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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現在他們要解決實際問題,理論必須讓位於實際,讓位於經驗。所以,當他們談起這些歐洲先賢,提得比較多的是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他們提到,未來政府只能是「共和形式」的,而不可能是「民主形式」的,也因此而引出了費城制憲會議留下的一個最大疑點,就是美國的國父們「反對民主」。

  現在大家對民主制和共和制也會有困擾,有時會聽到「我們應該要的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制」的講法。這種說法相當大的一部分來源,就是費城制憲會議。因為在這個會議上,確實一直在說,他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共和制」的國家,提到「民主」,反而是非常負面的批評。你一定會奇怪,「民主」在費城會議上怎麼成了一個貶義詞。這確實叫人犯糊塗。那麼,所謂「民主」和「共和」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呢?

  在我提到過的簡單定義中,「民主」是和「專制」對立的。那麼,「共和」就是和「君權」對立的。在現代民主制度中,各國正在實行的,其實都是有議會的所謂「代議制」,也都是憲政制度。可在形式上還是有差別,最基本的兩大類是這樣的,有皇上的叫做「君主立憲制」,沒皇上的就是「共和制」。也就是說,在今天,共和制只是民主制的一種形式;君主立憲也一樣。

  在費城制憲會議的時候,法國大革命還沒有發生。歐洲存在著歷史悠久的君王。英國的民主過程又是一個漸進過程,所以,君主始終存在。君主立憲制對於他們來說,是最自然的一條路徑。君權逐漸弱化之後,君主最終成為一個象徵。

  到今天,英國人還在討論:是不是就乾脆廢除「君主立憲制」的君主,走向共和。總比有個皇上聽上去好像要更「民主」一點。因為在今天,英國女王已經沒有任何權力,錦衣美食,卻好像只是個擺設。我們在電視裡,也看到英國記者在採訪老百姓,問他們對廢除君主的意見。聽上去大多數人都覺得,現在的君主像個童話故事:女王要出來的時候,不僅有美麗的車隊和衛士,有時還真的像莎士比亞的戲劇舞臺上那樣,有號手在高高的角落裡,吹響那長長的金色喇叭,這麼好玩的文化景觀幹嗎不要。再說,算下來,養活皇室的費用,攤到每個人頭上,一天也就兩杯牛奶錢。對於英國人,這實在算不了什麼。所以,廢君的意願並不強烈。在我看來,這不僅是個文化上的歷史保存,還是政治歷史的活化石,皇上又不礙著民主什麼事,廢了實在太可惜。

  可是,在過去非常漫長的歲月中,英國王室卻不是存廢隨意的。但是在幾百年漸進推動民主過程的初期,對一個千年來已經完全熟悉、習慣了君權的民族,對於這個民族的軍隊和民眾來說,君主的存在,就是民心穩定和服從的理由。這也是一個保證改革過程平穩的條件。所以,英國人的智慧實在不能小看。

  既然共和制只是一種沒有皇上的民主制形式,那麼,在1787年的費城會議上,美國建國者們在選擇共和制之後,為什麼還會說,我們不要「民主」呢?那是因為,他們當時使用「民主」這個詞的時候,表達的並不是我們今天的民主概念,而是指非常容易過激的「希臘城邦式的直接民主」。

  美國雖有以州為基礎的豐富的「小國共和制經驗」,但在1787年,他們面前並沒有一個現成的民主制的大國樣板,更何況還是這麼個複雜的「聯合國」。他們也沒有你我現在隨手就可以拿到的一套一套的現代民主理論。他們的樣板往往要到古代的制度雛形中去尋找。

  在他們讀到的歷史文獻裡,「民主」這個詞,就是小小的希臘城邦,什麼事情都是大家在廣場上,舉手表決說了算。在他們看來,那其實是把過多的決策責任、過早直接放到了還處於蠻荒狀態的民眾手中。

  「過激民主」就是民眾掌握了超越其水準的決策權。這才是美國制憲會議在反對的事情。在他們眼中,這種「民主」幾乎就等同於無政府、無秩序、無法律,「過激民主」就可能是暴民做主。在他們看來,「過激民主」與「暴民政治」,其實只有一步之遙。更何況,希臘城邦只是小國寡民,將要建立的美國,可是一個大國。怎麼敢隨意「過激」,掉以輕心。

  要理解18世紀末期適度保守的民主概念和過激民主,其實很容易,只要看看同時期的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就很清楚了。今天的人們讀法國革命歷史,會看到革命付出了民眾暴亂的血腥代價。而且這樣的事情,在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一次次地重複發生。

  一個重要原因,其實是經久不息的、內在的「民主困惑」。民主制度是需要有一個相應的社會文明程度去配合的。這個「社會文明程度」,既是指處於社會上層的政治家、也是指身在底層的民眾。事實上,人類社會從專制走向民主的過程,是從文明積累最厚實的那個部分開始推動的。底層民眾是社會的最弱勢,是最值得同情和關懷的群體。可是,通常人們閉起眼睛不看的是由於文明積累層的薄弱,底層同時也是社會最危險的一個部分。因此,看上去是以民眾為主題的民主,在它的源頭發展的時候,實際上卻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

  民主意識的一個重要來源是人性的覺醒,從而自然地引發出對底層悲慘狀況的同情和不平,進而為他們爭取權益。正由於這種同情大多發自有比較優越的社會地位、文明程度較高的階層,或者說發自知識階層,因此他們的民主意識從起源來說,都是帶著原罪負擔的。他們非常容易進入的一個誤區,就是會不由自主地要美化底層,以平衡自己的原罪意識。他們會在表達對底層苦難同情的時候,在讚美底層的時候,表現得煽情和誇張,以支撐自己的道德感。他們中的一部分,會要求竭力降低自己的文明水準、甚至在行為上表現出反文明和粗俗。在法國大革命開始之前,激進的僧侶、貴族們紛紛在三級會議上放棄自己的等級地位,要求和第三等級的平民在一起,其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源於這樣的心態。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走到極端,就會甚至連民眾不理性的行為也會加以認同,直到最後形成一個互為因果、首尾難辨的怪圈。

  這種傾向具有強烈的道德評判意味,因此,只要一邁腿,就往往走過頭。退回來,就比較困難。因為這種傾向符合道德出發點的原始衝動。從法國大革命對平民殺貴族的支持,到一代代的民粹傾向,直至現代美國走到極端的「政治正確」,都是源於同樣的出發點。在原罪負擔之下,承擔原罪感的人群往往是不自信的,他們需要他人對自己做出道德上的肯定。結果就是以過激的平民認同和平民傾向,來達到心理和道德需求上的平衡。

  所以,我以為知識階層的所謂道德勇氣,一部分應該是表現在對強權的批判上,但更為困難更難做到的,是表現在他不迎合、不取悅於民眾上。前者是很容易理解也相對更容易做到的。可是,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夠有智慧有勇氣做到,對強權和民眾,都保持應有的獨立和批判。這和他是否同情弱者,是否保護弱勢人群,其實是兩回事。

  在兩百多年前的費城會議上,麥迪森非常冷靜地指出知識階層和民眾的本質差異,他說,有人好像動輒就喜歡提到「人民」,奉人民的意見為宗旨,可是,有沒有想過,假如人民能夠擁有「在座諸位的知識和見識」,他們又會是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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