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總統是靠不住的 | 上頁 下頁 |
八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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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產生了人們對於超越民族,超越國家,超越近利的一些思考。環境保護,世界和平,區域文化保存等等,都屬此列。然而,恰恰是在這樣的問題上,美國的保守派暴露了他們在基本出發點上的弱勢,因此,他們還走不到這麼遠。正是一個過去的時代拖住了他們太多的精力。因此克林頓在競選中,聰明地回答杜爾說,「我們不是要在過去和現在之間架設橋樑,我們是要在今天和未來之間架設一座橋樑。」 正因為美國產生大變化的年代,距離現在還不很遠。因此,在整個社會的人數比例中,還沒有明顯的哪一派一定占上風。因此,在選舉中,形勢不明確也是常有的事。然而,已經逐漸產生這樣的趨勢,就是在新一代的年輕人中間,在大學裡,在新聞界,在知識界,在藝術和娛樂界等等,自由派的比例在迅速增高。 共和黨最終推出的候選人杜爾已經七十二歲了,比克林頓整整大了一輩。相比當年雷根總統競選連任時的年齡,也已經大了好幾歲。你也許會問到,兩個候選人的年齡差異是否會對競選有影響。我們前面已經提到過,美國總統不是一個榮譽職位,而是一個工作量非常大的事務性工作。年齡因素當然是有影響的。在競選過程中,克林頓和他的副總統高爾經常有意凸現這種反差,在電視上,大家會在新聞裡看到他們穿著牛仔布襯衫,爬高落下地為學校安裝電腦,或是揮鍬種樹,等等。當然,這帶有極大的宣傳表現的意味。 但是,共和黨最終推出的是一名七十二歲的老人,而五十七歲的布肯南卻在極端保守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遠。這樣一種狀況,確實值得共和黨對各個方面作一番檢討和調整。否則四年以後,面對行事風格遠比克林頓謹慎的高爾,共和黨要奪回白宮,還是會感到很吃力。 所以,如果說,美國人選總統主要是選一個理念的話,我不覺得共和黨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在這種情況下,最大的勝算就是盼著克林頓自己出事了。這意味著兩個方面,一是克林頓行政分支的政策失誤,二是我們已經介紹過的,克林頓被困擾已久的各個事件的進展對於民眾的影響。當然,最好是在大選的當口上再有什麼對克林頓不利的事件發生。 然而,我們已經談到過,在中期選舉以後,克林頓明顯改變作風。在國內政策上,儘管面臨一個共和黨占多數的國會,他依然能夠審慎地與國會合作,在必要時作一些讓步,也盡可能堅持他的一些原則,成功地和國會一起完成了一些重要的立法。白宮的幕僚有了一些變化和調整,克林頓夫人希萊利也成功地淡出了主舞臺。 至於國會調查委員會和司法系統正在調查的,與克林頓有關的幾個事件,直至今年大選並沒有什麼與克林頓直接有關的確切證據。而在這些事件中影響最大的「白水案」,國會參院已經結束調查,克林頓家鄉小岩城的刑事審判也已經結束,過程中並沒有發現足以對克林頓起訴的證據。因此,民眾的基本反應也就是繼續等待一個調查結果。似乎並不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有必要影響他們的投票選擇。 但是,就在大選之前不久,克林頓的周圍確實又發生了一些對他十分不利的事件。先是他的又一個顧問被迫辭職。這個叫做莫理斯的白宮顧問因招妓等性醜聞被迫離任。這樣的個別事件總是有的,按理說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是,那名與他有關的應召女郎向新聞界交出一份日記,裡面有不少莫理斯向他談到的白宮內幕,又有不少對於第一夫人希萊利的不利評論。同時,身為顧問的莫理斯,為克林頓寫過不少講稿,其中也包括大談「家庭價值」的演講,此事一出,共和黨當然不失時機地指責白宮虛偽。 此刻,克林頓才知道,他的這位心腹顧問早就以兩百萬美元的高價,向出版社簽下了一份出書的合同,內容是莫理斯本人如何幫助克林頓重振他的政治地位。在這本書裡,除了他對自己的作用作出正面肯定之外,對克林頓總統也有一定的負面評價。在醜聞導致他辭職以後,莫理斯乾脆「惡名也賣錢」,接受電視臺的採訪,大談「白宮內幕」。 對美國的民眾一般來講,對此人的基本態度是不屑一顧,這樣,從他這裡的出來的「內幕」也就很少有人當真了。但是在競選的兩個月前發生的這一切,確實使白宮頗為難堪。對於克林頓頻頻發生問題的那些「顧問」,相信也給了克林頓足夠的教訓。 在大選臨近時,本來沒有什麼高潮的競選,又出來了一個被稱之為「門」的事件,即「政治捐款門」。這一事件在大選決出勝負的時候,才剛剛露出一小部分,但是,有很多人認為,這是自水門案以來最大規模的競選違法行為。誰也沒有料到,一向在美國政治舞臺上不顯山露水的亞裔,竟然在1996年的美國大選中,爆了一個大冷門。 美國的歷史只有兩百多年,但是這兩百多年的令人目眩的發展速度,卻是全方位的,遠不止是在經濟方面。不僅政府在迅速擴大,就連競選經費也在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增長。在美國剛剛建立的那些年裡,競選總統的經費低得叫今天的美國人難以相信。當時的總統候選人,也就是花個幾十美元買些啤酒之類,招待一下幫過忙的朋友。 據估計,這次美國國會議員以及總統大選,用於候選人的經費要高達十二億美元。其中聯邦政府提供的競選經費是十分有限的,餘下的就要各顯神通,分頭籌集了。於是,問題自然就出來了,既然美國總統和議員在競選過程中居然有人解囊相助,那麼,人們當然會問,我們的總統或者議員是不是被什麼人收買了呢? 美國有一個專門的「聯邦競選委員會」負責這方面的監督。針對這種水漲船高的迅速變化,「聯邦競選法」也幾乎是幾年就要修訂一次。在水門案件中,有許多違法行為都是利用政治捐款的錢。所以,在此之後,美國厲行公款競選,對私人捐款尤其控制嚴格。私人對每一個候選人的捐款以兩千美元為限,對政黨捐款,則以五千美元為限。 例如,1972年的「聯邦選舉法」規定,沒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不得捐款。不得替他人捐款,也不得從第三捐款人手中接受助選捐款。非法捐款者,「聯邦競選委員會」有權將其移交司法部門處理。而接受捐款者,委員會也有權罰款,其罰款金額可以高達違法捐款數的三百倍。 又如,在1986年的「修正國稅法」中規定,以宗教為目的機構,不得參加和干涉任何政治競選活動,以支持或反對任何競選公職的候選人。違者不僅會失去原來的免稅資格,還將被追繳多年來的積累稅金,巨額利息以及罰金。 在美國,違法募款和捐款,都屬於聯邦刑事犯罪。都是歸聯邦調查局管的。例如在今年,經過十七個月的刑事調查,有三名美國農業部的官員在法庭認罪。他們在工作場所勸募了十八筆政治捐款。並且許諾這些捐款人將給予職務上的特別照顧。這些捐款數額很小,在二十五美元到五百美元不等。這是美國發生的第一起涉及聯邦的專業公務員在政府的辦公場所,為選舉募款,並且把募款和個人利益聯繫在一起。可見,在法律的嚴格控制下,敢於這樣知法犯法的人還是很少的。 雖然金額很小,但是這樣的刑事犯罪,最重可判一年徒刑以及十萬美元的罰款。這條聯邦法律的目的,是徹底實行美國的政府公職必須與政治分家的原則。正如上述案件中的聯邦檢察官所說的,「知道聯邦雇員可以在免於政治壓力之下工作,這對美國大眾很重要。讓美國人知道,他們的公僕是在為人民而不是在為政黨工作,這也很重要。」因此,只要是在聯邦政府的建築物內為政黨募捐,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除了「聯邦競選委員會」之外,新聞界也是重要的監督力量。今年大選的「政治捐款門」,就是從美國的新聞界開始披露,逐步掀開重重帷幕,最終引發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和國會的大規模調查的。在「水門事件」中我們已經非常熟悉,在美國,凡是有關政治捐款的來龍去脈,只要一展開調查,一般總是能夠查出眉目來。因為在政治捐款中是不可能出現現金往來的。 同時,還有一些社會監督團體在那裡盯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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