌,贏了錢,幾個在歌台做工的朋友要我請他們到三龍街去吃宵夜。在這些朋友中間,有一個常在煙格賭檔出入的駝子忽然提議到一家下等客棧去看「隔壁戲」。大家的興致都很高,就談呀笑地走去尋找刺激。

  那是一家下等客棧,骯髒,黝黯,說是客棧,其實是妓寮。當夥計明白我們的意思後,立刻帶我們走進一個沒有燈的房間。這個房間的牆壁上有很多小洞,將眼睛湊在小洞上,可以看到精彩的「隔壁戲」。當我將眼睛湊在小洞上時,我的心就撲通撲通亂跳起來了。那個在鄰房出賣肉體的女人正是身形像木桶的赫爾滋太太!

  一九六六年四月九日,九龍宵禁解除後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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