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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可是,不論佛西斯如何解釋,作為女皇的公使,阿噶茲還是無法理解問題的結症何在。他無法明白,什麼叫做「在美國的憲法制度下,司法分支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的部分,總統也無法干擾司法進程。」於是,外交部長佛西斯只能安慰他說,反正這個意思就是,最後總是由聯邦政府定局。希望他放心。

  之所以佛西斯這樣安撫西班牙公使,是因為行政分支一直對聯邦地區法官裘迪森,抱有很大希望。因為,除了他的種族立場之外,誰都知道,他還是一個參與政黨活動,在政治上相當野心勃勃的人。更何況,如果裘迪森法官願意配合總統的話,除了黑人沒有直接證據為自己辯護之外,「平克尼協定」可以是法官可以借助的一個有力的拐杖。所以,再三分析之後,佛西斯和行政分支都對於法庭的一審判決,相當有信心。

  但是,即使一審判決不出問題,凡布倫總統知道,這還不是一個可以高枕無憂的結果。為什麼呢?就是美國憲法在設計這個制度的時候,非常講究一個個細節構造的嚴絲合縫。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既定程式」的嚴格設定。美國人是相當實際的,對於他們來說,與其在那裡對理論概念高談闊論,還不如技術性地規定可操作的制度細節,然後嚴格執行。

  比如說,與其對法官進行職業道德的思想教育,倒還不如設定一個程式性的監督機制。使法官在判的時候對違規有所顧忌,如果真的發生不公正裁定,也有一個重新審核的機會。當然,這些監督機構也都必須是獨立的。

  所以,凡布倫總統知道,假如裘迪森法官在一審中,判出了一個行政分支滿意的結果,那麼,按照司法程式,那些為「阿姆斯達」號的黑人辯護的律師,是一定會走上巡迴法庭,甚至走上最高法院的。然而,掂量下來,他們只能對一審有信心,後面的形勢就無法預料了。再說,如果能夠速戰速決,結束此案,是最好的出路。

  結果,凡布倫總統領導下的行政分支,終於作出了一個非同尋常的干擾司法的舉動。就是在「阿姆斯」案一審判決之後,如果出現他們所估計的,判定將黑人交還西班牙當局的話,行政分支就立即將這些黑人當即星夜送往古巴。你也一定看出來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是截斷司法的「既定程式」,侵犯了這些黑人上訴的權利。

  於是,總統通過他的外交部長,秘密下令從海軍調過一艘船過來,在一審判決之前必須到達。然後,靜候在聯邦地區法庭審判所在地,紐黑文的港口。並命令他們在判決的當夜,在所有的人清醒過來之前,就將黑人裝船運走。白宮把整個行動列為「最高秘密」。

  「阿姆斯達」案的一審是在1840年的1月,是紐約州最寒冷的季節。紐黑文幾乎是冰封港口。當時的海軍也不過是些雙桅船,船都很小,所以這個行動還相當危險。最終決定,改在讓黑人在康乃迪克州的新倫敦上船。正是因為這些港口城鎮當時都不大,來一艘船全城皆知。同時,在這樣冰封季節又不宜航行。因此,當這艘船歷盡艱辛完成第一步,來到新倫敦港口的時候,這一異乎尋常的調動立即引起了一些猜測。包括泰朋在內的極少數的人,當時就準確地猜到,這艘船的調動與「阿姆斯達」案的黑人有關,是凡布倫總統打算送他們回古巴的。可是,猜測畢竟是猜測,這個秘密依然鎖在重重海霧中的雙桅船裡。

  因此,當你在電影裡看到法庭辯論的時候,實際上,黑人面臨的形勢,比電影所表現的更為險惡,因為,一艘隨時準備運送他們回古巴的雙桅船,已經整裝待發。

  1840年1月7日,當法庭移至紐黑文開庭的時候,雙方都已經作了最充分的準備。黑人一方有三個辯護律師上場。兩名西班牙人帶來了他們請的美國律師。海防隊的吉尼中尉和最初與「阿姆斯達」號黑人相遇的幾名水手,他們都分別對「阿姆斯達」號要求「海難救助金」,也各自帶來了自己的律師。

  在開庭之前,有一項被確定的特殊動議,更增加了黑人一方律師的擔心。就是,聯邦的一名地區檢察官霍拉博多,宣稱西班牙公使將以當局名義,為這兩名西班牙人,蒙岱和路易茲,提出財產歸還要求,美國政府的行政分支也支援這項申訴。霍拉博多將一併代表這項共同申訴,要求將包括黑人在內的「阿姆斯達」號,歸還西班牙。顯然,凡布倫總統一直苦於無法對司法分支插進手來,又不甘「坐以待判」,所以,終於想出這最後一招。乾脆也作為申訴人之一,合法闖入法庭。為自己要求執行「平克尼協定」,找到一個法庭辯解的機會。給他們本來估計還是比較有信心的「一審判決」,再加一道保險。這麼一來,使得整個局勢對於反奴隸主義者的一方,顯得更為嚴峻了。

  這裡已經成為全美國關注的目標。不論是南方還是北方都知道,這與其說是一場「涉外官司」,還不如說是美國自己在奴隸問題上的一場法庭上的的南北戰爭。旁聽席更是擠滿了人,除了各個社區的重要人物,還有許多耶魯大學的學生。大量神學院的學生也神情肅穆地坐在旁聽席上,似乎在象徵著,這塊土地上對於奴隸問題貫穿始終的宗教關懷。

  整個聽證過程還是圍繞這樣一個主題,即這些黑人「究竟是合法的古巴奴隸,還是自由的非洲人」。黑人一方所提供的證人,包括了那幾個與他們交談過的人,那名黑人譯員,和語言學教授(他後來也學會了這種非洲方言,並且與二十幾名黑人作過交談)。

  最終,人們期待已久的黑人辛蓋,在所有這些律師和其他人的努力下,在那名大病初愈的黑人譯員的陪同下,終於站上了作證席。面對聲稱「有權擁有他們」的西班牙人,也面對要求將他們送回古巴的美國和西班牙當局的法律代表,向法官和擠滿了旁聽民眾的法庭,開始公開為自己的自由辯護了。

  在導演斯匹爾勃格的大手筆下,已經充分渲染了這場法庭戲。將來,你自己去看吧。我要告訴你的是,法庭作證和辯論進行了差不多一個星期,判決的時刻才終於來臨。這一刻,在電影中,是最具有爆炸性效果的一瞬。事實上,這個判詞也是具有爆炸性的,只是不那麼戲劇化而已。因為裘迪森法官的判詞其實內容很多,也必須援引法律依據,因此,不會只是電影裡聽著痛快的幾句擲地有聲的「硬朗詞兒」。

  裘迪森法官首先認定,「阿姆斯達」號是在「遠海」被截獲的,因此,海防隊的吉尼中尉,將船上的人員帶往康乃迪克州,並沒有違法。所以這個法庭確實具有此案的審理權。

  其次,你可別忘了,這是一個「財產申訴案」,所以法官先判定的是對於「海難救助金」的要求。對於最早在海灘與黑人接觸的水手格林等人,法官首先的否定了他們的要求。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登上過「阿姆斯達」,也談不上有法律規定的「海難救助行動」。然後,對於海防隊的吉尼中尉和他的下屬,裘迪森法官認定,他們及時地救助了「阿姆斯達」號。因為,根據當時船上的狀態,已經不可能安全地按照黑人的要求抵達非洲。因此,判定他們根據海難救助的有關法令,有權獲得該船貨物價值的三分之一。同時,兩個西班牙人,蒙岱和路易茲,也對該船的安全起了保護的作用,因此也將以同樣的比例均分餘下的三分之二。

  那麼,人們最為關心的黑人呢?他們是否包含在「阿姆斯達」號的「貨物」之內呢?

  這位大家都認為是一個種族主義者的裘迪森法官,強捺心中的激動,宣佈,這些黑人生而自由,從未在古巴或是任何屬於西班牙的領土上定居。他們被那些侵犯他們權利以及違反西班牙法律的人,數度綁架,並在古巴被非法買賣。他們是懷著自由的渴望,懷著重返自己的家庭孩子的熱望,才奮起反抗。裘迪森法官還指出,就是在古巴,這個案子發生的時候,法律也早已不准許這類奴隸貿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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