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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從歷史中駛來的橘黃色校車

  我家住在農區。前幾年,發現沿我家小牧場的公路邊,突然豎起一個菱形交通牌,警示:「前方為校車停靠站。」原來是鄰家小男孩到了上學年齡,他家在高坡緊下方,有那麼一點視野障礙。為了校車和上車的小男孩不被刹車不及的車子撞到,根據法律必須豎這樣一塊警示牌。警示牌只為他——那個小不點兒男孩。這裡不習慣在牆上刷宣傳大標語,孩子們的安全是依照枯燥的法律細節保障。美國每天有一半的中小學生將近兩千六百萬孩子,乘坐四十八萬輛校車行駛在城市和鄉村。這被稱為是美國最安全特種車的橘黃色校車,歷經漫漫長途,一路從歷史中駛來。

  美國最早的校車製造,可追溯到「韋恩製造」。這家工廠建立在1837年,到十九世紀中葉,已經以建造「校車」聞名。最初的校車基本是在鄉間行駛。美國農家常常不以村為聚落,就是一個個農家各自圍繞大片田地,都是散戶。學校遠,交通不便,就有校車的需求。一開始,也就是在馬車架子上安個遮風擋雨的帆布棚,座位沿著車廂圍作一圈,開窗只是把遮擋窗洞的小帆布卷起來。後來,改成蠻像樣的車廂了。當時車速慢,鄉間交通也稀疏,交通安全根本不是什麼首要大事。

  二十世紀初,隨著公路延伸、汽車發展,馬拉校車的車廂被裝上汽車底盤,成了卡車式校車。1910年,美國有三十個州有了專門的校車,也就推進了校車生產業。1913年,福特汽車公司在加州的分廠開始建造自己設計的校車,當時的價格是每輛七百美元。1920年,校車有了玻璃車窗,但並不普遍。漸漸地,校車開始進城。1930年,老牌校車商「韋恩製造」推出了第一個全鋼車型,也有其他廠商跟進。1932年的全鋼超級客車型校車,已經很像我們在五十年代乘坐的公共汽車了,有七十六個座位。當時美國校車還在發展初期,這是各商家單純的商業行為。製造廠家們以吸引顧客為目標,各自制定車型規格,開出廠門的校車自然就是五花八門。

  誰也沒注意到,這時有個三十多歲的年輕人,一直在默默關注和研究大家熟視無睹的校車。他就是鄉村教育專家希爾博士(Frank W. Cyr)。希爾博士對各州校車都做了廣泛調查,他發現美國孩子乘坐的校車類型足以充分滿足大家的想像力,什麼樣子都有:雖然已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了,可還有少數十九世紀的馬拉校車在用;在堪薩斯地區農村,甚至還有用拉小麥的馬車送學生的。校車顏色更是什麼色兒的都有,有的校車以紅白藍的國旗三色作裝飾,顯然只考慮愛國主義教育了,根本沒想到車身顏色與安全相關。希爾博士也徵集校車生產商的意見,發現廠商也在抱怨,校車缺乏統一標準,影響批量化的大規模生產,也就難以降低成本。更令人不安的是,當時發生了幾起嚴重的校車交通事故。這使他看到,時代不同了,馬車時代並不突出的行車安全問題,在汽車公路時代會變得越來越嚴峻。

  美國是一個所謂先發國家,先發國家的難處在於沒有別國的經驗可以借鑒,總是「問題先行」,然後必須自己去琢磨和找出解決之道。

  希爾博士的努力獲得了洛克菲勒基金會的支持,由基金會資助來自四十八個州的交通專家和官員、校車製造商、塗料商等等,聚集到希爾博士教書的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開會。那是1939年,一個關注鄉村教育、才三十九歲的普通學者,就這樣發起和組織了美國第一個堪稱劃時代的校車標準化會議。

  在會議上,首次為美國校車制定了四十四條標準,例如車體的長、寬、高等尺寸,橘黃色塗料的配方標準等。會議制定的大多標準,都在以後的歲月中逐漸被新標準替代了,但是美國校車的橘黃顏色,歷經時間考驗一直留到今天。希爾博士因此被美國人稱為「橘黃色校車之父」。此後希爾博士持續關注校車安全,1942年他還主持過一個聯邦會議,制定戰時的校車運送標準。

  關鍵是,校車安全從此成為一個突出議題。1989年4月,在當年開會地點,希爾博士參加了紀念首屆校車研討會五十周年的午餐會,他回顧說,當年制定標準的唯一考量就是安全。以校車的橘黃色為例,當時反復考慮,就是要找出特殊醒目的色彩,使得哪怕在晨曦和暮色中,校車都能被清楚地辨別出來,並且後來又規定,不容許其他車輛使用同樣顏色。1939年首次校車標準會議以後,美國陸續召開過十二次類似的全國會議,更新校車安全標準,也制定了為殘疾學生服務的校車設施,一次次給州和聯邦的校車安全立法提供依據。

  由於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合眾國」,傳統思路就是各州具體問題由各州自己立法應對。聯邦立法非常謹慎。傳統的美國中央政府總是生怕對各州有過度干預和越權干涉之嫌。所以美國的校車規範,是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從各州立法開始的。1939年會議制定的標準,一是因為合理被廠商自動採納,二是給各州立法提供參考。它只是一個學術會議,並無強制作用,例如校車的橘黃色,雖然很快被三十五個州立法接受,但是明尼蘇達州就一直採用自己的金橘色,直到1974年聯邦立法才接受全國統一的橘黃色配方,不過,1939年會議確實對推動立法起了一個關鍵作用。

  「二戰」後適逢「嬰兒潮」,城市大幅擴張、學生人數大增,城市校車數量也隨之劇增。從「二戰」戰場上下來的艾森豪將軍,有感於戰爭中運輸的重要,開始推動在美國發展高速公路。西方發達國家都相繼經歷了這個過程。1958年在聯合國主持下,歐洲經濟委員會開始整合歐洲的汽車規範和安全規則。美國並沒有引入歐洲規範,而是試圖制定自己的安全規則。

  美國州際公路網的建立和公路現代化,是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飛速發展的,不論車速還是交通流量,都和戰前不可同日而語。當然,交通事故隨之劇增。公眾開始強烈要求政府對交通安全有所作為,當時出版了維權律師倫夫·奈德寫的一本書:《有速度就不安全》,以及國家科學院的一本報告《意外死亡和傷殘——被忽略的現代社會病》,把公眾呼聲推向高潮。1966年,美國國會舉行了一系列有關交通安全的聽證會,通過了第一部聯邦層面的《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校車安全當然也隨之改進;國會更在1974年通過了聯邦的《校車安全修正案》,把以前各州對校車的一些重要規定納入了聯邦法,也就進一步提升了全國校車的特殊安全級別。例如1946年在弗吉尼亞州開始使用的校車特殊警示燈、緊急疏散門、在五十年代就在各州廣泛使用的左側停車標誌搖臂——就是在校車停車上下學生時,車身左側伸展搖臂,出示停車標誌,擋住逆向車流,確保整條路的雙向交通都全部停駛。當然,還有關於加固車身等等的細節立法。

  說到立法,我以前寫過一點體會,就是法律其實有「真誠法律」和「虛假法律」之分。具體區別就在於是否「認真執法」這一點。對於成熟的法治國家,它的立國之本,就是國家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諸多問題,都要依靠法律解決,從實用出發,必須特別重視執法一環。而一些法治不夠成熟的地區,執法跟不上或者不重視,法律很可能在事實上形同虛設。美國對如何執法也有一些制度上的保障。比如說,上級命令一個下級違法行事,如五十座的校車,要司機違法多加幾個學生,司機怎麼辦?按法律規定,即便是職務行為、即便司機是在執行上級命令,假如出事上法庭,檢察官只要能證明:下級明知是違法行為還在執行,那麼作為執行者,也必須和下命令的上級一起接受法律制裁。那麼又如何證明雇員是否明知故犯呢?這也是由制度在保障,每個雇員在上崗之前,都要簽字認定:自己已經瞭解相關法律。簽字的文本,將存檔作為「知法」的證據。這樣,先行排除了許多不必要的、規範之外的人為事故。問題簡單了:只需加強「規範」。

  校車安全改進分為兩部分,一是「軟體」,即駕駛員的人為因素,例如駕駛員需要特殊駕照,有一系列特殊安全訓練,也有攝像頭這樣的硬體監督駕駛員行為;學校、家長必須反復對孩子進行校車上的行為教育,使得孩子不在車上有隨意離開座位等違規行為。二是實實在在的硬體改進,這部分曠日持久、非常枯燥,包括大規模調查、車身衝撞等技術試驗,包括取得資料、分析、下結論、改進,周而復始。

  公路交通是一個危途,徹底避免交通事故幾乎是不可能的。首先,司機是人,人都會有錯,哪怕校車司機訓練再好,也只能說是降低事故率,更何況還有非校車司機出錯撞上校車的可能。撞上來的,還可能是不可抗拒的體量超大型貨車。美國在1970年正式建立的「國家公路安全交通管理局」認識到,既然人為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就必須在「耐撞力」上下功夫。2002年4月,該管理局對國會提交了《校車安全:耐撞力研究》的長篇報告,仔細分析了1990年至2000年之間的校車事故原因、衝撞雙方車型研究、安全帶分析、傷亡分析等等,提交了對遭受正面、側面衝撞的測試記載和資料等,為國會立法作參考。美國校車車體的每一個細節、連接點,都經歷了一次次立法的不斷加固加強。結果,就是悍馬車撞上去也只能造成校車極輕微損傷。

  2006年美國成立了校車理事會,再次彙集各校車製造廠、各州和國家學童交運協會、政府相關官員等等各方意見,向國會發出一致聲音。他們不斷對校車提出新的改善標準,走在聯邦和州立法的前頭。美國人理解,並非改進校車就能保證和維持事故死亡率為零。但是多年來法律的逐步規範,已經使得事故明顯下降,1990年至2000年,運送學生的校車(借用校車用作他途不在內)每年事故死亡平均為8.5人,其中司機死亡為2.6人,就是說在2000年之前十年中,平均每年有

  5.9名學生因校車事故死亡。2006年美聯社公佈過校車理事會的一個調查:美國校車運輸安全已經遠高於其他任何形式的運輸,例如飛機、鐵路和私家車。一個孩子坐在校車裡,比坐在父母駕駛的汽車中更安全十三倍;比坐在一個近二十歲年輕人駕駛的汽車中,更安全四十四倍。校車理事會在2006年分析了2001年至2003年的兒童急診室資料,發現那三年校車在每年運送一百億人次和運行四十三億英里的密度下,幾乎沒有什麼嚴重事故。

  那是我在鄉村經常遇到、也最喜歡看到的景象:橘黃色校車緩緩停下,搖臂展開「停行」的標誌,整條道路靜止下來。車門打開,下來一個背書包的小孩,他帶上迎上來的小狗,很放鬆很自信地橫跨過專為他留出秘密頻道的公路。路對面,通常是一棟簡樸的白色農舍,老橡樹下,等候的母親把跑來的孩子輕輕擁入懷中。

  真切感受到國家為了孩子的安全在堅持不懈地努力,而且成效顯著,就是真正有效的國民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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