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如彗星劃過夜空 | 上頁 下頁 |
七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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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五,《華盛頓郵報》發表著名記者羅伯茨的報導,通欄大標題是:五角大樓檔披露美國在1954年企圖推遲越南選舉。在大標題上面是小字:系列報導第一期。 《華盛頓郵報》在星期五開始刊登五角大樓檔的報導,動作不可謂不快。在《紐約時報》掀起不大不小的波動。《紐約時報》的總編羅森塔爾後來回憶說:「我像一個瘋子一樣地跳來跳去。」他們的心情是雙重的。一方面,他們畢竟是先於《華盛頓郵報》而報導五角大樓檔的,他們為此而驕傲,現在法庭禁止他們繼續刊登,而《華盛頓郵報》的報導等於是在為他們伸張正義;另一方面,《華盛頓郵報》是他們的競爭老對手,他們現在眼睜睜地看著對手要走到他們前面去了。 對於希漢等幾個月來為此而準備的記者編輯來說,他們最擔心的是,他們的心血要付諸東流了。等禁制令解除,如果大部分內容人家已經發表過,《紐約時報》還能幹什麼呢?編輯們只好安慰他們說,即使到時候人家已經發表了,我們已經準備好的十期五角大樓檔專刊,還是按原計劃照登不誤。 星期五這一天,《紐約時報》裡的氣氛是,報社應該違抗法官古爾芬的禁制令,把五角大樓秘密檔的系列報導繼續登出去。 可是,稍一冷靜下來,從純粹的競爭心態裡脫出來,《紐約時報》的人都為《華盛頓郵報》的行動感到高興。事實上也是如此。法官古爾芬的禁制令並不是說《紐約時報》有什麼不對,並不是肯定了司法部的指控,而僅僅是說,這事情的可能的後果事關重大,所以須得進一步聽證。而如果有幾家不同報紙參加到報導和刊登的行動中來,這本身在法庭上就非常有力:我們認為這是新聞自由,而不是危及國家安全的洩密。沒有什麼比這更有力地捍衛新聞自由了。幾家報紙的一致行動等於向法庭表態:不能只聽司法部的說法,新聞就是新聞,報紙就有權發表新聞。 《華盛頓郵報》那一頭,正在馬不停蹄地準備第二期系列報導,報社裡充斥著一種興奮和擔心。他們知道現在也站到和司法部對抗的位子上,他們等著司法部採取什麼行動來對付他們。《紐約時報》的案子已經成為全國關注的大新聞,如果司法部不把《華盛頓郵報》也拖到這場司法對抗之中,《華盛頓郵報》的人幾乎會感到一種失望。可是奇怪的是,《華盛頓郵報》發表了第一期的這個星期五,司法部並沒有採取行動。似乎是把《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區別對待了。如果說區別對待有什麼理由的話,那就是《紐約時報》全文照登地刊登了五角大樓規定是機密的檔,而《華盛頓郵報》只是在報導中引用了檔,沒有照登檔全文。政府的面子上好看一些。 《華盛頓郵報》所屬的新聞週刊總部在紐約市的麥迪森大道,《華盛頓郵報》公司在註冊中把華盛頓市和紐約市都列為「主要辦公地點」。所以,如果司法部要採取行動,最簡單的辦法是把《華盛頓郵報》也列為《紐約時報》案的被告,這種情況下,法官古爾芬幾乎肯定會同意把禁制令也用於限制《華盛頓郵報》。可是,出於某種策略上的考慮,司法部並沒有這樣做。其原因大概是,《紐約時報》案的司法較量是「制定遊戲規則」性質的,法庭要回答一些過去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司法部希望看到的是,自己的對手有較多可以攻破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強大的防衛集團。相比之下,《紐約時報》公開地全文刊登國防部機密檔,這比《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更有法律上可質疑的地方。 星期五下午3點,《華盛頓郵報》執行總編布萊德利接到了司法部副部長蘭奎斯特的電話。這位蘭奎斯特是一個保守派知識份子型的律師,被喻為「總統的律師的律師」,後來他被尼克森總統提名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至今還是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蘭奎斯特的電話是傳達司法部長的通知,其內容和語句一字不差地重複了幾天前司法部給《紐約時報》的電報。 《華盛頓郵報》其實是在等這樣一份通知到來。和《紐約時報》的情況不同,《華盛頓郵報》的律師知道有一場司法較量在等待他們,他們答應為《華盛頓郵報》辯護,並且已經著手準備,儘管他們原來堅決反對發表。 《華盛頓郵報》的總編室裡,發行人格雷厄姆女士和報社的高層人員都在,大家無聲地聽著電話另一端蘭奎斯特讀完了司法部長要求《華盛頓郵報》立即停止公開國家機密檔,並且把失竊的國防部檔歸還的通知。布萊德利回答說:「我相信,你一定理解,我不得不恭敬地拒絕你的要求。」 然後,他又在電話裡拒絕了蘭奎斯特提出的暫時中止發表,等待《紐約時報》案做出聽證和裁決的要求。也就是說,《紐約時報》歸《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將照發不誤。 蘭奎斯特掛了電話以後就打電話給《華盛頓郵報》的律師,通知他們下午5點在首都的聯邦法院和司法部的法律代表見面。 司法部民事分部的負責人,叫約瑟夫·漢儂,他已經給招來負責對《華盛頓郵報》的起訴。在聯邦法院裡,即使是星期五的下午,仍然做好了接受重大案件的準備。 那個年代,圍繞著越南戰爭,美國民眾意見分裂,所有的人都捲入了爭論,也包括那些法官。雖然,法律和法官的職業要求法官們中立地行使職權,但是法官個人對國家和世界形勢的看法,對越南戰爭及其反戰運動的看法,仍然使人感覺不可能完全不影響法官對案件的判斷。而法官裡頭,有些是保守派,有些則是自由派,他們的價值觀念在側重上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大家就很關心案子是由哪個法官來負責主持聽證。 為了公正,除了一些特殊的案件,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法院在法官中分配案件採取抽籤的辦法。 下午5點15分,代表政府的司法部七個律師步入聯邦法院書記室,呈遞了對《華盛頓郵報》的指控,被告包括《華盛頓郵報》報頭欄裡的所有人,再加上文章作者羅伯茨。根據反間諜法,這項指控說,被告知道,或者有理由相信五角大樓檔是會危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檔,然而明知故犯,將這樣的情報公佈在報紙上。 下一步,當事雙方都在場,抽籤決定由哪個聯邦法官來主理這個案件,結果抽出來的是法官格賽爾。漢儂不禁皺了一下眉,而《華盛頓郵報》的人則暗暗慶倖。格賽爾在華盛頓的法院裡名氣很大,備受尊敬。他年輕的時候為《紐約時報》做過半職的通訊員,始終熟悉美國新聞界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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