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總統是靠不住的 | 上頁 下頁
八二


  那麼,這次大選,到底在捐款方面出了什麼問題呢?先是新聞界揭露,說是民主黨接受的一些亞裔捐款,實際上是來自國外的某個商業集團。以此為線索,大選以後國會和司法部門都開始調查,問題越牽越複雜。

  我們先回到「收買總統」的話題。一些社會監督團體在這方面進行了長期的工作,以防美國總統被什麼人「買走」。這個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向全民宣傳公開捐款的狀況。這些資料在美國是公眾都可以查詢的,可是,一般的人不會有興趣去查。因此,這些社會監督團體,就會搜集整理分析這些捐款材料之後,再向民眾進行宣傳。這些材料裡,除了捐款大戶的名單,所捐金額之外,還會告訴民眾哪些捐款大戶在它所支持的政綱執政中,得到了什麼好處。

  例如,紐約時報的記者就撰文說,在美國有一個釀酒公司,在1992年想把歷史遺留下來的他們公司酒瓶標貼上的一句「大量製造」的話,改成法語發音的「查爾馬氏香檳製造法」,以完成從當年的「大眾酒」,向高檔酒邁進的過程。於是他們開始給共和黨的杜爾捐款,並使得杜爾說服美國的煙酒火器管理局,作了一些對釀酒公司有利的妥協。最後獲准該為「瓶裝前再次發酵」。

  又例如有一個名叫「社會廉政中心」的社會團體,就在今年這個大選年出版了一本書名叫做「購買總統」的報告。警告民眾「大亨們」正在用錢收買美國總統。書中有大量的捐款資料和分析。例如,排出了捐款給克林頓競選的前五名「大金主」。名列第一的最大捐款者,是紐約投資銀行的一個公司,該銀行的高級職員們總共已經向克林頓捐了近十一萬美元。排列第二名的是紐約州教師聯盟,捐款為約十萬二千美元。再排下去的三名,捐款額就都分別在五萬美元左右。

  看了這樣的警告性的報告之後,我的感覺就是,實際上整個美國社會對於這一類的行為還是相當大的限制,整個社會民眾手裡的選票也是與大企業利益集團平衡的一個重要力量。為什麼可以這樣說呢?

  我們可以看到,就算是頭一號「大金主」,相對整個競選所需要的經費來說,他所捐的數額實際上占的比例也還是微不足道的,我們很難說,總統候選人當選之後,就一定能夠給出多少利益進行回報。而在美國的競選捐款透明度和新聞制度下,捐款的狀況無法瞞人,而掛了號的「大金主」又始終是眾矢之的。總統想回報也會很有顧忌,必須做到「師出有名」。否則,又如何向手裡捏著選票的美國民眾交代。就象杜爾為煙草公司講好話,只要略有勉強,效果就會適得其反。

  在美國,由於共和黨反對政府干預大企業的施政綱領,因而一向是大企業的主要捐款對象,相對來講民主黨要困難得多。當時選票是在平民手裡,除了共和黨的施政綱領同時也能夠吸引普通民眾,否則,民主黨的克林頓照樣上臺,有錢的大企業也還是乾瞪眼。

  從德克薩斯州被推選出來的參議員格蘭姆,長期來競選順利,能夠留在參議員的位置上。從1979年以來,美國的全國長槍協會十七年來一共捐了四十四萬美元的政治捐款,以幫助他競選。這些捐款都是公開的。在格蘭姆擔任參議員的這些年裡,他發起,支持或是投票同意的槍支法案,有十八項之多。他反對槍支管理的態度也是公開的。

  如果這一切就簡單的理解為,格蘭姆其人拿到這些捐款就可以為所欲為地替這個利益集團說話,這肯定是不全面的。事實上,之所以格蘭姆能夠這樣做,並且依然能夠連連當選,在根子上還在於大多數的德克薩斯州的民眾是支持放鬆槍支管理的。所以,這些民眾根本不在乎這些政治捐款的來源。對於他們來說,這等於是長槍協會在替大家出錢,支持一個代表他們聲音的人進入國會。相反,如果德克薩斯州的民眾是堅決主張禁槍的,他們面對一個公開接受長槍協會捐款並且公開反對禁槍的議員,早就在選舉中請他下臺了。

  然而,正是因為有了「聯邦競選委員會」和不斷在進行修正的「聯邦競選法」,正是因為有了政治捐款的來源公開,新聞監督和類似「社會廉政中心」這樣的民間組織,更重要的是全民直選總統這樣的制度,才使得美國總統和國會議員的選舉活動,在涉及金額如此之大的活動經費的時候,還能夠基本維持正常狀態,而沒有觸發普遍的民怨。

  因此,雖然共和黨候選人杜爾,在共和黨接受煙草公司大量捐款之後,曾經十分勉強地為香煙辯護。但是,在遇到民眾的普遍反感之後,終於在競選後期,承認「抽煙也是有害的」。企圖挽回民眾的影響,但是已經為時晚矣。

  然而,如果沒有這些平衡力量和制約,如果一切都成為私下操作的話,我們可以看到,總統被什麼利益集團悄悄「買去」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我們看到,如克林頓競選時的捐款大戶,他們的捐款金額與所需要的資金相比,還是十分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就是說,政治捐款的來源必須是非常多的。這也就是這些黨派會在全國範圍廣發徵集捐款的信件的緣故。就連我這樣與任何政治活動都沒有關係的新移民,都會莫名其妙在信箱裡找到一封徵集捐款信。

  於是,這些政黨就出現了一些專職募款人。這些人完全可能自己一分錢都不出,可是他們自有辦法為政黨和競選活動募來成百上千萬美元的政治捐款。這些自己一毛不拔的募款人,可以因為他們的募款能力,換取一些連出錢捐款的人,都根本得不到的利益。克林頓的「政治捐款門」的問題,一開始就是出在幾個華裔政治募款人那裡。

  亞裔在美國人數比例很低,也一向沒有作大量社會捐款的習慣。但是,在今年克林頓競選的時候,在民主黨內卻出現了幾個亞裔的政治募款明星。為此,華人在這裡的報紙還一度作了正面報導,非常歡欣鼓舞於亞裔開始「登上美國政治舞臺」。也許正是這幾個人的突出表現,似乎超出了亞裔一般的捐款習慣和水準,才引起了一些疑問,使得一些新聞記者進行深入調查,並且終於引發了一個「政治捐款門」的事件。

  這樣的大案件,調查程式將會花費很長的時間。但是,從已經暴露出來的部分看,確實有許多值得人們思考的問題。事情一出來,在美國的亞裔幾乎是一片聲援的聲音,又一次開始提起與種族偏見有關的話題。但是,隨著新聞界揭露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亞裔也很少再表示聲援,因為他們終於發現自己並不瞭解這些人。儘管他們口口聲聲宣稱,他們的目標是在美國政壇為亞裔爭得一席之地,然而,似乎他們最先爭得的是他們自己的一些商業和政治的利益。更何況,他們的募款過程究竟是合法還是非法,確實大有可商榷之處。

  例如,一名在克林頓故鄉的中餐館華裔老闆,由於克林頓去吃過幾次飯故而相識。克林頓當選總統之後,他就竭力利用這樣一個關係。當克林頓無力支付「白水案」的法律訴訟費用而成立了一個「白水案法律辯護基金會」,向社會上的支持者募集捐款的時候,他分兩次向這個基金會送了近六十四萬美元。這個數字相當於什麼概念呢?如果這些錢被收下的話,它相當於這個基金會成立兩年至今總共募得款項的三分之一。

  但是按照規定,所有的捐款人必須是美國公民,必須明確說明自己的身份,每年不得捐款超過一千美元。這樣,這六十四萬美元就必須至少來自六百四十個美國公民。但是,這位募款人送來的支票和匯票雖然出自不同的姓名,但是,開票的筆跡卻是一個人的。結果被該基金會退回。

  而另一位在這次大選中為民主黨競選募得五百多萬美元的亞裔募款人,又和一些國外的商業公司似乎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他所募來的捐款,有很多說不出明確的來源,或者來源可疑。當正式展開調查之後,民主黨募款委員會開始一批批幾十萬,上百萬美元地退款。這些退回的款項大多數都來自那幾名亞裔的「募款明星」。象這樣十分明顯地違法募款,一般來說募款人應該是非常顧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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