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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說到這裡,你一定也意識到,這是一個槍炮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可是,這正是林肯總統和北方在勝利在望的時候,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把南方押回來以後,怎麼辦?它是回來了,可是在實質上,它還是南方「邦聯」,不是美國。因此,在處理戰後的南方問題上,北方產生了巨大分歧。國會以強硬派為多數,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當時北方的大多數人,對於這個問題都持強硬觀點。國會議員都是民眾選出來的,一般來說,在美國最能反映民意的就是國會了。當然,國會議員來自不同地區,所以他們代表了不同地區的民意,國會本身也就很難達成一致意見。現在,南方議員在戰前就全部離開了。國會也就第一次有了相對一致的條件。可是,林肯總統在這個問題上,卻堅定地站在溫和立場上。

  林肯總統顯然沒有在戰前預料到,南北戰爭將是這樣一場持久殘酷的戰爭。開戰以前,他曾經嘗試了一次強硬的態度,於是有了這場戰爭。所以在戰後,也許對於林肯總統來說,更簡單的做法還是強硬到底。可是看上去,林肯雖然已經無法改變南北戰爭這個現實,他卻顯然不想在戰後繼續用刺刀對付南方。戰爭結束之前,北方已經在這個問題上產生很大分歧。強硬派的出發點是複雜的,這裡有對於積聚了戰爭仇恨的南方力量的憂慮,有對於「叛亂方」是否會捲土重來的擔心,也有對於戰後南方的黑人處境的關懷。而採取強硬立場的依據,就是戰爭本身造成的非常狀態。美國是一個強調理性的國家,而戰爭本身是一個無理可講的非常狀態。既然已經連打仗了,在戰後再持續「非常」一段,似乎也應該可以接受了。

  可是,林肯總統卻堅持要善待戰後的南方,以林肯為代表的溫和派的基本觀點就是,在南方表示願意回到美國的前提下,讓南方在立法上完成廢奴,然後,對南方不作任何追究。逐漸把南方還給南方人,儘快回到戰前美國的正常狀態。

  兩派觀點的對立非常嚴重,以致於今天美國的史學界還普遍有一種講法,就是,在林肯總統被暗殺的消息傳來之後,真正感到高興的並不是南方,而是北方極端的強硬派。因為林肯總統顯然在北方民眾中,有他的個人魅力和威望。假如他要堅持一個溫和做法的話,推行的可能性顯然就要大的多。而現在,溫和派等於是大旗被砍,群龍無首了。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一點不起眼的副總統安德魯·詹森,在頂上林肯的總統職位之後,不但堅持了林肯對南方的溫和態度,而且在做法上出乎意外的當機立斷。在他上臺之後,趁著國會休會期間,斷然推行溫和的戰後措施。例如,在效忠美國的誓言之下,對南方所有的叛亂參與者不予追究,而且依然具有公民權。這就意味著他們還是具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在這一時期,南方各州幾乎都有了總統臨時任命的州長,州議會也都廢除了原來戰前退出美國的宣言,並作出了廢奴的決議。當年通過了廢除奴隸制的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溫和的結果是,南北戰爭結束只有六個多月,在新一屆的美國國會選舉之後,當初南方「邦聯」的副總統,就是我提到過的,戰前林肯總統給他寫信的那個亞力山大·斯第芬,已經作為南方國會議員團的代表,帶了一群「昔日叛軍」的新議員們,重返美國國會了。北方的國會議員們普遍不能咽下這口氣去。儘管國會多數成員和總統一樣,同屬共和黨,可是他們之間的尖銳矛盾就這樣開始了。

  此後以強硬派為主的國會與溫和派的總統幾乎是對著幹的。國會開始一系列的立法,推行他們對南方的強硬做法,比如說,由聯邦軍隊進駐,把整個南方劃為幾個大軍區,每個軍區有一名司令員,參與一定的政府管理,有一點半軍管的味道,實行宵禁等措施。就在這一時期,國會還通過了美國歷史上非常重要的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一般來說,人們提到這個憲法修正案,首先注意到的是,就是這條法案歷史性地確立黑人的公民權。至此以後,黑人的公民權問題在法律上徹底解決了。這確實非常重要。你從我以前的信裡,已經非常熟悉了美國的常態運作方式,從此以後,在進一步解決種族問題的時候,美國的精神主流再要向前推進的話,就有了扎實的憲法基礎。平等自由原則在各個不同種族的實行,有了本質性的進步。

  然而,人們在提到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時候,常常忽略它的後半部分。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這後半部分的歷史重要性遠不能和它的前半部分相比。那只是一個戰後的措施,時間性非常強。戰後的重建時期一過,這條修正案的後半部分就隨著它的歷史時效的過去,自動走入歷史,不再起作用了。可是在當時,這是強硬派的國會與總統對著幹的一個重要法案。因為憲法修正案後半部分規定,凡是曾經宣誓擁護憲法,後來又從事反叛的,均不得再進入國會,競選總統,以及擔任聯邦或州的文職和軍職官員。在當時,第十四修正案這半部分所引起的震撼並不比前半部分小。因為,這等於是剝奪了南方最主要一批精英的公職權和部分公民權利。

  由於對於處理戰後南方問題這樣兩種態度的存在,使得美國南北戰爭之後的南方重建,經歷了一些搖擺。可是,我們看到,不論溫和也罷,強硬也罷,如果相對於其它國家發生的各種內戰,它的處理方式和結果,都是不可思議的。戰爭結束以後,沒有出現對失敗一方的任何懲罰行為。即使是所謂強硬派,沒有鎮壓和清算「叛軍」和「叛國賊」,更不要說因此產生的大規模錯殺了。

  兩種不同態度的爭執,引起了不同的「南方重建」措施。普遍認為,強硬的國會一方更為關注黑人的利益,而溫和派則有「代表南方奴隸主利益」之嫌。看到這樣的評論,我有時會感到疑惑。我懷疑的並不是國會所代表的多數北方民眾,對於南方黑人處境的深切關懷,因為事實上,這樣的關懷完全符合北方一貫表現的對於黑人的同情,符合他們歷來的人道訴求,他們的行為是符合邏輯的。說是林肯的後任安德魯·詹森總統有類似奴隸主對黑人的種族歧視和偏見,我想也不能說就沒有可能,因為對黑人有偏見在北方也同樣存在。可是如果說,作為堅定溫和派的林肯總統,堅持他善待的主張也是為了「代表南方奴隸主的利益」我是不大相信的。我所疑惑的是,如果我們不去考慮這兩個方面態度的主觀意願的話,到底什麼樣的處理方式,對於歷史進步是事實上有效的呢?

  這個問題我還得想一想再給你聊。今天就先寫到這兒。

  祝

  好!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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