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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在傑佛遜用鉛筆修改過的文本上,有些詞用鉛筆畫了括弧。這些詞是傑佛遜認為應該斟酌修改的。其中,在公民基本權利中,「財產權」就給括弧括了起來。後來的研究者認為,這是傑佛遜思想中,用「追求幸福的權利」來代替「財產權」的又一個證據。

  事實上,傑佛遜在《獨立宣言》中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的說法,和約翰·洛克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的說法十分接近。在洛克的概念裡,這三種權利就是歐洲自由市民的權利,它們渾然一體,不可分割。財產權也包括自由地運用自己的身體和能力,自由地工作,自由地享受工作的成果:掙得財富,享受財富。應該說,在洛克的財產權裡,含有工作權的意思,也就已經接近了「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湯瑪斯·傑佛遜更傾向於用後者,認為「財產權」這個詞本身,是民事契約中用到的詞,也就是說,可以看做一種民事權利。而正如湯瑪斯·潘恩在巴黎的傑佛遜住處與他通宵討論自然權利問題以後,寫下的四頁備忘錄中說的,自然權利和民事權利有明確分野。傑佛遜顯然也同意這種看法。

  華盛頓總統內閣裡,主要的不和,發生在國務卿傑佛遜和財政部長漢密爾頓之間。漢密爾頓是所有人中最主張集中政府權力的人,他不信任普通民眾,不相信民主能搞好。他希望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政府就是統治者,政府的功能就是統治。政府和民眾的關係就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理想的目標是建立較為和諧的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而不是削弱或模糊這種關係。所以,漢密爾頓在致力於國家財政和經濟制度建設的同時,寫文章表達他的主張,一再使用的就是「政府」這個詞。

  傑佛遜卻認為,理想的狀態是憲法所設計的分權制衡的政府,是用權力制約權力,避免權力膨脹獨大以後侵犯民眾。所以他看到口口聲聲「政府」如何如何就很不滿意。在他的影響下,在眾議院裡,詹姆斯·麥迪森也取傑佛遜的態度。憲法通過以前,麥迪森曾經和漢密爾頓合作發表《聯邦黨人文獻》,切磋和宣揚共和主義的政治觀。現在,麥迪森和傑佛遜一起,針對漢密爾頓的觀點,提出反對。麥迪森曾發表文章,批評在討論國家大事時濫用「政府」這個詞。他寫道:在一個共和政府裡,把行政長官稱之為政府,是不是合適?顯然是不合適的。他說,這是外國政府,比如英國君主政府的說法。在美國這樣的共和國裡,行政分支不等於政府,行政分支只是政府三權分立中的一支。

  傑佛遜相信,共和政府應該體現多數的統治。在內閣任職期間,他經常反對漢密爾頓的主張,反對政府採取和民眾對立的立場,甚至反對政府對底層民眾暴動的態度。1794年,當賓夕法尼亞發生「威士卡叛亂」的時候,漢密爾頓認為這種叛亂是美國的「雅各賓俱樂部」式的政治暴動,是有政治目的的團體發動的,是為了推翻政府;他說服華盛頓總統,命令逮捕了一些參與叛亂者。雖然,這些人很快被釋放,傑佛遜仍然對此非常憤怒。他認為,這種叛亂是底層民眾遭受不公待遇時,沒有別的出路而被迫鋌而走險。而民間團體討論、發表和集會表達政治觀點,是公民的權利。他和麥迪森大聲疾呼,為民間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辯護。傑佛遜認為,華盛頓總統聽信漢密爾頓而抨擊民間團體,是最大的政治錯誤。他對總統說,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應該允許別人把他當做行使討論自由、寫作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時的抨擊對象。

  另一方面,傑佛遜對上層精英的小圈子組織卻大不以為然,特別反對獨立戰爭的功臣們結社。當獨立戰爭後的退伍軍人組成辛辛那提俱樂部的時候,他從一開始就認為,這是一種仿照軍事貴族組織的團體,在一個由全體自由人組成的共和國裡是不合適的。他在巴黎的時候,華盛頓將軍寫信給他,徵求他對辛辛那提俱樂部以及自己被推舉為名譽主席一事的看法,他馬上回信表示反對。

  在華盛頓總統的內閣裡,傑佛遜和漢密爾頓的矛盾越來越公開,越來越激烈,華盛頓總統不得不出來干預,對雙方都加以批評訓斥。華盛頓在思想和理論方面,比較重視傑佛遜的意見,而在財政和制度建設的要務方面,更傾向於聯邦主義者的觀點,更重視漢密爾頓。傑佛遜和華盛頓總統都是佛吉尼亞人,他們都認同佛吉尼亞上層精英的價值觀和處世方針,但是傑佛遜是一個讀書多、重理論、理想主義、性格浪漫的人;而華盛頓是一個踏實的現實主義者。從務實來說,華盛頓總統更接近漢密爾頓。

  我們還是回到1800年的大選結果。1801年,傑佛遜總統上臺,他自己說過,那是一場「第二次革命」。今天有不少歷史學家延用和贊同了這樣的說法。

  其實,1800年的第一次政黨輪換,在美國就出乎了一些人的意外。兩黨表現得如此對立,經歷如此激烈的競爭,共和黨才贏得總統選舉。可是,傑佛遜總統上臺後,並沒有進行非常激進的大改革。尤其是漢密爾頓制定的財政改革,雖然傑佛遜曾經激烈反對,可是在他上任之後,財政改革的效果已經很明顯,傑佛遜並沒有在經濟上逆轉前任的政策。

  那麼,「第二次革命」指的是什麼呢?一方面,當時的共和黨報紙針對1800年亞當斯下臺而提出,從1776年開始的美國「第一次革命」結束了。他們指的是,聯邦黨人強調政府的強大和穩定、強調法律和秩序,對美國民主向深度和廣度發展持謹慎的限制,是一種保守的傾向。而現在,以華盛頓和亞當斯為代表的這樣一個時代結束了。

  另一方面,「第二次革命」在另外一些人那裡,是指這次非同以往的執政輪換本身。在美國聯邦政府成立之後,這是第一次由一個明確的反對黨派通過競選,從連續執政12年的對立黨派手中,贏得政權,並且完成和平交接,從此開始推行某些完全不同于前任政府的政策。

  傑佛遜總統一上臺,《懲治叛亂法》已經到期,當然就沒有再續,等於是廢除了這個法律。傑佛遜還利用憲法賦予總統的赦免權,赦免了所有因《懲治叛亂法》坐了牢的人。共和黨領先的國會也做出決議,由國會歸還了所有因觸犯該法而繳納的罰款,並且由國會支付了利息。傑佛遜還廢除了華盛頓總統時代造成農夫暴動的威士卡稅。民眾看到了在聯邦政府的層面,由於執政黨派的輪換,做到了政策上的平衡和糾偏。但也有一些政策的改變,是引發很大爭議的,例如,傑佛遜大大削弱了由前任亞當斯總統興建的海軍。亞當斯認為,鑒於12年來不斷的戰爭威脅,美國必須開始建設常備軍,而傑佛遜認為,這完全是浪費公款。

  傑佛遜最大的政績,是在拿破崙打算廉價出售法屬北美洲殖民地的時候,非常及時、堅決地購置了這片土地。這就是著名的「路易士安納土地購置案」,使得美國的土地在他的手裡擴大了一倍。雖然當時遭到許多人的反對,可是,傑佛遜的這個決定得到了他的前任、已經退休的亞當斯總統的支持。事實上,亞當斯任上參與的對英和談,簽下的條約也曾經使得美國的土地比獨立戰爭之前翻了兩番。在這一點上,他們是一致的。而亞當斯總統的兒子、後來的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當時是國會的參議員,在國會以自己的贊成票給了傑佛遜實際的有力支持。

  傑佛遜理想中的幸福生活,還是田園牧歌式的農莊生活。面對移民潮,他非常關心美國是否始終有足夠的土地,來提供給民眾一個「幸福生活」。因此,在差不多整兩百年前的1804年,傑佛遜派出了他的私人秘書路易士(Meriwether Lewis),以及克拉克上校(William Clark),帶領了31名探險隊員,對剛剛購置的土地進行勘查;希望能探測密蘇裡河上游,尋找一條經由哥倫比亞河到太平洋的陸上通道。他們在1804年5月14日出發,翻過洛基山脈,直抵太平洋。1806年9月23日,全隊33人全部平安回來。這次歷史著名的西部大探險,成為美國開發西部的一個最重要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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