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如彗星劃過夜空 | 上頁 下頁 |
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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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和內戰 盧兄: 謝謝你的來信。在我前面的故事裡,你已經可以看到,一個活生生的制度運作,比一紙憲法,那個紙上的制度,要複雜得多。可是對憲法的認同,對遊戲規則的認同,是非常重要的。 當一個政府一開始運作,它不僅蘊含著種種潛在的、與權力膨脹相關的危險,還會產生民眾膨脹的危險。因此,民主的運作,有許許多多東西是在憲法上找不到的。民主制度遠非是一個完美的制度,只能說是相對其他制度,被實踐證明是可行的、較好的制度。而同樣的憲法和制度,在不同的環境下,遇到的挑戰也會不同。在同一個國家,都會在不同的情況下,出現不同的危機。這也是美國的建國者們當初憂心忡忡的原因。正在蓬蓬勃勃生長中的社會,會變化出無盡的難題,需要人類的智慧去應付。在通常的情況下,是沒有萬全之策的。只能多害取其輕。湯瑪斯·傑佛遜對這個制度大概是最樂觀的一個。美國建國初期,也就是建國者們自己參與的「精英執政」時期,他們對權力、對共和政府的憂慮,保守、謹慎的風格,成為美國一個重要的開端。即便是傑佛遜總統,他在總統任期內,執政的風格仍然是保守的。 也許,我必須說明的是,我指的美國「精英執政」時期,是特指在美國建國初期、非常特殊的、一批具古典共和主義精神的紳士執政的情況。而並不是泛指「精英執政」。 在美國,這個時期之所以特殊,因為他們本身的教育來源和文化,孕育了這個制度,而這些制度的最初實踐者,就是制度的制定者。他們的思維方式和這個制度是基本一致的,它相對也就更容易在實踐中成功。美國憲法,是粗線條的原則和規則。它的成功,是紙上的制度和實踐本身攜手共進完成的。憲法實踐的最初階段,正是這些國父們自己在親手操作、完善、修補它的漏洞,在完成憲法實踐的那一半任務。而不是一群不認同這個理念的、滿懷私欲的政客,在肆意尋找漏洞毀壞這個制度。沒有一個紙上的制度設計是無漏洞可鑽、是嚴密得你要百般破壞卻不成的。 因此,美國民主化呈現保守謹慎的風格,是很幸運的事情。 我們已經聊起過,不論美國的建國者們有多大的分歧,他們對於民主化進程的速度和方式,看法有多麼不同,可是美國的民主化始終在擴大。1828年,約翰·昆西·亞當斯總統,就是約翰·亞當斯總統的大兒子,在競選中輸給了平民化的安德魯·傑克遜將軍,標誌著美國建國初期「精英政治」時期的終結。安德魯·傑克遜,以一個戰爭英雄的姿態,以完全不同于當年華盛頓將軍的風格和豪氣,持極高的民眾威望,成為那年美國大選的勝選者。 到安德魯·傑克遜總統時代,美國的政治生態起了明顯的變化。在制憲會議上,把大選舉團的產生方式留給了各州。各州就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逐步使得大選舉團不再由州議會而是由民眾產生。實際上已經是民眾在間接地選舉總統。總統候選人必須通過競選來讓民眾瞭解自己。競選亮相、拉選票,這成為民選官員的必備功課。到林肯總統上臺的時候,民主化已經基本完成,美國從立國初期的精英政治徹底演變成一個現代民主國家。儘管共和國的體制框架並沒有改變,半個世紀的進步卻使得大眾終於進入了政治決策過程。 1860年大選中當選為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是真正出身於社會底層的政治家。而他登上聯邦政府舞臺的時候,又剛好是美國南北分裂的風雲時代。從林肯身上,最清楚不過地表現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演變,也表現了這個過程的複雜艱難。 和湯瑪斯·傑佛遜一樣,林肯是一個宣揚要為大眾說話的政治家。但是對傑佛遜來說,民主多半還是一種停留在思想和口頭上的理念。傑佛遜時代,國家制度中的民主因素剛剛萌芽,傑佛遜本人也更多地表現出上層紳士的行為準則。林肯則完全不同。 肯塔基州是美國建國後向西開發的過程中建立的新州,遠離東海岸的傳統政治中心。雖然肯塔基州是一個蓄奴州,地理上卻位於南北之間,被看做是南北邊界州,又可以和相鄰的伊利諾州一樣,被看成是中西部。肯塔基州的南邊就是田納西州,就是安德魯·傑克遜總統崛起的地方。這樣的邊遠地區,是底層出身貧賤的人從政的好地方。若不是美國民主化的逐步擴展,在建國初期,這個區域的人被選為總統,幾乎是不能想像的。 林肯出生於肯塔基州的貧窮農家。記得我們參觀一個古老的南方莊園,展示者為了向大家說明這家人家對待奴隸並不算太壞,就在奴隸的住房前面放了一張林肯家的照片。因為林肯的家看上去比這家莊園的奴隸住房要差得多了。後來才知道,那還是林肯家「小康」以後的住屋。在此之前,在寒冷的肯塔基,他們家只有三面牆,凍得要死。他的生母沒有住上四面牆的屋子,就去世了。 農家出身的林肯,沒有條件受到很好的正規教育,卻幹過各種各樣鄉下人必須幹的活:伐木工、擺渡船工、土地丈量工、郵差、店員、農莊幫工等等。但是林肯其實天生不善於幹農活,他更感興趣的是地方政治。邊遠小地方的政治圈子比傳統政治中心更貼近底層大眾,使得林肯這樣的窮人也能躋身其間。他小時候手頭沒有書,能夠抓到的幾本,就反復看得爛熟。其中當然有《聖經》,也偶然地有了一本亨利·克雷的傳記。安德魯·傑克遜當選總統的那一年,林肯19歲,第一次行使選舉權,他投的是落選的亨利·克雷。從此他把自己定位為一個共和黨人。他後來遷移到伊利諾州的一個小鎮,七個月後就出馬競選州的眾議員。第一次,他落選了。但是兩年後再接再厲,他順利選上了眾議員,從此進入政治圈。這時候他才25歲。 年輕的林肯知道,從政也是一種專業,他從小得到的訓練是不夠從政的。他在當選州眾議員以後刻苦自學,考出了律師執照,這也只有在邊遠小地方才比較有可能。 林肯的風格是樸素和謙卑。這種樸素和謙卑,既是他的出身本色,也是新時代的從政需要。把林肯的風格和傑佛遜的風格比較一下就可以發現,傑佛遜的民主理念來自於思想,他從前輩學者那裡汲取靈感。他善於想和寫,而不善於說。他的風格是優雅的,是書面語言的風格。而林肯的民主理念來自於他所進入的美國政治現實,他不是一個善於思想的人,從來不喜歡讀很深奧的書籍,但他卻是一個善於演講、善於領悟大眾心思的人,他從面對面的大眾那裡汲取靈感。他的樸素是口頭語言的風格。他從二十出頭第一次參與競選的時候就知道,這種風格對他是有利的,因為現在是大眾選票起決定作用的時候了。他不僅不忌諱在競選的時候提起他卑賤的底層出身,而且是故意地要顯示這種出身,處處表現他是一個伐木工。 他在第一次公開競選演說中說:「我生在社會最卑賤的階層,也始終留在這個最卑賤的階層裡。我沒有什麼有勢力的親朋好友來推薦我」,「我想你們都知道我是誰。我是謙卑的亞伯拉罕·林肯」。「如果你們選上了我,我將萬分感激你們。如果你們沒選我,我也同樣萬分感激。」 作為民主時代的政治家,林肯知道,他必須依靠大眾的擁戴,才能夠登上政治舞臺。所以,民主深化時代的美國和以往不同的是,政治家面對大眾說話,你永遠無法判斷,他是說的真正的心裡話,還是在追隨大眾,討好大眾,或者引導大眾。politician,既可以譯成政治家,也可以譯成政客。政治家和政客合為一體,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古典的政治家,stateman,漸漸地讓位於兩面一體的政治家和政客,politician,是民主時代的必然趨勢。林肯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典型的politician。 有些人認為,林肯在歷史上的最榮耀的功績是領導南北戰爭,最終廢除了奴隸制。還有這樣一個傳說,說林肯在二十來歲的時候,去了一次位於密西西比河口的新奧爾良,在那兒的奴隸市場上,看到有一個面目清秀的黑人少女正待出售。這個鏡頭深深地刺激了林肯,他發誓有朝一日要粉碎這不人道的奴隸制。史學界的研究說,這多半是一個傳說的故事而已。因為林肯和奴隸制的關係,遠比這樣的傳說要複雜。林肯是一個天生的政治家,而不是像約翰·布朗那樣的激進廢奴主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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