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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大同世界之夢

  盧兄,你好!

  今天,我想我可以把種族問題這個話題講完了。

  三十年以後,調整或是撤銷「平權法案」的某些條款的呼聲日益高漲。這並不是說,美國在倒退到三十年前。相反,是三十年下來,今天的黑人也好,其他少數族裔也好,他們都比三十年前強壯得多了。這種強壯,不是指的一個黑人,或一個少數族裔居民,在社會上奮鬥三十年之後,變得地位更穩固了。而是整個弱勢團體在這個社會上變得強壯了。即使你是一個新移民,今天才踏上這塊土地,由於這個國家多年來在制度上的推進,使你在進入這個國家的第一天起,你的權利就是清楚的。你就是在民權法的保護之下的。

  正是弱勢團體的這種逐步強壯,導致了對「平權法案」繼續存在的質疑。你已經知道,「平權法案」是建立在「不平等」的,「賠償」或「補償」的基礎上的。因此,不論是多數還是少數族裔,沒有人認為這個「平權法案」是一個永久性措施。因為,「賠償」總是有限的,「不平等」也不可能是永久的。

  「平權法案」是美國社會的主流精神傾向。人們已經在三十年裡廣泛地接受了它。這的確不容易。因為這牽涉到每一個具體的個人。當一個個人與「平權法案」發生衝突的時候,確實很難完全心平氣和。道理很簡單,假如你的小田田,好不容易考上一個好大學,卻「合法」地被一個分數不及她的非洲移民「頂」出來,你會怎麼反應?更何況,「賠償」的概念是相對於整個社會來說的。作為一個個人,一個申請大學的孩子,他並沒有虧欠過什麼。所以,我每當想到這三十年中,牽涉進去的無數「多數族裔」的個人,總是覺得很難想像。若不是有一種整體的良知和理性精神的存在,若不是有對於公眾契約的習慣尊重,不是早就推翻了,還用等到今天?別忘了,他們可是「多數」。

  「平權法案」終將壽終正寢,是一個共識。沒有人對此質疑。人們的分歧是,什麼時候廢除,先廢除哪一些條款。首先提上議案的是加州大學。並且在1995年正式停止實施在招生中優惠少數族裔和婦女。這次措施的討論過程就極為激烈。一經提起,爭論至今。

  以克林頓為首的美國聯邦政府的行政分支,是堅決不主張現在就開始考慮廢除「平權法案」的。克林頓總統提到,在「平權法案」實施之後,在高等教育中,最為明顯的效果就是法學院招收了大量黑人學生。而且,據統計,在入學的時候,儘管這些被優待進來的黑人學生,成績顯著低於其他學生,但是,在畢業的時候,他們與其他學生的成績相差並不很大。這個措施確實有效地培養了一大批黑人法官和黑人律師,他們的出現,使得黑人社群可以得到的法律幫助大大增強。

  這一點,你也一定在辛普森案中有所感覺。當時的檢察官和被告律師,都有黑人,而且都表現極為出色。克林頓總統當時警告,假如過早地撤銷「平權法案」的話,將會使黑人在未來的法律事務上獲得的説明大打折扣,影響這個社會群體所能得到的社會公平。在加州大學中止實行招生中對少數族裔的照顧之後,法學院的黑人學生確實銳減。但是,爭執卻並不因此而劃下句號。

  我們注意到一個非常有耐人尋味的現象,就是辯論的雙方往往都有黑人或少數族裔。在黑人中間,當然有大量的人是支持把「平權法案」繼續下去的。在名人中,有前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也就是美國軍隊的實際最高指揮者,鮑威爾將軍。他說,假如沒有「平權法案」,象他這樣一個牙買加移民的孩子,是根本不可能站上美國軍隊的頂端的。

  但是,也有大量的黑人專家和黑人團體,是反對繼續「平權法案」的。他們認為,「平權法案」已經實行了三十年。它在這一時期中所起的作用無疑是正面的。可是,三十年過去,幾乎是一代人過去了。在這段漫長的歲月裡,它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假如在接受了這麼長時期的優待之後,黑人還是要靠優待來進大學的話,這說明有什麼其他的問題存在。他們認為,長期的優待也會導致一個民族的青年過於依賴這種狀態,反而消蝕了他們的發奮精神。

  加州大學的決定,又引起了一系列的司法挑戰,也走向最高法院。但是,在該校停止在招生中優待少數族裔之後,招生結果卻也反映了美國少數民族狀況的複雜性。因為在這個學校因此首次出現了亞裔學生超過白人學生的情況。

  在全國各地,也有投票表決對「平權法案」的態度的。投票結果有些地方是繼續支持的,有些地方卻是同意暫停實施部分條款。爭論更是方興未艾。態度最堅決地呼籲全國人民繼續支持「平權法案」的,大概就是克林頓總統了。

  對於「平權法案」是否停止實施,這樣一個問題的引出,還有一些人有這樣的看法:他們認為這裡有一股極端保守的勢力在作祟。例如,哈佛大學教授亨廷頓由於一篇「文明的衝突」,因而在中國如今也變得赫赫有名起來。我對他的「衝突論」沒有研究,但是,他的文章舉到的一些美國國內的事實,卻是我們今天理解美國種族問題複雜性的鑰匙之一。

  亨廷頓提到,據美國國情局的估計,到2050年,也就是半個世紀以後,美國人口的族裔比例為:百分之二十三的拉丁裔,百分之十六的黑人,百分之十的亞裔。白人將低於半數而進入少數民族的行列。亨廷頓擔心,在這種情況下,假如,新移民並不是融入至今為止還是主流的美國文化,(這個美國文化是指源于歐洲傳統的主體部分),假如一味強調的是多元,是各族裔自己的文化,那麼,結果似乎很明顯,就是隨著人口的「非歐化」,它的文化是否也就會隨之而「非美國化」。換句大白話,美國是因為源於歐洲的主流文化形成了它的強烈特色,才叫美國。假如它的主流文化被各種少數族裔的文化一口一口地啃小啃弱了,各種文化均勢力敵,原來的主流文化的特色被大大削弱,無所謂主流,那麼,美國也就不成其為美國了。

  這樣的擔憂,很容易被少數族裔指責為「反多元文化」,「反移民」等等。然而,我覺得,一個新的概念(如多元文化)的產生,哪怕相比原來的流行觀點,有非常明顯的進步意義,它也會在改變這個世界的同時,帶來許多新的問題。,既然如此,對於這些問題的發掘和討論,就總是有益的。就象在第一個蒸汽機開始轟響,當第一個電燈泡給點亮的時候,假如就有人對工業文明可能給人類帶來的負面影響,如環境問題等等,提出一系列警告,並且這些忠告被人們所注意所重視的話,那麼,從今天來看,當時的警告無論怎樣過分,都是不為過的。不必把它當作反文明的「逆流」來圍剿。而實際情況反而常常是無人警告和警告來得太遲,或者說一個不合潮流的警告被只顧推波助瀾的人們給圍剿掉了。例如馬寅初這樣的不識時務者。

  實際上,亨廷頓所提出的憂慮,是象美國這樣一個多元社會必然要遭遇的問題。甚至在民間這也是一個極為普遍的使人感到困惑的問題。有關究竟應該「種族分離」還是應該「種族融合」的疑問,假如撇去某一種族的優越感和對異族的種族低劣論之類的不平等成分,從對特定文化的保存和發展等視角去看,這也並不是一個已經被徹底解決的歷史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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