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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再說巴迪堅回到華盛頓,已經是6月17日星期四的淩晨,他在機場就打電話給當家的總編布萊德利,告訴他,東西到手了。布萊德利非常激動,要巴迪堅直接到他家裡來。同時,他也把報社的一批能人召到家裡。他們要在這裡討論,怎樣處理這批文件。

  布萊德利還把為《華盛頓郵報》提供法律服務的RKW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請來了。

  在這兒,《華盛頓郵報》的編輯們對要不要發表五角大樓檔發生了分歧,產生激烈爭論。

  巴迪堅帶回來的破紙板箱裡,有大約4500頁機密檔影本。《華盛頓郵報》面臨的法律問題在於,紐約的聯邦法庭已經對《紐約時報》發出了暫停發表的禁制令。如果《華盛頓郵報》堅持發表,可能被解釋為對抗法律,不尊重法庭。但是反過來說,正因為有了這個禁制令,《華盛頓郵報》參與發表檔,就在捍衛新聞自由的抗爭中走到了前列,有利於報紙「樹立形象」。這裡,既有新聞職業的利益,也有風險。

  《華盛頓郵報》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考慮的,就是它有一些涉及公司法的顧慮。《紐約時報》是一個大報業集團,《華盛頓郵報》卻是所謂媒體集團的龍頭老大,這種媒體集團一直受尼克森及其手下人的攻擊。媒體集團一大,它下屬的單位接受政府法律管制的地方也就多,政府要找茬就比較容易。

  就在這樣爭論的同時,布萊德利已經安排了一干報導越戰問題最出色的記者在另一個屋子裡寫稿子,另外一班人在對那一大堆檔進行歸類分析閱讀。

  律師事務所來的法律顧問堅決反對發表政府機密檔。他們提出,在現在這樣的局面下,他們必須等待紐約的聯邦法庭對《紐約時報》一案的結論出來,等待那兒的法庭對新聞自由問題做出裁決以後,再來決定怎麼處理五角大樓文件。

  也有反對發表的人提出,《華盛頓郵報》根據五角大樓檔的內容撰寫自己的新聞報導,甚至可以說這些新聞來源於五角大樓檔,但是不直接引用五角大樓秘密檔,更不全文照發地公佈五角大樓檔。

  巴迪堅後來回顧這次爭論的時候說:「全國所有的報紙,不應該感到自己受政府對《紐約時報》採取的行動的束縛。我們要做出我們自己的決定,我們的手裡有著對公眾利益至關緊要的資訊。我們有最出色的記者正在撰寫報導,他們在這個領域從事報導十年到十五年了,有足夠的能力來判斷什麼對國家是危險的,什麼是不危險的,他們每天都在處理這一類的新聞。他們熟悉這一類的檔。這個問題涉及新聞自由,發表五角大樓檔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我們不發表,就會顯得好像我們不支持《紐約時報》。」

  巴迪堅說出了一句代表了記者編輯心聲的話:「堅持報紙有發表權利的惟一辦法就是發表。」

  整整一天下來,到傍晚的時候,律師和編輯似乎要達成一個妥協,就是延遲二天,不在星期五,也就是第二天發表五角大樓檔,而是給司法部長髮個通知,來個先奏後斬:「我們得到了五角大樓文件,正在準備,將於星期天發表。」

  就在這個時候,在書房裡起草稿子的記者們餓得半死,出來找吃的,聽說這個妥協,頓時大嘩。記者們說,這是這輩子聽到的最混蛋的主意。《華盛頓郵報》德高望重的記者羅伯茨指責編輯和律師「匍匐在司法部長面前」。他說,如果《華盛頓郵報》不發表五角大樓文件,他就將立即辭職,離開他工作了一輩子而且還有兩個星期就退休的《華盛頓郵報》,他還將發表一個公開聲明,和《華盛頓郵報》的決策撇清。

  巴迪堅湊到他的頂頭上司執行總編布萊德利面前:「你如果不發表,整個報社就要反了天了。」他低聲地求他的上司:「你別忘了,你答應過我發表的。」

  布萊德利臉色越來越發灰,終於決定,打電話給《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董事長凱薩琳·格雷厄姆。格雷厄姆的家其實就在幾個街區之外,但是至今為止還沒有驚動她。現在,只好請《華盛頓郵報》的女老闆親自拿主意了。

  在彙報了兩派的意見,把這個困難的決策提出來以後,這些見多識廣的編輯記者和律師,等待一個女人做出決定。

  凱薩琳·格雷厄姆,尤金·邁爾的女兒,這個時候已經在歷經生活滄桑之後,接下了父親和丈夫留下的《華盛頓郵報》。60年代的戰爭和社會變革、動盪,在美國造成的觀念的分裂,也進入了她的家庭。她的三個兒子,一個在越南戰場服役,一個在街頭反戰,一個在家裡吸毒。

  越戰開始以後不久,《華盛頓郵報》就開始刊登讀者辯論,對戰爭發表不同的意見。凱薩琳·格雷厄姆原來和詹森總統有著很好的私人友誼,可是,報紙和政府立場的不一致,也影響了這樣的友誼,他們之間變得疏遠了。

  凱薩琳·格雷厄姆不僅堅持她父親的辦報原則,也堅持主編負責制。假如這次不是牽涉到違反法庭禁制令這樣的大事,一般來說,報紙的立場完全不必聽從凱薩琳·格雷厄姆的意見。有一次,一個試圖調解總統和凱薩琳·格雷厄姆的關係的朋友,對詹森總統說,報紙的立場並不是凱薩琳的指使。總統回答說,「天哪!假如我擁有那家討厭的報紙,我就會讓我的手下人做我要他們做的事情。」凱薩琳·格雷厄姆事後說,這就是政治家對一個出版商的想像,「也許每個政治家都相信,出版商會坐在辦公室對記者發號施令,甚至告訴他們寫什麼、什麼時候寫」。

  凱薩琳·格雷厄姆說:「總統永遠無法真正理解――就像大多數人不理解一樣――編輯應該有自主權,這是必要的。這樣才能辦好報紙。我習慣於把它描述為自由,而不是許可。我那時感到,現在也是這麼想,我從沒有反對過林頓·詹森,我只是在根據自己的理念辦報。」

  尼克森上臺以後,對《華盛頓郵報》可以說是怒氣衝衝。據凱薩琳·格雷厄姆回憶,尼克森「曾經兩次生氣地取消訂閱我們的報紙」。

  現在,凱薩琳·格雷厄姆作為老闆,她必須考慮的事情當然比雇員要多。兩天前,1971年6月15日,《華盛頓郵報》集團公司恰好在兩天前上市,假如現在違反法庭對《紐約時報》做出的禁制令,刊出五角大樓秘密檔,很可能公司就是犯了刑事罪。證券市場就有一套現成的制度來干預,認購者完全有權退出合同。如果被判為刑事重罪,公司擁有的經營電視臺的執照就可能被吊銷。公司正在進行的高投資就可能出大的問題。因此,雖然看上去大家在冒風險,而事實上,最終的分量全壓在凱薩琳·格雷厄姆身上。如她事後回憶,「在這個決策上,我是冒著毀掉整個公司的危險」。接到報社的電話,她向律師諮詢。律師並不支持她,但是對她說,現在是你自己做出決定的時候了。

  電話的另一端,編輯們在等著她做出決定。她手執話筒,不由自主地感覺壓迫和緊張。

  終於,她對著話筒說:做下去吧,我們把它登出來!

  這時候是半夜12點25分,離報社的截稿還有最後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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