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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律師帶去的三個紐約黑人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非洲部落的語言種類太多太複雜。他們搞了很長時間,還是無法交流。到最後,只有凡瑞說,他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那幾個孩子肯定不是在古巴出生,而是從非洲被賣過去的。對於這點收穫,他們已經很高興了。

  在紐約,九月初就成立了一個「阿姆斯達」委員會。開始在報紙雜誌上寫文章,介紹這個事件,尋求支持。最重要的任務是募集捐款,除了支援這場訴訟,還考慮提供「阿姆斯達」號的黑人們在獄中的生活必需品。

  今天看來,泰朋參與負責的「阿姆斯達」委員會,真是做了大量的實際工作。例如,他們以「自由之友」的名義,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徵集捐款。他們在廣告中宣稱,這些非洲人追求自由反抗奴隸制的權利,來自于自然法,國際法和「自由與人道的呼聲」。他們的廣告一出來,立即就有捐款寄到。

  又如,在他們的干預下,事實上黑人的居住條件很快就得到改善。除了辛蓋和其他案子的重刑犯關在一起之外,所有的「阿姆斯達」號黑人分成四間。四個孩子一間,其餘的黑人分成三間。他們還為黑人提供了衣物等其它生活用品。

  「阿姆斯達」委員會用很大一部分精力,吸引民眾關心這一船黑人的命運。儘管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由於語言問題,他們始終無法得到黑人自己講述的故事。但是,他們還是不斷地在各種新聞媒體上,儘量介紹黑人的情況。

  他們一次次不厭其煩地介紹這些黑人的平和的外貌,溫和的性情,一般的生活狀況。其目的在於擊破「後奴隸主義」關於黑人部落民都是「吃人生番」的講法。他們要使讀者產生這樣的深刻印象,這些黑人都是和你我一樣的人,他們也有追求自由的權利。

  在北方原來反對奴隸制的民意基礎下,他們的宣傳和各種媒體的報導,使得「阿姆斯達」號的黑人,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公眾同情,辛蓋更是成為一個傳奇性的人物。

  與此同時,律師和「阿姆斯達」委員會仍在緊張地設法跨越最艱難的一條障礙,就是與黑人取得交流和溝通。因為開庭的時間在逼近,在此之前,這個問題是無論如何必須解決的。否則決不可能打勝這場官司。

  律師班德文和泰朋又一次帶著黑人凡瑞去探監。儘管凡瑞也幾乎揣摩不出幾句話來,但是,他也是黑人,他的存在本身,就使黑人們有可能對白人律師產生最初的信任。同時,他們取得獄方的同意,帶進去了一個名叫吉伯的耶魯大學的語言學教授。

  在電影裡,也許是為了表現律師與黑人的交流困難,導演安排了一個聽不懂卻還不肯承認自己無能的語言學家的形象。算是給語言學家來了一個小小的揶揄吧。事實上,美國語言學家的一般形象倒是相當專業,也很有敬業精神的。在「阿姆斯達」案中,律師與黑人之間的語言壁壘,最終正是由吉伯教授打破的。雖然他也不懂這些黑人的非洲方言,他卻有一套語言學的途徑。他用的辦法,就是電影裡你能夠看到的。

  吉伯教授先用手語交談,以達到一個簡單的目標,就是讓這些黑人用自己的語言教他幾個數位的讀音。然後,這位教授走遍了紐約和紐黑文的碼頭港口,最後終於在一條英國軍艦上,找到了兩個能夠以同樣的讀音讀出這些數字的黑人。「阿姆斯達」委員會再想盡辦法,把兩名黑人從英國軍艦上借出來。

  九月九日,吉伯終於把這兩名「翻譯」,帶進了辛蓋的囚室。一開始,辛蓋依然拒絕與來訪者交談。在再三解釋下,堅冰終於打破。「阿姆斯達」號上的黑人終於講述了屬於他們的故事。而律師也終於有機會告訴辛蓋,他們是朋友,他們要幫助他回到非洲的家鄉。長久以來,辛蓋第一次在臉上露出寬慰的神情,儘管他還不可能明白,什麼是律師,什麼是法庭,為什麼在遙遠的白人的土地上,會有這樣的朋友,願意幫助他們回家。

  律師們更難以解釋的是,回非洲去,還是他們和黑人必須共同爭取的一個目標。距離這個目標還不僅是地理上的漫漫長途。這裡需要黑人的配合,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

  在此後的整個交往過程中,律師們還是受到很大困擾。因為他們始終不可能真正向這些非洲黑人解釋清楚,他們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例如,在第一次交談中,辛蓋就沒有全部說實話。辛蓋出於自衛,當然有充分的理由在談話中予以保留。但是,在美國的訴訟中,這種情況是非常危險的。律師們一直在嘗試,讓黑人明白,為什麼必須對他們說實話,也必須對法庭說實話。你可以想像,語言問題是基本解決了,但是,建立起信任,以及盡逐步建立文化上的理解,卻要吃力得多。

  我們當然都記得,「阿姆斯達」號是一艘來自古巴的船,這是一個「涉外事件」。因此,也給這場司法挑戰帶來了超乎尋常的難度。事情發生不久,來自古巴所屬的西班牙王朝,就立即通過外交途徑,找上門來。

  這時候,西班牙女王的使者,根據對應的線索,找到的當然是美國總統。當時美國還是一個很新的國家,從1789年首任總統華盛頓上任,到那年還只有五十年的時間。可是,根據憲法規定的四年一度選舉,儘管期間有人連選連任,總統也已經換到了第八個。而且這位第八任的馬丁·凡布倫總統,已經到了他的四年任期的最後階段了。

  西班牙一開始,就根據1795年的「平克尼協定」,要求美國政府立即將「阿姆斯達」號連人帶船交還古巴。這個1795年的國際協定,有一些有關國際間的海難事故處理的條款,依據的道理非常簡單。就是經常會有各國的船隻,在航行中由於種種原因進入其它國家。這個協定依據的是對等的原則,要求各國政府把遇難船隻及船上一切財產交回它原來所屬的國家。以免有人看到漂來的外國船上裝的都是值錢貨,就把它給吞了。因此,西班牙的理由看上去相當充分。

  那麼,凡布倫總統是從什麼角度考慮這個事件呢?

  這個時候,「阿姆斯達」事件早已經是一個引起全美國震動的事件了。局勢已經非常清楚:對於美國,這已經不是簡單的該不該歸還外國船上的黑人的問題了。這是南北雙方長期以來,有關奴隸制引出的一串問題的觸發點。例如,還要不要堅持美國平等自由的立國精神?代表人性和人道的自然法,是否高於一切國家和州的法律?等等。隨著「阿姆斯達」案件的開展,南北雙方的爭論對立會日趨嚴重。前景難以預料。

  這樣的發展前景,顯然是總統所不願意看到的。首先,這已經是1839年的秋天,第二年就要舉行總統大選。我曾經告訴過你,由於不少南方蓄奴地區加入美國,使得雙方力量對比變得均勢力敵。這也意味著,選票也劃成了幾乎是均等的兩大塊。

  凡布倫總統並不贊成奴隸制。但是,在處理奴隸制的問題上,他不會採取激進的做法。他如果表現得漸進與溫和,顯然對他更為有利。一方面,由於他反奴隸制的立場,能夠得到北方人的擁護;另一方面,由於他不馬上採取激進措施,又不太得罪南方人。採取這種方針的時候,最忌諱的就是跳出一個利刃般尖銳的議題,一面把民眾清楚地一切兩塊,一面刀尖向上,逼著總統作非此即彼的表態,這是大選年最要命不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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