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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酒瓶未空。

  (亞熱帶的女孩比較熱情;然而她真有這樣的意思?她完全不考慮自己的將來?她讀多了四毫小說?她失戀了?想從我這裡獲得補償?不,不,她還年輕。她會把愛情當作一種遊戲。)

  舉起酒杯,一口喝盡。

  (我不再年輕了,我不能將愛情當作一種遊戲。我當然需要愛情的滋潤,但是絕對不能利用她的無知。我必須忘掉她。我必須忘掉剛才的事。)

  再一次拿起酒瓶時,我竟有了自製。我還有兩段武俠小說要寫,喝醉了,勢必斷稿。報館當局並不希望作者因酒醉而斷稿。

  客廳裡的電話鈴,猶如被踩痛尾巴的野貓,突然叫了起來,那個名叫阿杏的工人走來喚我。

  單憑聲音,我就斷定是張麗麗。她問我有沒有考慮過捉黃腳雞的提議。我拒絕了。沒有等我將話語完全說出,她就遽爾擱斷電話。這是十分不禮貌的做法,然而我對張麗麗永遠不會生氣。

  司馬莉已經出街。家裡靜得很,正是寫稿的好時光。我必須保持頭腦的清醒,免得因貪酒而再次斷稿。茶几上放著兩份報紙,都是我向報販訂的。我的包租人素無讀報的習慣,偶爾走來向我借報,大多是查閱娛樂廣告。不過,我自己也不是一個細心的讀報者,雖然訂了兩份,對聯合國在討論些什麼,一直不清楚。我之所以訂閱這兩份報紙,完全因為這兩家報紙刊登我的武俠小說。有時,報紙送來了,下意識地翻一翻,根本不想知道瑪莉蓮。

  夢露為什麼死;或者古巴的局勢到底嚴重不。有時,報紙送來了,翻也不翻,剪下自己的兩段武俠小說,就擲掉了。這些武俠小說原無保存價值,然而它是商品,倘被出版商看中,印成單行本,或多或少還可以拿到一些版權費。香港雖然多的是盜印商;文章在報上刊出,只要他們認為尚具生意眼,隨便偷印,仿佛已經不是一件犯法的事了。不過,稍具良知的出版商還是有的,即使版權費少得可憐,對作者而言,總比被別人盜印好。我之所以將這些武俠小說剪下保存,沒有別的用意,只想再換一些錢。我不是一個金錢至上主義者,然而我是窮過的。窮的滋味不好嘗。睡在樓梯底必遭他人干涉;沒有一毫子就買不到一塊臭豆腐。

  我的心緒相當紛紜,為了避免睡樓梯底,只好將一些新生的問題暫時置諸腦後,坐下,寫通天道人怎樣飛簷走壁;怎樣到寒山寺去殺死淫賊;怎樣遇到了醉丐而被掌心雷擊傷……

  寫好兩段續稿已是下午兩點。穿上衣服,準備出街去送稿,順便吃點東西。

  麥荷門來了。麥荷門臉色不大好看。

  ——有什麼事?我問。

  ——老鄧說你斷稿次數太多,觸怒了社長。昨天排字房一直在等你的稿子,等到天黑,排副刊稿的工人不耐煩了,走到領班面前發牢騷;領班走到總編輯面前發牢騷;總編輯走去社長面前發牢騷;說你常常斷稿,不但攪亂了排字房的工作程式,同時使編輯部的工作也無法按照預定計劃進行。社長聽了總編輯的話,非常生氣,立刻將老鄧叫去,問他手上有沒有現成的武俠小說。

  老鄧說是望月樓主和臥佛居士各有一部早巳送來,放在抽屜裡已有相當時日。社長問他哪一部比較好,他說望月樓主的東西動作多一些。社長不假思索,就下令刊登望月樓主的東西。社長對小說一無認識,對於他,小說與電影並無分別,動作多,就是好小說,至於氣氛、結構、懸疑、人物刻畫等等都不重要。

  事情獲得這樣的結果,雖然有點突兀,倒也有其必然的理由。我不應該再喝酒了,只是我的心很亂。我斟了兩杯,一杯遞給荷門。荷門搖搖頭,說是白天不喝酒。於是我將兩杯酒一起喝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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