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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檢察官輸了

  盧兄:你好!

  我接著上次談了一半的辛普森案繼續寫下去。

  由於時間拖得非常長,陪審團的隔離時間已經到了創記錄的水準。在此期間,有十名陪審員由於種種原因,或是被取消資格,或是主動要求離開了陪審團。幸而,十二名陪審員之外,還有十二名候補陪審員。自始至終,候補陪審員是和正式的陪審員一起參加法庭的審理活動的。每當一名陪審員因故離開的時候,就有一名候補的頂上去。一旦候補的全部頂完,再有人必須退出的話,審判就可能由於陪審團的人數不足而宣告失敗,一切都要重新開始。因此,所有的人都在捏把汗,已經審了那麼久,可千萬別到最後關頭因為陪審團人數不足給弄砸了。好在,剩下的這些人一直堅持到了最後。

  陪審員是法庭中最神秘的一群人。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手中所掌握的「生殺大權」所引起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法庭上的攝相機鏡頭已經掃到了所有的人,一切都是公開的,只有陪審員從來沒有在大家面前出現過。因為這是不允許的。因此,每當有一個陪審員「從神秘中退出」的時候,總是有一大群記者跟在後面。一般來說,他們都遮面而過,匆匆鑽進汽車,就從此不再露面了,因為他們不願意由於這樣一段陪審員的經歷而影響自己和家庭的平靜生活。但是,也有一旦卸下這個身份,解脫了法律約束,就回答記者提問,甚至接受電視臺採訪的。看著這些陪審員,我有時會大叫起來:美國人就讓這樣的人決定一個大案的判決啊!我算是服了,這完完全全就是從馬路上隨意找來的普通人,普通得讓你想不通:一個世界上最科學發達,工業先進的國家,怎麼會把所有大案的判決權就交給了甚至可以是文盲的老百姓,卻讓一大幫法學博士在一旁乾瞪眼!

  被告律師所提供的證人很少,與檢方的聽證時間相比,這一段聽證時間也顯得很短。但是,出來了好幾個國家級,甚至國際級的大師。其中有一個諾貝爾獎的獲得者。也許因為我們是中國人,我們特別留意一名華裔證人,事實上,他的出場也引起了所有人的關注,因為這位李博士是世界有名的高級犯罪學專家。他是辛普森的律師夏皮羅的朋友,他們的相熟是很自然的。夏皮羅是名律師,手上經過的都是大案,而李博士是著名犯罪學家,從技術的角度給過夏皮羅很多的幫助。他曾經為許多大案提出關鍵性的證據。這些證據,有用於為罪犯定罪的,也有幫助了嫌疑犯解脫的,他只是站在科學的角度提出科學證據,這就是他的工作。正是他這些科學的研究成果和不偏不倚的科學態度,受到相關領域的普遍尊重。在辛普森從芝加哥剛剛回到洛杉磯時,他就接到了夏皮羅要他在科學證據方面協助的請求,並且在其後答應了出庭作證。

  這一類專家的作證都是要付報酬的,但是他顯然很重視華人珍惜名譽的傳統,在出庭之前,就宣佈把五萬美元的出庭報酬捐給了洛杉磯警察局作為教育基金。他為什麼捐給為檢方工作的洛杉磯警察局呢?因為他作證的主要內容是洛杉磯警察局的取證工作有問題,尤其是主要取證警探的水準太差。巧的是,備受辯方律師攻擊的主要取證警探也是個華裔。出身于臺北警校的李博士本身是美國康州州員警總局刑事鑒定化驗室主任,也就是說,他是司法部下屬單位的一個雇員。聯邦和州的司法部是管對刑事案件起訴的,他卻千里迢迢地從美國東北部趕到西南部來為另一個州起訴的重大殺人嫌疑犯作證。這在美國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提供科學證據,不論是為被告,還是為檢察官,對於一個科學工作者來說,是完全一樣的,不同的是為辛普森這樣的名人作證,可以獲取的報酬要高得多,可這次他把預定的報酬捐給了法庭上的對手。不過,即使他不捐這錢,他也不會受到任何來自外部和自己心理上的壓力。相反,在辯方宣佈他將出場作證後,每天電視上專家們的評論是一片讚歎仰慕,好象在等待一位大明星的出現。

  他曾經受辛普森的律師夏皮羅的委託,為辛普森作過身體檢查,以證明他身上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法庭上出示了這些檢查的照片。他還根據犯罪現場的照片作了一些推論。其中比較重要的,是他在分析了一張現場照片之後,認為其中的一個痕跡「有可能」是「第二雙腳印」。這如果被證明是真的,將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因為現場除了被害者之外,只發現過一個人的腳印,儘管作案者的鞋子始終沒有找到,但是腳印的尺寸與辛普森的一致,而且被確定,那是一雙只有富人才會問津的昂貴的鞋。檢方認為,辛普森作案是一個人幹的。李博士的發現就是一個「合理的懷疑」。刑事法律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則,被告只要提出「合理的懷疑」即可,不必作出證明,這叫做「沒有證明的負擔」;而相反,檢方則必須提供證明以「超越合理的懷疑」,這叫做「具有證明的負擔」,或者說「證明的負擔在檢方」。

  因此,檢方無論如何也不願意這一點被突破,他們也再一次請出犯罪專家,以否定李博士的推掄。在法庭上,檢方也從他的工作錄影中挑出他的操作不規範之處。這時,法庭之外又出現了意外情節。李博士在遭到反駁之後,在自己的實驗室開起了記者招待會。他對記者說,自己的結論和反駁他的專家並沒有什麼大的衝突,因為他當初在法庭上說的就是「有可能是第二雙腳印」,他從來也沒有說過「肯定是」。同時,他還對檢方挑出了他的操作不規範的毛病十分惱怒,指責檢方在他操作過程中不配合,不向他提供應有的裝備,使他根本找不到手套等,只能違規操作。他還對記者說,他後悔自己捲入此案。此舉顯得急於在為自己的證詞辯解,一時間輿論大嘩。

  一般來說,證人的作用就是在法庭上的證詞,作證成功不成功也都在法庭上了結了。在法庭之外,你再為自己的證詞作什麼解釋,陪審團聽不見,對於這個案子等於是沒起作用。但是,這番話對於庭外的民眾顯然是有影響的,對辯方顯然不利。辯方律師肯定也沒想到會有這麼一招。我覺得這也是華人重個人聲譽的心理起作用,他顯得最關心的,是自己長期以來建立的良好聲譽不要因此受損。李博士舉行的記者招待會陪審團是無法知道的,但是作為世界著名的犯罪學家,他在法庭上作了種種分析之後所作的結論,對陪審團應該有很大的影響。他針對檢方所提出的血液證據說,「在這些情況下,我所能得出的唯一看法是,事有蹊蹺。」

  而真正戲劇性的情節,是出在揀到血手套的警官佛曼身上。誰也沒有想到,世界上有這麼巧的事情,這位作為檢方關鍵證人的佛曼,居然在近十年裡,斷斷續續地讓一個劇作家錄下了他的大量言論。這是因為那名劇作家要收集洛杉磯員警生活的素材,通過朋友介紹,付費讓佛曼錄的音。你不得不佩服辛普森雇的那些律師,他們怎麼就把這些證據搞到了手。這是整個漫長的審判的最後階段,起了這樣一個高潮,一出來就差點把法官給趕出了局。

  因為伊藤法官的妻子是洛杉磯警察局的高階官員,曾經是佛曼的上司。在佛曼的錄音裡,不僅有大量攻擊黑人的言論,還有許多貶抑西班牙裔,猶太人以及婦女的言論,其中包括對這位法官妻子的抨擊。於是,檢方提出法官本人也被捲入了這個案子,這些錄音中涉及他妻子的內容,有可能使法官在判斷是否允許這些錄音呈堂的時候受情緒影響而作出不公正裁決。因此,要求法官出局。伊藤也在法庭上含淚承認,聽到對他妻子的攻擊,他也會象常人一樣,感到深受傷害。這下真是熱鬧了。好不容易堅持下來的這場審判,由於歷時彌久,已經受到不少非議。陪審員退下來十個不說,現在連法官也要保不住了。最後,經過兩天的激烈爭辯之後,檢方終於作出決定,在事先洗去錄音帶有關法官妻子的內容,不再要求法官回避。大家總算松下一口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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