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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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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從學校回來,老爸站在家門口等我。 「學校什麼樣子?」他問。 「綠色的!」 「我問你學校什麼樣子,不是問你顏色!」老爸瞪著我。 我沒出聲,低著頭,強忍著,不讓淚水滴下來。在學校一整天,我都是這樣低著頭,盯著地上看,我只記得綠色——學校的綠色地毯。 ※ 到美國的第二天,老爸就帶我走到路口,指著不遠處、一個尖頂的教堂說: 「過兩個禮拜,送你進那學校。」 我只看到教堂,和它前面的停車場,沒見到學校,心想:「原來美國人上教堂,就是上學。」直到上學的前一天,老媽帶我去註冊,繞過教堂,經過一大片紅磚牆,看到一扇小門,上面掛了一個白色的十字架,下面寫著一行小字「聖家(Holy-Family),幾個穿藍色的寬條紋制服的小孩,主動跟老媽打招呼,我才知道原來學校躲在教堂後面。 老爸決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學,大概因為聽說去公立小學的東方孩子,常因為種族歧視而挨揍。 這裡的同學果然很友善,他們排成一行,跟我握手。 「你叫什麼名字?」一個同學問。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說的話。四周所有同學居然一齊大聲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驚慌地愈不知所措了,終於想起自己會的一句,低著頭,小聲說: 「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靜了。接著整個教室笑成一團。老師趕忙揮手,把笑聲壓下去。 「他叫『軒劉(Shiuan Liu)』老師拿著資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發音很怪,讀成了『尚盧』。」 因此,我就變成了「尚盧」。 ※ 其實沒來美國之前,我已經會了英文的大小寫,也學了幾句基本的會話。 但是那天,我為什麼連最簡單的一句,也沒聽懂呢? 我發覺,跟老爸、老媽學的英語好象不管用,因為美國孩子都不那麼說。即使說,也不是那個調調。學英語,由過去最沒道理的事,從上學的第一天,變成我心裡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學,我會孤獨。 如果我不學,我會被欺負。 如果我不學,就像上學的第一天,即使別人不侮辱我,我也會有被侮辱的感覺。 這就是,為什麼每個半句英語不通的孩子,到美國沒多久,英語都能講得叭叭叫的原因。 把你丟進去,讓你浮浮沉沉、自生自滅,你不想淹死,自然就會了。 而且,父母的教育水準愈差,他們孩子的英語可能說得愈「道地」,說得沒一點中國腔,跟老美一模一樣。 因為,他們的父母沒有以自己不標準的英語教孩子,孩子完全是跟美國人學的! ※ 對我的導師,一頭蓬鬆白髮、五十多歲的普蘭蒂太太(Mrs.Pruntey)來說,我必定是她教學生涯中的一大挑戰。 她把一個小筆記本和一枝鉛筆交到我手上,看著我把黑板上,她規定的功課,一個字、一個字地照抄下來。 我只是照抄,不懂字的意思,也不知道單字與單字需要間隔。 但是普蘭蒂老師,並不立刻糾正我,更從來沒幫我抄過一個字。她只是不斷點頭: 「很好!很好!」 我感謝她,她懂得教語文的道理——把我丟下去,讓我自己掙扎。 掙扎中,學得最快。 我也感謝莉莉(Lily)。她是希臘人,有著一頭深褐色的卷髮,和像日本卡通娃娃一樣大大的、湖水般的眼睛。 我不記得我們是怎麼「搭上線」的。 只記得每次,我都用一個聳聳肩,加上手勢和幾個支離破碎的單字開始「交談」。 我們居然來電。 我沒有玫瑰花可以向她示好,但我很會摺紙,每天都摺幾隻鶴和船送給她。看她的抽屜裡,有我一大堆摺紙,是我最大的快樂。 我甚至自己發明了幾個花樣,摺出非常複雜的太空船,送給她。 小學二年級,我居然證實:愛情,是藝術創作最大的原動力! 但是,有一大,我發現她居然把我摺的一隻鳥,送給另一個女生。 我很不高興,整天不理她。 她急了,用很快的速度向我解釋,快得我一個字也聽不懂。 我扮了個鬼臉,在我貧乏的字彙裡,想找一個恰當的字。我終於想到電視上,當人生氣時,常說的一句話: 「我恨你!(I hate you!)」 她突然呆住了,眼睛裡湧出淚水,猛轉身,沖出教室。 我沒有向她道歉,直到看見她放學時,扔掉了所有的摺紙,才意識到——我說錯了話。 ※ 三年級結束的時候,我家搬到離市中心較遠的彎邊(Bay side)。 最後一天,老師代我發餅乾給每個小朋友。 然後,全班排成一列,跟我握手道別。 這時候,我已經叫得出每個人的名字,並說一大堆感性的「離別贈言」。 但是握到莉莉的手時,我沉默了,眼睛又轉向地面,好象我上學的第一天一樣。 多年後,我上了高中,有一個暑假,在聖若望大學修了幾門課。 每次去學校,巴士都得經過「聖家小學」,使我想到瑪莉修女如何教我們過馬路,普蘭蒂老師怎麼要我們排隊上廁所。 每次,看到有褐色卷髮的女孩上車,我的心都一驚,覺得那會是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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