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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已經作出了判決(5)


  這是讓我們陌生的一百年前的美國。因為在今天,美國的民眾和媒體已經普遍有了比較根深蒂固的法治文化。不論是什麼原因,私刑已經是一個絕對負面醜陋的詞。也根本不能想像主流媒體會支持私刑。這種變化來自於美國人在歷史上的兩個艱巨的努力。一是盡最大的努力,使得司法系統獨立、公正和有效;二是對民眾的「公民」和「法治」教育。這些歷史上的教訓,就是他們的孩子們受教育的教材。無疑,制度的建設是最重要的,而當我讀這樣的南方故事,再看看我的南方鄰居和朋友們在今天的法治觀念。我就知道,後一部分內容,在美國的進步中,也是絕不可缺少的。

  不僅如此,這一事件也折射出,美國在建國時作為一個保留州主權的聯邦,制憲時無法在憲法中解決的死角。

  事件發生之後,美國總統哈里森表示這樣的罪行「駭人聽聞」。可是,面對義大利政府的抗議和「對家屬賠償」和「懲治兇手」的合理要求,聯邦行政分支卻無能為力。

  根據美國憲法第十條修正案,主要的管理權利都留在州一級,其中包括司法的刑事審理和處罰權。因此聯邦政府無權迫使州或者市一級起訴兇手,而聯邦法庭又沒有這個權力。

  為了應對義大利政府,甚至連哈里森總統,都曾經指示聯邦司法部長派人私下前往新奧爾良,調查私刑死難者們在漢尼希謀殺案中「確實有罪」的可能性。雖然他本人就是律師,當然知道不論他們是否「有罪」,私刑都是違法的,對被害者都是不公正的。雖然市政府試圖提供所謂「證據」,聯邦的調查報告仍然顯示:這些受難者們,不僅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他們涉案,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他們是黑手黨或者任何類似幫派的成員。

  我們到達新奧爾良的那天,當地寒風刺骨,意外地飄著小雪。第二天一早,滿街是南方燦燦的陽光,灑在遊人們的身上。我們在老街小巷裡轉悠,捧著一本城市老照片集,尋尋覓覓,試著找到當年這一事件的遺跡。一百年過去了,原來是貧民居住的義大利區,現在新樓林立。當年暴民們集合的那個街口還在,那條街卻已經變成了汽車大道,街心的綠化帶和克雷雕像都不復存在了。就連龐大的縣監獄,也已經拆掉,片瓦不存。可是,我們知道,那些義大利裔的受難者,他們並沒有離去。

  「新奧爾良私刑事件」給後世留下的教訓,至今令人警醒。陪審團制度是美國司法中最重要的制度。法律要求陪審團根據涉案雙方在法庭上按照嚴格程式呈遞的證據,來作出他們的判決。有時候,證據並不完整。可以想像,陪審員也是人,陪審團也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當陪審團作出的判決和民眾期待的不同的時候,當陪審團的結論使憤怒的民眾認為「正義沒有得到伸張」的時候,怎麼辦?美國的司法制度要求民眾,必須無條件地尊重陪審團的判決。這個制度把陪審團的判決提高到幾乎至高無上的地位。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下,「陪審團已經作出了判決」這句話的分量是非常重的。一旦陪審團宣佈被告無罪,任何人,即使是總統和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沒有權力改變。假如不是這樣,那就將是一個打不開的死結,就會引出打著伸張正義旗號的民眾私刑,就會走向暴力和血腥。假如不是這樣,司法就失去權威,整個法治制度都將崩潰。新奧爾良私刑事件中的義大利裔受難者們,用他們的鮮血,用他們被民眾的子彈打得殘碎的軀體,為後代美國人重申了非常簡單卻至為重要的道理,這就是今日美國人在法庭大門口經常聽到的話:「陪審團已經作出了判決,我們的制度要求我們,必須尊重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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