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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蟲子非常聰明。有時候我甚至猜,它們在用一種「嘲弄」的方式,面對我的捕捉。

  可不是嗎!當我還是新手的時候,不知有幾百次撲空,而且不但撲空,還弄斷了我心愛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個不平衡,摔進花圃,弄傷了我的臉。

  許多蟲子,是「你不動、她不動」。當你一步步靠近,準備偷襲它的時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還是「懶」,它硬是不逃,只是靜靜地等在那兒。

  「複眼」使它們幾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們會調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來,並在一起。蜻蜒把四隻翅膀都放下來,向兩邊垂著)、轉動小腦袋。甚至你的手只距離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動,直到你以為已經到手,作最後「衝刺」的時候,它才一閃,不見了。

  這一閃不見,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丟臉的時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沒接到,而且東張西望,找不到球的時候。

  當我抓它,它一閃不見,往往就真不見了,直到我「回復神志」,定下心,四處看,才可能發現它又停在不遠的枝梢,對我作再一次的挑釁。

  在所有蟲子當中,最敢向我挑釁的,是一種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長的蟋蟀。它們的斗膽,是因為「藝高蟲膽大」。

  我們一般見到的燈蛾,都飛不快。但是這種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絕技——「迷蹤步法」。

  如果你追一隻蜜蜂,很容易,因為它是直直地飛;如果你追一隻蒼蠅,比較困難,因為它會快速轉彎;如果你追一隻蜻蜒,也不簡單,因為它會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說的這種蛾子,就真難透了。因為它不但具有蒼蠅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幾倍。除非在它停著的時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飛,就連看也看不到了。

  至於那種腿長的蟋蟀,又是另一種「藝高蟲膽大」,它不靠「迷蹤步法」,而靠彈跳的輕功。我計算過,就算我的手已經只距它十公分,然後以最快速度撲下去,它都能跳開。尤其記得有一回在牆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卻連它的邊都沒碰上。

  直到有一天,這兩個「蟲小鬼大」的傢伙,終於被我找到了破綻。那破綻不是別的,是它們自以為了不起的聰明。

  過去我抓它們,以為只要快就成。後來發現重要的不是鬥力,而是鬥智。

  於是我改為慢攻。用一隻手,手上拿個塑膠袋,讓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張得大大的,然後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樣,它盯著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離它不過十公分的時候再飛、再跳。

  它沒想到,它是透過塑膠袋,看我的手。當手還距離二十公分的時候,那塑膠袋已經罩在它的四周。

  蟲子們沒有學校,真好!使它們不能一個警告一個。所以自從我用了這一「實中帶虛,以虛為實」的方法之後,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們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膠袋。它們致命的錯誤,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卻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們跳進了袋中,拼命跳、拼命飛,我都好心疼,頗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覺。

  每次看派蒂把它們鉗在掌心,開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們還不斷掙扎、不斷踢腿的時候,我都對「歷代的文人」產生一種悲憫。

  我仿佛看到一個自以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訕君賣直、孤芳自賞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終於身陷囹圄,落得五馬分屍。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聖賢的詩書作後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綁」地拖出家門,還回頭對家人喊:「快!想辦法,稟告聖上!聖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說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說邢法,邢法也成正。」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為他們用了「正法」;這世上正人會失敗,都沒敗在「邪法,而敗在「邪人」。

  人死、蟲死,都死在不懂這一點,而且太自以為聰明。

  梟雄 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過癮了,她足足吃下七隻大黃蜂。

  七隻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兩隻已經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應該說只不過半天,就吃了七隻,你說,不是太爽了嗎?

  今天能這樣豐收,是有原因的:

  秋天,葉子一黃,草也跟著黃。那最先黃的草多半是所謂的「莠草」。它們在暮春才出現,長得特別多又特別快,加上葉子比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盤都給侵佔了。但是一入秋,它們也最先死,一堆堆地變黃、變褐、變黑,加上幾陣秋雨,就全爛了。稀稀黏黏的「草屍」帖在地上,說多難看有多難看。

  這時候,也正是我為「良草」收復失土的機會。先拿小耙子把「草屍」耙掉,將下麵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蓋上一層泥炭蘚(Peat moss)。每天澆水,維持潮濕,大約一個禮拜,小草就發芽了。然後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讓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卻能紮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發的時候,成為茁壯的大草,

  我今天就做了這個種草的工作。

  畢竟上了年歲,連續三個多小時做下來,已經有點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進屋子,卻發現飛來許多大黃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撲,在我四周轉。

  對付大黃蜂,我是經驗老到的。它們相當笨,也相當聰明。笨的是我可以拿著塑膠袋,一次、兩次、三次撲它,撲不到,它都不會螫我。倒不是因為它寬宏大量,而是因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於聰明,是你可別喝甜的飲料,有兩次我在網球場喝可樂,一邊喝、一邊有只大黃蜂繞著我的瓶子飛,我氣了,把瓶子放進背包裡。練完球,打開背包,它居然正在裡面喝我的可樂。你說厲害不厲害?它居然能聞味道,從背包的小縫裡鑽進去。

  除此之外,這大黃蜂也是相當凶的,英文管黃蜂叫wasp,管脾氣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見它是多麼「惡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邊,常掛出一個警告的牌子:

  「有黃蜂,不要光著腳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寫的,大黃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蟲屍吃,你一腳踩上去,它當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黃蜂也愛在土裡做窩,當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窩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會成群出動,充分教你領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樹下就曾經住了這麼一大窩,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兩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邊觀察了兩天,只見一縷一縷,像是鬼魂似地,從那洞裡進進出出。它們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數不盡,所以看來就成為「一縷縷的黑煙」。

  過去我以為太陽一下山,它們就都睡了。經過那次細密的觀察,才知道它們要忙到一點天光都沒有,才開始休息。

  接著,我去買了一大瓶專殺黃蜂的「Hornet & Wasp Killer」,又摘下一扇紗窗,等到夜裡九、十點鐘,它們都睡著了。再偷偷掩至樹下,先把紗窗蓋在它們的門口,再對著裡面噴藥。用手電筒照著,可以看見它們一群群往洞口沖,扒著紗窗、伸著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後的掙扎。然後慢慢放鬆,掉回它的洞穴。

  請不要說我殘酷殺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隨時可能被螫,你也會這樣做。

  為保護我們的孩子,去殺別人的孩子,幾乎成為「愛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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