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如彗星劃過夜空 | 上頁 下頁 |
七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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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代表《華盛頓郵報》的格林頓出身於美國小鎮,是一個風格大眾化的律師,憑著勤奮努力一步步進入紐約最著名的律師事務所。他在法庭上的風格是直截了當。 在書面的陳述中,三方重複了他們各自在上訴法庭的理由。 格列斯沃特在陳述中承認,現在司法部不像幾天前在低級法院那樣,要完全阻擋新聞界發表五角大樓秘密檔,現在只要求法庭發佈一個相當狹窄有限的禁制令。特別有意思的是,他第一次公開讓步說,這些資料的保密分類和新聞界是怎麼弄到手的,這些問題已經不是法庭要決定的至關緊要的因素了。也就是說,司法部承認,保密分類是政府行政機構內部的事情,新聞界不受這種單方面分類的約束,不是你蓋一個保密章,我就無可奈何不能發表了。並且,報紙是怎麼弄到這些保密資料的,是偷來的還是揀來的,這個問題和報紙能不能發表也沒有關係。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讓步。 格列斯沃特還承認,在這個領域裡,版權法不適用。政府行政機構不能獨佔這些用納稅人的錢編制的檔的「版權」。也不適用古老英國法中皇室專用版權的法律。 但是,格列斯沃特指出,此案中涉及的檔,存在對國家造成巨大傷害的可能,所以以往禁止對報紙實行預檢,政府只能在報紙發表以後尋求事後懲罰,這樣的規則對此案沒有意義。因為事後即使政府尋求懲罰,對國家的傷害卻已經造成。政府必須防止這種傷害發生。 《紐約時報》的陳述主要是根據憲法第一修正案對「事前約束」的概念提出強烈質疑。比蓋爾指出,總統和行政分支在檔保密上有權建立和實行內部規則,有權指揮調動政府的資源來保護政府的秘密,但是,國會從來沒有立法讓行政分支用「事前約束」的辦法來對付新聞界,用「事前約束」新聞界來防止洩露秘密。比蓋爾承認,在極特殊的情況下,事前約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發表某些新聞必然會造成災難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必須是,可能性非常大,幾乎是確定無疑會發生,發表和災難之間的因果聯繫必須是直接的。可是,他接下來就指出,兩個低級法庭的法官,和兩個上訴法庭,都沒有在五角大樓秘密檔中發現這樣的特殊情況。 比蓋爾指出:新聞界和政府之間,是一種奇怪的互相依賴的關係,有時候合作有時候對抗,在以往歷史上一直是這樣。這種關係不是非常清晰有秩序的,沒有成文的遊戲規則,甚至沒有明確的規則,這方或那方常常會不滿意。而在這種雙邊關係中,政府是強大的,而新聞界只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證的力量。要保持這兩者的平衡是不容易的。對新聞界的壓制和削弱,最終必然傷害到憲法第一修正案。 《華盛頓郵報》的陳述直截了當地揭示了司法部的失誤,指出司法部在此案進行中的立場和訴求不斷在變,一開始甚至要引用《反間諜法》,而國會在1950年對反間諜法的修正案中,明確點明,不能用此法案來限制和預檢新聞界。 最高法院的聽證過程雖然不經電視或電臺轉播,卻從來就是公開的,公眾不論什麼身份,都可以去旁聽,174個旁聽席,按照先來先占的原則分配。6月26日星期六早上6點,最高法院大樓前已經排了1500個人,都想有機會進去一睹這個歷史場面。連一直在最高法院門口擺攤賣明信片紀念品的婦女,也放棄這個做生意的好機會,排到了隊伍裡。 最想親眼目睹這一歷史場面的人,其實是此案的始作俑者艾爾斯伯格,可這個時候他還不能出現。他已經轉入地下生活,他在五角大樓秘密檔洩露中所起的作用,早已不是秘密。聯邦調查局在找他。他並不想永遠地逃避聯邦調查局,他從一開始就打算承擔自己「個人的責任」。艾爾斯伯格才是個狂熱的愛國者,他認為為了結束越戰,為了改變國家的對越政策,坐牢是值得的。他只是在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出現在公眾面前。 全國很多報紙報導了艾爾斯伯格在「五角大樓秘密檔案」中的故事,他的照片出現在雜誌封面上,但是人在什麼地方呢?沒人知道。 在地下生活中,他吃驚地看到,此案涉及新聞自由的分量,已經遠遠超出了對五角大樓秘密檔內容的重視。此案成為全國最大的新聞,不再是因為它涉及美國的對越政策,而是因為它涉及報紙的新聞自由。他惟一的希望就是此案會激發公眾對檔本身的好奇心,當禁制令解除的時候,更多的民眾會去讀這些檔。於是,他接受了CBS電視臺的採訪。 6月23日星期三,CBS著名主持克朗凱特在波士頓的一個秘密地點獨家採訪艾爾斯伯格。為了躲開聯邦調查局的耳目,採訪經過一番複雜而機密的安排,才得以成功。艾爾斯伯格在採訪中說,美國人民將痛心地從五角大樓檔中讀到,他們尊重的、信任的、選出來的管理國家的人,卻輕蔑地對待人民。他回顧了自己對越南戰爭看法的轉變。克朗凱特問到,你是否在這戰爭過程中看到過美國的英雄?艾爾斯伯格只提到一位下級軍官,他在聞名於世的梅萊慘案中,試圖阻止軍人向平民開火。艾爾斯伯格譴責說,美國政府要為過去25年中越南戰爭的死亡負主要責任。他說:「我們國家的人民不能讓總統隨心所欲地管理這個國家。」 與此同時,司法部的檢察官文森特正在洛杉磯主持一個緊急大陪審團,調查艾爾斯伯格在蘭德公司工作期間,造成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洩露的事件。6月25日星期五晚上,也就是聯邦最高法院開庭前夜,洛杉磯的聯邦法庭正式發出了逮捕艾爾斯伯格的逮捕令。 第二天,也就是最高法院開庭聽證的當天,艾爾斯伯格的律師舉行記者會宣佈,艾爾斯伯格將在6月28日星期一向波士頓的聯邦檢察官自首。 最高法院的辯論是非常簡短的,一般各方都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還包括大法官們隨時打斷律師的話,節外生枝地提出問題來。有意思的是,到辯論的階段,三方都表現出一種溫和而中庸的立場。 聽證在下午1點就結束了,然後大法官們將退到後面去做出他們的裁決,什麼時候宣佈,誰也不知道。到第三天星期一,首席大法官宣佈,原來按日程要閉庭休假的最高法院,現在無限期推遲,一直推遲到此案做出裁決的時候。在這一段時間裡,國會開始有機會接觸五角大樓秘密檔,而全國其他的二十來家大小報紙,也在利用各種可能披露五角大樓秘密檔的內容,而《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卻在繼續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 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點,艾爾斯伯格坐計程車到達波士頓市區的郵局大樓,大樓裡有聯邦法院和聯邦司法部的辦公室。大樓門口,大量的傾慕者和記者在等候他。他告訴人群,他在1969年就將五角大樓秘密檔交給了參議員富布萊特,後來又交給了《紐約時報》。他說,我這樣做,知道將把自己置於困境,我打算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包括對他個人的影響和對他家庭的影響。他說,「為了能結束這場戰爭,難道你會不願坐牢嗎?」他說,他的「惟一的遺憾」是沒有能早一點讓五角大樓秘密檔公之於眾。 他走到檢察官辦公室,正式辦理逮捕的手續。聯邦調查局的探員給他拍照、取指紋,然後兩個人一人一邊抓住他胳膊,送到法庭進行取保候審聽證。這是被逮捕的人要求審訊期間不住在拘留所裡必須經過的第一道法庭程式。 司法部檢察官說艾爾斯伯格還會躲起來,所以要求十萬美元保費。艾爾斯伯格的律師則表示反對。幾個來回討價還價以後,法官裁定艾爾斯伯格可以取保候審,五萬美元的名義保費不必現交,只要保證下一次法庭程式一定出席。 當天,遠在西海岸洛杉磯的大陪審團發出對艾爾斯伯格的正式刑事指控,指控他非法擁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政府機密檔,用於個人目的,並且拒不歸還政府。 6月30日上午,消息傳出,下午2點半,最高法院將宣佈它的裁決。 最高法院裁決下封信再給你寫,留個懸念。 祝好! 林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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