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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正如沃倫大法官所說的,美國的教育從建國以來,兩百多年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例如強大的公共教育系統的建立。由州一級,和地方各級政府,從地方稅收中,為公立學校提供教育經費。但是它的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和這個國家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這些最基本的東西在美國恰恰是非常穩定的。美國學校的校管會,從一開始多由家長組成,逐漸適應現代教育日益專業化的特點,更多地由當地具有教育經驗和教育專業學位的人擔任。很多州立大學由州政府的教育委員會管理。中小學和大專由校管會管理,但是,這些人還是由當地的居民選出來的。至今為止,各種專家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可供選擇的教材,但是,選哪一本教材,還是這些由居民們選出的當地的教委會和校管會決定的。

  最極端的例子,大概就是最近發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個黑人居民區的學校,他們的校管會決定,由於美國最著名的建國者之一,第一位總統喬治·華盛頓曾經蓄奴,所以,他們決定,把介紹華盛頓總統的有關章節,從他們學校的歷史教科書中剔出去。這個決定當然很不尋常,成為報紙上的一條新聞。它引來一些保守團體的強烈反應,大多數人則是一笑置之,覺得這不是一個聰明的歷史教育觀,如此而已。但是從來沒有聽說政府打算出面干涉。即使政府想干涉,美國的法律也不會允許它干涉。

  正如沃倫大法官所說的,現在的教育已經越來越重要。從沃倫大法官的判決至今,又有近半個世紀過去了。如今一個國家的教育水準,已經到了會影響國家實力的地步。因此,最近克林頓總統把提高美國的教育水準,作為他的總統任期的一件重要戰役來對待。他提出立法建立全國範圍的數學和語文統考。因為在美國,是沒有什麼具有法律強制效力的全國統一考試的。但是,他的這一提案卻被國會斷然否決,聯邦眾議院甚至通過決議,禁止聯邦行政分支搞什麼全國統考。假如你不清楚來龍去脈,這也是「美國故事」總是令人費解的地方。

  在美國的歷史深處,這個文化深藏著的是對政府的不信任,尤其是對聯邦政府的不信任,其實質是對集權的恐懼,以及對思想控制的恐懼。因此,克林頓總統對於全國統考的提議是從數學語文,這樣的基本技能教育作為他預定的突破點的。但是,美國人至今不能接受。其根子在於,美國人不願意他們最初源于自然法的教育理念被突破。統考顯然能夠提高教育水準,使國家強大。可是,統考必然導致統一教材,就防不住哪一天政府會向孩子灌輸「統一思想」。美國人是自由為先的,他們寧可不那麼強大,但是必須有自由。

  我再用一點筆墨回到教育上,因為小田田今年上學了,你已經幾次來信談到小田田上的那個學校的教育問題,為孩子憂心忡忡。所以,你一定會問,怎麼保證教學品質呢?應該說,美國的教育制度肯定是有它的弊端的,學校的品質參差不齊。但是,它也是有它特殊的自然結果的。例如,論考試,就普遍狀況來說,美國的學生絕對不是什麼好手。但是,由於學校提供的氣氛活躍,鼓勵全方位的想像力,選擇性多,實用性強。因此,論學生的創造力,美國的孩子是相當出色的。

  因此,美國的教育縱有萬千有目共睹的尚待改進的弊端,可是,在改進的過程中,它的一些基本理念是很難動搖的。就是人民有權決定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聯邦政府無權干涉教育和向孩子灌輸政府認為是正確的思想,孩子的想像力是最大限度地受到保護的。美國教育的最大的優點,就是它對於孩子是人道的,是充分誘導孩子產生最奇異的思想的。美國教育的目的,正如沃倫法官所提到的,教育是幫助一個孩子在未來的生活中更成功地尋求自己的幸福。教育不是為社會機器塑造一個合適的螺絲釘。他們認為,重要的是一個孩子未來的幸福,一旦成了螺絲釘,有誰會關心螺絲釘的幸福呢?

  我再回到我們原來的話題,回到半個世紀前的最高法院的法庭。今天,在教育已經如此重要的時候,沃倫大法官進一步指出,縱觀在所謂的「分離並且平等」原則下,在種族隔離的公共教育系統的學校,許多白人學校能夠得到的條件,黑人學校卻得不到。然而,即使能夠使教學樓及課程設置,教師的薪金等等表面因素平等化,是不是就意味著平等了呢?最高法院關注的是,即使這些表面的物質化的因素可能做到平等,一個以膚色為依據隔離的公共教育制度,是否還是使得少數族裔的孩子喪失了受到平等教育的機會?最高法院的結論是肯定的。

  最高法院對此判定的依據,不是表面化的平等,而是機會的平等。沃倫大法官認為,這種建立在膚色基礎上的,把一個孩子和同年齡同智力的孩子隔離開來的做法,會使孩子對自己在社區中的地位產生自卑感。這樣可能會導致孩子的心靈和思想不正常,甚至因此被毀掉。他還指出,這種把白人孩子和黑人孩子分開的公共學校,受到影響的肯定是黑人孩子,如果法律支持這種狀況,這樣的影響就會更為嚴重。黑人群體通常這樣解讀隔離政策,認為這是意味著他們的地位低下。這種自卑的感覺會影響到孩子的學習動力,這樣的隔離法案影響了黑人孩子在教育和精神上的發展,使他們失去了在種族融合的學校所能夠得到的東西。

  沃倫大法官宣佈,「我們決定,在公共教育的領域裡,沒有「分離並且平等」這一原則的位置。隔離的教育設施天生就是不平等的。」因此,最高法院宣佈所有有關教育隔離的立法是違憲的,它侵犯了黑人在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被規定應該擁有的權利。

  由於這一判決在南方牽涉的面太廣,1955年最高法院就「布朗案」發佈命令,命令聯邦公立學校以「審慎的速度」結束種族分離。

  在這個案子中,我們可以開始更清楚地看到,為什麼林肯在南北戰爭後期最關注的,不是以強權統治南方,而是以寬恕「叛亂」一方的南方首領,來換取他們帶領整體南方回到美國制度中來。林肯整個思路的意義,正在逐漸顯露出來。在作為一個整體的南方,認同這個國家的理念和制度之後,不論南方有怎樣的類似KKK的民眾,在南北雙方對話的時候,在不同的觀念討論的時候,就有了共同的依據和遊戲規則。

  例如,在這個前提下,南方就不能否認「平等」的憲法原則。如果說南方在種族問題上,遠沒有進步到平等的認識程度,但是,他們如果想實行種族隔離的時候,能夠做的就是鑽條文理解的空子,鑽法律解釋的漏洞,例如「分離並且平等」這樣的說法。但是,如果這不是真正的平等,那麼,它最終會有一天被事實擊敗。在被擊敗的時候,它也必須認帳。

  如果情況不是這樣。南方根本不認美國的基本原則,那麼,對話就要困難得多,甚至無法對話。那個時候,討論就不是在教育領域「分離」是否可能「平等」的問題,南方可以乾脆否定黑人有平等權利。討論可能會陷入胡攪蠻纏之中,或者乾脆拒絕討論。

  在最高法院宣判時,南方存在龐大的公共教育體系,在當時大多數都處於種族隔離狀態。判決下來之後,在一些極端南方,曾經發生了騷亂,比如著名的阿肯色州小岩城高中,九個黑人第一次進入這所白人的學校,居然要有美國總統派出國民兵一路護送。由於這些騷亂引起很大的震動,給人留下強烈的印象。可是,我們也注意到,大多數的南方公立學校,在接到最高法院的命令之後,儘管是以「審慎的速度」推行,畢竟還是平穩地向種族融合過渡了。如果沒有南北戰爭之後整體南方對於這個制度的認同,那麼可以想像,一個牽涉面如此廣泛的公立學校改制,又沒有堅實的民眾認識的基礎,不定要出多大的亂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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