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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我先以新英格蘭的麻塞諸塞為例。在奴隸剛剛進入這個地區時,反對這個制度的聲音就符合邏輯地同時響起。

  在那個時候,宗教在一開始就起了很大的作用。宗教思考本來就應該是非功利的思考。他們把自己與世俗世界拉開距離之後,探索人與神的深遠的哲學問題。這樣,任何可能找到的世俗利益的藉口,都必須被拒留在宗教的門外。由於北美的生活環境,使得各種宗教的思考內容,也很早就包含了奴隸問題和不同種族如何相處這樣的問題。當然,不同的宗教在這些問題上得出的結論也是不同的。

  儘管,在新英格蘭的北美早期清教徒,對於宗教正統問題曾經非常狹隘和固執。他們曾認為印地安人的宗教是魔鬼的宗教,也視教友派為邪教和異己,橫加驅趕。但是,在奴隸的問題上,基於他們對於聖經的理解,卻在道德的層面得出了自己毫不含糊的結論。

  在三百年前,他們是這樣理解的,即,使用奴隸只有在下述情況下,是符合聖經,也是可以通得過他們的道德質疑的。那就是,淪為奴隸的人必須是戰俘,以及同意出賣自己的人(如我們前面提到的債務奴隸)。除此之外,他們無法接受「買賣奴隸」和「蓄奴」這樣的做法。

  在這裡,我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如此推論下來,那個時代的北美清教徒倒是並不反對當時並不罕見的白人奴隸,因為,這些白奴是自己同意以自由和勞務抵債,也就是同意出售自己的。但是,他們卻反對買賣和使用黑奴,因為所有的黑奴都是被迫的,非自願的。

  於是,一方面你可以看到,這些清教徒對於奴隸問題的認識,還有歐洲奴隸文化遺留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你卻又可以看到,他們的思維方式是很有邏輯性的。作為當時北美非常重要的宗教思想流派之一,他們在對一個重大課題進行思考的時候,他們重視的是道德層面的邏輯推理,種族歸屬卻並沒有成為他們的一個判斷依據。在這個意義上,用現在的時髦話來說,他們的思想是非常「前衛」的。

  三百年前,剛開發的北美還很混亂,約束力也很弱。由於勞力的大量需求,應運而生的北美奴隸市場正在發展。清教徒基於他們的道德訴求,曾經企圖嚴格地抵制奴隸交易的浪潮。結果就導致了當時發生在新英格蘭地區麻塞諸塞的這樣一個故事。

  在當時的麻塞諸塞,和其它地方一樣,移民中的不少人深深地被奴隸交易帶來的利益所吸引。其中有些人甚至不願意再消極地等待別人給他們送來奴隸。

  事情發生在1640年,也就是在「五月花號」抵達北美大陸二十年的時候。一個名叫斯密斯的船長駕了一艘貨船,從麻塞諸塞前往非洲送貨。卸下貨之後,他覺得自己有了一個新的想法,儘管運「活的貨物」不如運一般商品那麼方便,可是萬一成了,不就是為自己開闢了一條新的「致富之路」嗎?那麼,為什麼不順手弄兩個黑人回去,試試這一行呢?那些讓人羡慕的發了財的奴隸販子,又不是有什麼望塵莫及的本事。他又望著自己手中的槍,也許覺得自己只是試驗一下,不是大批量的需求,不必去當地的奴隸市場花錢買,自己就可以碰碰運氣。

  於是,這位斯密斯船長居然就帶領船員,在他的船的停留地附近,選定了一個黑人村莊作為突襲物件。這大概是一個小小的部落村莊,因為他們小試即勝,一舉抓獲了毫無防範的幾個黑人家庭,然後如數押上船,帶回了他所居住的麻塞諸塞。一路回程,斯密斯船長一定在做他的「淘金夢」。按照當時北美奴隸交易的現狀,他是完全有理由做成這個美夢的。可是誰會料到,這一次,他卻偏偏壓錯了寶。

  當時麻塞諸塞還是在開拓的最初歲月,但已經開始有了一定的行政管理。當地人在竭力形成依據一定的宗教道德原則而執行的管理。那裡當時是清教徒們的天下。他們的原則就是他們所理解的聖經所傳達的上帝的原則。你已經知道,對於奴隸問題,他們認為,上帝的原則就是除了「戰俘」,必須是「自願出售自己」,才能成為奴隸。雖說他們宣稱這是聖經的旨意,然而這顯然反映了他們在那個歷史時期對於人性和人道的認識深度。

  於是,斯密斯船長在當地一些嚴守戒律的清教徒的眼中,顯然是違反了上帝的原則。在販奴已在北美逐步盛行的時代,這些麻塞諸塞的清教徒還是決定頑固地堅守他們這個地方的「道德清白」。外地來的奴隸販子他們管不著,可是他們決不允許本地居民的靈魂也被魔鬼鉤走,不準備讓這位利慾薰心的斯密斯船長打開一個缺口。因此,這位船長就這樣成了北美奴隸交易史中的一個特例。他在回到麻塞諸塞以後立即遭到逮捕。而那些被他劫來此地的黑人,也遇上了「史無前例」的好運氣,由當時還處於草創階段的麻塞諸塞司法機構,當即下令用當地的公款送他們回到非洲的家鄉。

  1641年的麻塞諸塞因此有了一條針對從非洲劫持黑奴的法律:「任何人,凡劫持人類者,判不赦之死刑。」

  儘管在以後的歲月裡,他們最終並沒有能夠真的阻止此後的販奴浪潮,麻塞諸塞和其它殖民地一樣,幾十年後蓄奴成為普遍的情況。它的港口城市波士頓,也因為轉運了大量來自非洲的黑奴而逐步發展起來。

  可是,我之所以向你講述這個北美販奴時代十分罕見的實例。因為儘管當時很少有人認為這樣螳臂當車的行為有什麼意義。但是,當你看到,一百多年以後,摧毀奴隸制的烈焰就是起於這最初的一點一點火星,你就會感受到思想的力量,這也就是歷史的迷人之處。

  清教徒們始終沒有放棄這樣一個出於宗教理念的道德訴求。也在一百多年來逐步引起越來越多人的思考。這種氣氛最終導致了在獨立戰爭前後,北方對於奴隸問題的徹底反省。

  在麻塞諸塞,這場思想清理,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前就已經開始。麻塞諸塞也是最早在奴隸問題上開始挑戰立法的幾個北方英屬殖民地之一。

  在獨立戰爭開始前,一個抵制奴隸進口的運動已經在發展起來。1767年,即獨立戰爭的八年之前,他們就在議會提出了「有關禁止本地區進口奴隸的法案」,但是,這個時候議會的上下兩院本身還不能達成共識,因此法案無法通過。四年以後,他們再一次努力,終於在議會兩院有了一致的意見,通過了一個類似的法案。但是,卻遭到當時英皇委派的殖民地總督的否決,法案被封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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