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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至於「海盜罪」和「謀殺罪」的嫌疑,裘迪森法官宣佈,案情發生在打著西班牙旗的西班牙船隻上,對象是西班牙人,美國法庭對此不作裁定,這是西班牙法律才應該處理的案件。

  接下來,對於聯邦地區檢察官為法律代表的,西班牙公使為兩名西班牙人所提出的財產要求,裘迪森法官認為是無效的。因為他們沒有一份財產證明,例如發票,財產轉移證,等等。他們唯一能夠提供的是一張通行證,而這張通行證上的「貨單」明顯與事實不符。這些黑人明明是「非洲原住民」,而不是通行證上所說的「拉丁裔黑人」。

  裘迪森法官說,外國公民應該明確自己國家的法律,而不應該到美國來要求這個國家去侵犯他人的權利。美國和西班牙都認為禁止海上奴隸交易的法律是存在的。路易茲口口聲聲說他並不知道自己買下的奴隸是非洲來的,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他唯一的補救是去找那個騙他的賣主,要回他的兩萬美元。如果他和蒙岱有點警惕性的話,本法庭何至於要承受這四個月來的重大責任。

  最終,裘迪森法官宣佈了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的結果。他說,1819年3月,美國聯邦議會制定如下法律:「不論以任何形式,進口或者帶入美國領土的任何黑人,混血者,有色人種,只要對他們有任何占為奴隸,使役和勞役的企圖,都是非法的。」在同一個法律中,授權美國總統將所有這樣被帶進美國的人,送回非洲。

  裘迪森法官最終根據這條法律,宣佈「阿姆斯達」號上的黑人為自由人,要求總統根據法律,將他們送回非洲。這個判決如果說成是一顆炸彈,也無論如何不算過分。

  這個一審判決是誰也沒有料到的。對於西班牙人,暫且不提。對凡布倫總統的行政分支,這肯定是出乎意外的。否則,他們也不會冒險調來那艘準備將黑人送回古巴的雙桅船了。甚至對於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都完全是一個出乎意外的結局。他們準備好艱苦跋涉,準備好將要面臨敗訴和一級級的上訴。可是,說什麼也沒有想到,保守得出了名的裘迪森法官,竟會態度堅決地站在他一向討厭的激進反奴隸主義者的一邊!

  說是法官站在哪一邊,這句話你聽了一定早皺起眉頭來了。是的,這是一句有很大語病的話。因為法官的職責是秉公斷案,不論最後他的判定對哪一方有利,都不能說他就是「站在某一方」。否則,這個「公平審判」的原則就要打問號了。

  但是,記得我以前也和你討論過這個問題,就是再嚴格的法制,也是人在參與。這裡就有「人」對於法律的理解和執行的問題。尤其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法律本身不可能已經盡善盡美。即使在某一個歷史階段已經比較成熟的法律,也會遇到新情況新案例的衝擊。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司法當然是一個挑戰,對於法官同樣也是一個挑戰。

  站在歷史變革的當口,法官可以借用以支持裁決的,還是一些老的法律。甚至會出現一個象「阿姆斯達」案這樣一個涉外的,複雜的,前所未有的案子。在審理中,不但同時可以援引可能導致不同審判結果的美國法律,國際協定等等,而且,這樣的一些法律何者為先,都會導致不同後果。這樣的情況發生,首先說明了法律本身還不完善,還有「漏洞」。這種漏洞一般通過一個案子暴露出來以後,就會被立即填補。而法官對一個挑戰性案例的判定,往往就是填補漏洞的一個方式。因此在美國,規定在審判時,可以援引前面的案例作為法律依據。

  可是在「補漏洞」的時候,作出怎樣的判定,也就是如何去「補」,就要看法官這個「人」,對於整個案情的分析和對法律的理解了。首先在案情分析上,一個公正的法官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那麼,在「阿姆斯達」案中,一個最關鍵的對於黑人是「自由人」還是「合法奴隸」的認定上,裘迪森法官的認定,還是符合事實的。其次,就是對於法律的援引。裘迪森法官如今是站在一個牽涉歷史大辯論的關鍵案例面前,援引不同法律,顯然要匯出不同的結果來。例如,假定他堅持強調「平克尼協定」為先來判定的話,對於「阿姆斯達」號的黑人來說,就是一隻腳已經踏進地獄了。

  那麼,在這種時候,是不是法官就可以任意地聽憑自己的好惡「站在哪一邊」了呢?其實並不是這樣的。事實上,依然有一個更高的評判標準在那裡,那就是黑人的律師們一再強調的「自然法」,也就是人類面臨的永恆審判的標準,是否符合人性和是否人道。在人與獸之間,是否更向「人」的方向靠近。

  我曾經對你講起過,美國是一個在建國時沒有給自己定出什麼宏偉社會藍圖的國家,它有的只是一個看上去很鄉土樸素的個人願望,就是「人生而平等,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在提出這個願望的時候,有相當多的美國人,事實上還有很大的歷史局限性。例如在種族問題上的認識局限,例如在「解放自己」和「解放別人」的問題上的認識局限。但是,這個樸素的建國理想卻是最貼近「自然法」的。

  當一個國家的建立,以最貼近長滿野花和青草的土地,以最貼近尋求真善美的人性,來作為它的立國根本。那麼,即使在這塊土地上還有許多半獸半人,尚未完全進化的「人」,可是,一旦遇到問題,在需要明辨「大是大非」的時候,人們的判斷依據和歷史進步的方向,在基本人性的標準下,是更容易搞清楚的。這也就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相反,假如人們熱衷於建立非常宏偉的社會發展理論大廈。在無數的雕樑畫棟,仙山瓊閣之間,卻迷失了最基本的人性的自我,這大概就是把簡單問題複雜化的結果吧。

  因此,面臨一個歷史前進關口的法官,在可以依據的法律尚有矛盾,這個矛盾有可能形成不同判決的時候,他的選擇應該是判斷人類進步的方向,站在歷史進步的一邊。判斷的依據就是美國符合自然法的立國原則,也就是人性的原則。

  在電影裡,導演斯匹爾勃格是這樣來解釋裘迪森法官的選擇的。他在影片中的判決之前,拍攝了一組交替的畫面。一方面,是待審的黑人,在那裡開始琢磨手裡的聖經,而另一方面,則是裘迪森法官一個人去教堂,向上帝尋求精神上的支持。我想,導演對裘迪森法官的個人歷史,當然作過深入的研究。因此在設計這一組鏡頭的之前,斯匹爾勃格一定也托著下巴問自己,裘迪森這傢伙怎麼就會出現他個人思想軌跡上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呢?最終,斯匹爾勃格把它歸結到了宗教。

  於是產生了導演運用電影手法對於人物思想過程的詮釋。這組鏡頭表現了當時的宗教氣氛,表現了這種氣氛通過美國教徒對「阿姆斯達」號黑人產生影響,甚至對法官思考進程的影響。應該說,這樣解釋大致是不錯的。因為,我們穿過宗教的形式,還是其中的人性內核,在影響美國民眾對奴隸問題的思考。而對人性的思考也是裘迪森法官判決的主導原因。

  但是,裘迪森法官的判決,其實還反映了一些其它問題。例如,人們以前對於這位法官的判斷,主要依據是他過去所表現的種族主義者的立場。然而,實際上在種族主義和贊同奴隸制之間,並不是可以劃等號的。也許,在判決的同時,裘迪森法官並沒有改變他的反對種族雜居,反對完全的種族融合的觀點。而且,他也完全可能,依然不同意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不贊成他們不惜一切,不惜內戰以達到立即廢奴目標的觀點。可是,這並不說明他就是一個沒有起碼正義感的人,也不說明他肯定就不憎惡奴隸制和奴隸貿易。在他身上,可以最集中地看到那個時代美國人的矛盾,甚至是那個時代的矛盾。

  還有,就是人們還是小看了裘迪森法官身上所表現出來的,在美國法官身上相當普遍的職業榮譽感。這種職業榮譽感是與司法獨立的制度緊緊相連的。當司法和法官不再成為權勢的工具,被社會確立在一個獨立的,神聖的,被期待是公正的位置上,那麼,法官的職業自尊心和職業榮譽感也就同時被確立了。在這個時候,法官還是可能有認識上的歷史局限,但是,如果他認清了歷史進步的一面,他會被職業道德所驅使,更堅決地站過去。

  在電影中,裘迪森法官在宣佈判決的時候,還宣佈了逮捕那兩名西班牙人。這是不是斯匹爾勃格為了營造效果給歷史添枝加葉了呢?事情本身是有根據的,只是影片將故事濃縮在一起了。歷史上,兩名西班牙人確實為了這個案子還在美國被捕過,但是,不是在裘迪森法官的法庭上,而是在地區法庭一審之前。這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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