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如彗星劃過夜空 | 上頁 下頁 |
八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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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決心更加堅定了,但他還是悄悄地請教了兩位大學法學教授,這兩位教授是憲法專家,特別精通國會豁免權問題。星期一晚上,他把所有助手和幾位摯友請到家裡,宣佈他將啟動filibuster。由於國會程式都是公開的,不僅媒體公開報導,民眾也可以公開旁聽,所以,他在filibuster程式中讀五角大樓秘密檔,等於親自將此機密文件公之於世。 所有的人都勸他不要擔這個風險。他畢竟是一個立法機構的成員,而他要公開的是國防部列為高度機密的檔,這會帶來怎樣的法律上的問題,誰也不清楚。他說他知道。他想過,此舉也許就會讓他丟了他的參議員位子,那麼只好回到阿拉斯加去幹他的老本行房地產了。這樣錢倒是可以多賺了,但是對他來說非常糟糕,因為當參議員是他的人生理想。可是他說他已經下了決心了,他願意支付這個代價。因為道理很簡單,「我們正在越南殘殺無辜,正在從事一個沒有道理的殺人的戰爭,這個戰爭並沒有讓美國更安全。」他說,我們每個人應該為制止戰爭做自己可以做的事,為此,他很欽佩艾爾斯伯格。 他在參議院的好友,一位加州參議員得知此消息,也勸他別幹。他寫信回答說: 我所讀的五角大樓秘密檔讓我確信,我們國家今天處於困境無法自拔的首要原因,是我們偏執地恐懼共產主義……我今天要做的事是為了我們所熱愛的偉大國家……人民並沒有失去對這個國家的領袖們的信任,可是五角大樓秘密檔顯示,美國政府裡的領袖們卻不信任美國人民。在我們的民主制度下,這樣是錯誤的。 星期二一天,礫石參議員在家裡做準備。他看了醫生,以保證能連續不斷地讀30個小時。他還要在褲子裡準備好一個小便器,這樣他在這期間就不用上廁所了。 下午5點55分,在參議院議程暫停下班以前,他來到參議院大廳,宣佈他要發言,並且將啟動filibuster。這樣,有些工作人員就必須留下來陪著他了。 美國國會的議事大廳,平時國會議員發言的時候,其他議員是不一定在場的,其他議員或許就在同一棟樓裡自己的辦公室裡,或者根本就是在別的地方。但是,議事大廳裡的工作人員會通過各種設備和議員們或他們的辦公室保持聯繫,通過點名(quorum call)使得議員始終知道議事大廳裡正在進行的是什麼程式,特別是不要錯過了投票。 這次,礫石啟動filibuster,他並不想讓任何一個議員陪著他,並不指望議員們來聽他讀五角大樓秘密檔,但是他知道,工作人員是沒有辦法的,只好陪他熬夜了。作為對這些工作人員的禮貌,他要求做一次形式上的quorum call。也就是說,並不要求議員們真的到場回答點名,只是一個形式。他的意思是對工作人員表示一個姿態:我是打算叫議員們都來的,不是有意只虧待你們工作人員。 這是他不慎所犯的一個致命錯誤。 當時還在主持會議的來自密歇根州的共和黨參議員Griffin,他根據自己的會議主席的職權範圍,命令把這次形式上的quorum call做成實質上的點名。也就是說,要求通知到的參議員到場,多數參議員到場以後才能開始程式。而這在當時已經是不可能的了。 到晚上7點,只有21個參議員回答點名,其他的人都不知在什麼地方。礫石不甘心,堅持到9點半,一遍一遍地點名,但是仍然只有30來個參議員回答點名。 參議員不到,程式就無法啟動。礫石精心策劃的filibuster竟這樣黃了,氣得他都要罵人了。 在這裡,我們其實可以看到,即便在國會議員裡也會出現一些特別容易衝動的人。這樣的議員在眾議院裡就更多了。因為眾議院是每一小片民眾中選出一個,就看這一小片民眾喜歡什麼樣的人了。 因此,filibuster也可能被個別的議員濫用,雖然這樣的情況很少。最近,在小布希總統連任之後,他將有機會任命一批法官,民主黨擔心他任命過多的保守派法官,導致他們無法接受,就已經揚言,假如發生這樣的情況,他們將動用filibuster的程式。可是,現在美國參院的filibuster已經經過改革,就是假如60%的參議員反對啟動這個程式的話,就不能啟動。這實際上是一個折衷的做法,是把原來通過法案的門檻降低了一級。原來是多數通過,門檻是51%。現在,在需要啟動filibuster的非常特殊的法案中,門檻是60%。既留了一個絕對抵擋的可能,又防止因個別人的反對就通不過法案。 這位礫石參議員在這個時候,關注的重心已經轉移到了這套五角大樓秘密檔案上去了。他拿出了以防萬一的第二套方案。 他不是參議院裡一個不起眼的建築和土地分委員會的主席嗎?在這個分委員會裡,開會是他的權力。既然在參議院的filibuster黃了,他當即宣佈,他負責的分委員會立即召集聽證會。9點45分,這個分委員會的聽證會開始。通常聽證會開始,首先是主席有一段介紹。這次,他的介紹持續了幾個小時。他的會議和建築、土地全不相干,他只是要找個機會念文件。 這個聽證會雖然是半夜召開,雖然基本上是他在唱獨角戲,但是,由於一些反戰組織的説明,聽證會的會議室裡擠滿了記者和來看熱鬧的人。 礫石參議員對著電視臺的攝像機說,他手裡現在有五角大樓秘密檔,他打算選一些公開宣讀。在電視攝像機的沙沙聲中,他開始讀。讀到半夜1點,會議室裡仍然擠滿了記者和聽眾,他讀到檔中描述的越南戰爭實況,講到戰場上被槍炮打斷的人的肢體的時候,他終於悲憤難抑,放聲大哭起來。 隨後,由於這個分委員會只有他一個成員在場,所以他命令說,經分委員會會議一致決定,當然也就是在場的惟一成員、他的決定,五角大樓檔讀到這兒為止,但是他手上的所有檔都將作為這次聽證會的檔記錄下來。 由於這種國會聽證會是公開的,聽證會的記錄也是公開的,所以一旦他宣佈他手上的五角大樓檔已經作為聽證會記錄,這就意味著,每個記者,每個人,都可以索取聽證會記錄。 所以,聽證會一結束,在場的記者馬上向聽證會工作人員要求複製記錄。五角大樓秘密檔立即送到影印機旁開始複印。可是國會的影印機太老式,慢得很。記者們齊心合力,每印出一張,立即送到《華盛頓郵報》的記者室,那兒的影印機是高速的,立即再印,每個記者都有一份。這裡面也包括美聯社。第二天,美聯社就根據這影本,把五角大樓文件的大部分都做成了電訊稿。 所以,當聯邦最高法院裁決,解除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的禁制令的時候,事實上,幾乎所有大報社和通訊社手裡都有一份五角大樓檔,都在準備報導了。 在這裡,我們其實可以看到另一面,就是美國的秘密檔是多麼容易洩露。像這位礫石參議員這樣行事的人,不會是空前絕後的孤例。政府的行政、立法分支,都是由人在運作的,而人都是有自己的特性,都是有可能失誤的。在面對一份他根本不可能全部看完的具體檔時候,一個參議員的判斷,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但是,不論對錯,他要公佈的話,沒有一個機制能夠阻擋他。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最高法院的判定,只是不能在事先禁止報紙發表;判定下級法庭發出禁制令是違憲的。可是,並沒有說,假如政府的行政分支確有證據,認定報紙已經發表的東西危害國家安全,就不能對報紙做出刑事起訴。事後懲罰是可以的。因此,在最初的興奮過去之後,《華盛頓郵報》在一段時間裡,仍然擔心司法部訴諸刑事起訴,帶來麻煩。不過,即使行政分支欲圖事後懲罰,仍然必須通過獨立的司法審判。所以,事後懲罰也不可能是政府報復性的任意行為。因此,報社的擔心最後被證明都是多餘的。 只有那個艾爾斯伯格,他盜竊聯邦政府財產,屬刑事重罪。他的下場又如何呢? 在美國,「罪與非罪」是盡可能界限清楚的。退一步來說,就算所有的人都同意,他的行為整體來說有利於國家和民眾,是愛國之舉。可是,偷東西就是偷東西,不因其「政治正確」而改變。因此,最高法院對新聞界的裁決,並不能改變艾爾斯伯格受到的控罪。 所以,艾爾斯伯格自己完全是以一種殉道者姿態,口口聲聲準備坐牢的。但是,他卻意外地逃脫了懲罰。不知你是否還記得,幾年前,我給講「水門事件」的時候,曾經提到過他的。 「五角大樓秘密檔案」之後,緊接著就是「水門事件」。在對「水門事件」的司法調查中,法庭發現,尼克森總統由於無權調動政府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活動,就私下組織了幾個人,幹了一些違法的事。其中包括他們夜晚闖入艾爾斯伯格的心理醫生的診所,試圖偷取艾爾斯伯格的個人資料,以找出他的更多問題。這些人雖然沒有得手,當時也沒有敗露,可是,在「水門事件」審理中,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卻被牽了出來。 結果,正在審理「艾爾斯伯格案」的法庭,得到這些政府曾經用非法手段試圖加罪于艾爾斯伯格的證據之後,就宣佈政府有利用權力非法陷害被告的行為,案子因此被撤銷了。 報紙贏了,它們為什麼贏,卻不是那麼容易回答的。 還是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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