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墉 > 殺手正傳 | 上頁 下頁
三一


  「見最後一面總是好的。」

  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讓我抓到。

  為了使它能夠有個安靜的場所憑弔亡夫,我特別又找個大一點的瓶子來,先把裝著死蛐蛐的金籠打開,放進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繞著金籠子走動,如同哀淒的未亡人,撫著棺材痛哭。還偶爾抬起頭,用前腳攀著棺材邊,向裡面張望,以深情的眼視,注視丈夫的遺容。

  接著,它跳了進去,一點點檢視、一絲絲撫摸,站著端詳,俯身親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緊緊地抱著、抖著、搖擺著,我似乎能聽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終於跳出金籠的棺材,去吃我給它的蘋果。回頭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著,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塊肉,上面許多齒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報告了這個驚人的消息。

  殘酷或反傳統的新聞,常是大家愛看的。如同早上在辦公室,翻報紙,看到「某婦人一怒之下剪斷丈夫的禍根,扔出窗去,正好被過路的野狗當作上天賜予的香腸,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興奮」地向大家宣讀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總是浮動在人性的底層。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與我》裡說「有思想的人,誰不想自殺?」卡繆在《異鄉人》裡說「每個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過他們新愛的人死掉。」這些不能被世俗承認的言論,卻可能衝擊著讀者的心靈,甚至獲得某種程度的共鳴。

  人是一種幸災樂禍的動物。當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別人做了,而且被發現、被懲罰,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

  看吧!幸虧我沒做,否則下場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該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許多人已經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於是社會在表面呈現高度的禮教,在底層卻浮動著離經叛道。也幸虧這離經叛道的東西存在,於是被小說、電影、戲劇、繪畫……一一攤開來,且引起人們的共鳴,千萬潛藏的快感。

  現在居然從一隻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離經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悅」呢?

  讓我想起前些時看過的一部法國電影「生命不過如此」(Life and Nothing But)這部被紐約時報影評人評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電影,描述一次大戰後,遺族們紛紛趕往前線認領自己親人的屍體。

  一個衣著考究、美豔無比的少婦也去了,一處處奔波,當最後確定丈夫已經死亡之後,居然說:「原先真怕他還活著,卻變成了個廢人;現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輕鬆了。」最後竟然愛上帶她認屍的一個軍官。

  「找,只是基於夫妻的情義,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確定他真的死了。於是我獲得完全的自由。」

  這只母蛐蛐出來尋夫,會不會也有同樣的想法呢?

  死本來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麼樣,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該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謂「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動離開的人,留下活著的孤兒寡母。怪不得許多未亡人會先「撫屍」痛苦,再「捶屍」大罵:「你好狠的心哪!拋下我們不管……」

  既然如此,另結新歡,甚至為新歡演出「大劈棺」,又有什麼不對呢?

  「大劈棺」應該是平劇迷無人不曉的戲碼。它演的是什麼?演的是姦夫淫婦還是一個「實實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經死了,進了棺材。新來的男人便不是「姦夫」;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腦子治病,也是一種權衡之後,不得不做的事。

  話說回來,這婦人的丈夫,明明沒死,卻要裝死,還化裝成另外一個男人試驗自己的妻子,又難道是對的嗎?

  我有個男學生要和太太離婚。原因是他在情人節故意偷偷用「一個仰幕者」的名義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辦公室。還附封信,約定下班之後,在某餐廳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電話告訴丈夫,她要晚一點回家,接著就好好化了妝、噴了香水赴約。當然,碰到的不是別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節,兩個人居然鬧離婚。丈夫說太太不忠,時常想著出軌;太太辯說,就猜到是丈夫在惡作劇。

  問題是,這男人何必去試探?要知道,試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層的好奇與叛逆。

  他跟「大劈棺」裡的莊周一樣,是混蛋!

  想到這一點,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覺得她能在憑弔之余,把丈夫當食物進補,未嘗不是聰明之事。正想著,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聽到隱隱約約的蛐蛐叫聲,漸漸由遠而近,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經追來了。

  這又使我想起剛到美國的時候,大概因為越戰才結束,男人十分「缺貨」。有位美國女人對我說了一個故事——一個女人在海灘上遇到一個男人。「你從哪兒來?」女人問。

  「我剛從監獄裡被放出來,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興奮地叫來:「那麼你一定是單身漢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個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頭接耳地說:「她丈夫死的那天夜裡,有十幾個男人打電話向她致哀。」

  於是我猜,這新來的公蛐蛐會不會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緊緊的,如同臘肉。或許在蛐蛐的世界,這屍體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膽,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腳,把它踢到書櫃上,趁它還沒反應過來,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進金籠子,享用那「可憐的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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