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歷史深處的憂慮 | 上頁 下頁 |
四〇 |
|
§辛普森怎麼引起了我的興趣 盧兄:你好! 今天在這裡,按美國人的說法,真是一個「大日子」!夜已深了,我還始終無法平靜下來,決定給你繼續寫信。 今天並不是節日,但是確實是一個特殊的日子。整個美國,絕大多數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精神上的衝擊。今天是前美國橄欖球球星辛普森的宣判日。 我不知道國內對這個發生在一年以前的美國謀殺案有多少篇幅的報導。但是我想,不管你對於這個案子有怎樣的瞭解,我都必須在這裡好好寫一寫它。等你讀完了之後,你就不會再感到奇怪,為什麼在天天都有謀殺案發生的世界上,我會要特別向你介紹這樣一個謀殺案。我們自己都感到驚奇,怎麼就在我們對美國的司法制度發生興趣的時候,居然就發生了這麼個案子!我還是從頭講起吧。 去年六月,在洛杉磯的高級住宅區發生了一樁重大謀殺案。死者為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和一名二十多歲的男性年輕人,都是白人。事情一發生就十分轟動,因為兩名死者之一,是這幢房子的女主人,名人辛普森的前妻。辛普森是一名黑人球星,當我們來到美國的時候,他已經從球場上退役了。退役之後他還拍過一些電影,所以也可以算是一名影星。我們當時既沒有看過他打球,也沒有看過他的電影,可以說是在美國少有的「辛普森盲」。我們是在此案發生之後,才「補上這一課」的。 在這裡還不得不稍微談一談美國人的運動。絕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是球迷。他們迷的品種不多,主要就是稱為美式足球的橄欖球,棒球和籃球。說實話,剛從東方來到這裡,覺得橄欖球實在是野蠻人的運動,尤其是看到幾十個人撲在一個球上,在地上滾作一團的時候,真想不通美國人怎麼會喜歡如此愚蠢的遊戲。直到後來親眼看到了運動場上的橄欖球,才體會到了那種特有的激動和刺激,也開始學會欣賞它的運動技巧。 我必須說明的是,美國人的「運動觀」好象和中國完全不同,一般的老百姓很少關心美國在世界運動會上得了什麼金牌,也從來沒有類似「沖出美洲,走向世界」這樣的口號。他們最感興趣的事情,莫過於自己所住的城市或是州的運動隊在全國聯賽上的成績。出類拔萃的球星在人們的眼裡活脫脫就是一個「美國英雄」。所以,當辛普森案出來之後,我們的朋友邁克再三向我們說明:你們要知道,他在大家眼裡,是一個「美國英雄」,而且,他以前給人們的印象始終是一個善良的好人。 可是,案件轟動的原因還不在於被謀殺者之一是他的前妻,而是不久之後洛杉磯警察局宣佈他為殺人嫌疑犯。此案剛開始的時候,也就是一開始轟動的時候,我們並沒有象一般美國人那麼激動。因為我們畢竟沒有他們那麼深的「辛普森情結」。但是,這個案件還是吸引了我們注意。一方面,我們不可能不受到周圍朋友的情緒感染,另一方面,這個案子幾乎從一開始就充滿了戲劇性,你就是找個編劇刻意去編,大概也不過如此了。 一開始案發是在夜晚十點半左右,被害的女主人妮可·辛普森的鄰居聽到一隻狗非常悲哀的叫聲。然後,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一名散步者發現一條狗,爪上帶有血跡,十分固執地要領他去什麼地方。他跟隨而去,最後在妮可家鐵門內的花園甬道上,發現了被害者的屍體和滿地的鮮血。他於是報警,事情就這樣開始了。 吸引我們注意的另一個原因,是被害的那個年輕人。他在臨近的一個餐館當侍者,妮可當晚曾在那家餐館吃飯,卻把眼鏡遺忘在餐桌上。這個叫高德曼的年輕人是接到妮可的電話好心去給她送眼鏡的,照後來大家公認的說法,「他是在一個錯誤的時間,出現在一個錯誤的地點」。不論這個兇殺案是何起因,是何人所為,高德曼都是一個令人無法忘懷的冤魂。照片上的高德曼看上去很年輕,很單純。 辛普森的住宅就在附近。案發之後,當員警試圖找他通知案情時,發現他已經按他原來的計畫去了芝加哥。最後,員警設法找到他住的旅館,電話向他通報案情,要他趕快回來。就在短短的幾天裡,員警宣佈有足夠的證據將辛普森列為殺人嫌疑犯。我想,洛杉磯警察局到底還是顧及辛普森的聲望,並沒有馬上將他逮捕歸案,而是答應他參加前妻的葬禮,之後,限時讓他自己前去投案。警察局的這一例外寬容,又使該案平添一個戲劇化的情節。 辛普森本人一直否認有罪,他一再宣稱他愛他的前妻,絕不會作出這樣的事情。在葬禮上,人們通過電視揣度著他的表情,也看不出個所以然。問題是葬禮之後他並沒有去投案,一時間連員警也搞不清他去了那裡。時限一過,只得把他宣佈為重大通輯犯。但是很快,高速公路上就發現了他的白色福特重型車,他的朋友駕車,他坐在後座。警車追上去,他們並不停車,但似乎也無意逃跑,只是不緊不慢地開著。當時,我也是很偶然地打開電視機,正好撞上追蹤的現場直播。天上是直升飛機,公路上是整整齊齊的一排警車跟在他的白色福特車後面,出現一番洋洋大觀的追捕景象。由於車速很慢,並不顯得緊張,倒顯得有點滑稽。電視臺還同時播放一些心理學家的分析,說他有可能自殺,有可能持槍,有可能最後開槍拒捕,等等。整整幾個小時,全美國都在「跟蹤追看」。我想,福特汽車公司肯定做夢也沒有想到有這麼好的免費廣告機會。 最後,這輛車下了高速公路,直奔他的家裡。那裡當然也已經候滿了員警。門外也聚集了無數興高采烈看熱鬧的人群,大多數都是他的球迷,不少人還叫著他的名字表示相信他的無辜。對於唯恐天下不亂,等著看出一場好戲的人來說,這場追蹤的結果十分平淡,那些危險的可能性都沒有發生。經他的好友下車與員警幾番交涉之後,他被允許進屋,喝了一杯桔子汁,就束手歸案了。對於洛杉磯警察局來說,他們總算松下一口氣來,因為,由於他們對於名人的網開一面而造成的這場意外追蹤,已經使他們飽受了各方的攻擊。 直到這個時候,我們對該案還是十分漫不經心,因為根據當時的報紙報導,員警在案發的當晚就在辛普森的家裡發現有一系列的物證,再說,辛普森和妮可分居後,前者始終無法釋懷,屢有衝突的記錄。用我們所習慣的語言來說,這叫:殺人動機明確,證據確鑿。我實在看不出辛普森還有什麼「戲」。既然如此,接下來的事情也就是過過堂,判掉拉倒了。儘管事情是發生在「名人」身上,但是,看上去還只是一個普通的兇殺案。可是,誰知道,好戲還沒有開場呢。 在辛普森從芝加哥回來的一個小時裡,當時警察局還沒有宣佈辛普森為嫌疑犯,他就已經給美國最著名的律師之一夏皮羅打了電話,聘請他作為他的律師,並且馬上就組建了此後名滿全美的「夢幻律師團」。找律師,這是美國人遇到預期可能出現的麻煩時,作出的幾乎像是條件反射一樣的反應。這是美國的特點。美國經過漫長的以法治國的年月,法律的「品種」已經非常齊全,大到憲法,小到專業法規和規定生活中種種細節的法,樣樣俱全。國家有聯邦法,州有州法,郡有郡法。一方面,一個人在美國遇到的任何問題麻煩,幾乎都可以歸到某一條或幾條法律條文中去解決。法律成為美國生活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一個普通人在沒有律師的幫助下,已經不可能搞清楚所有的這些法律上的關關節節。社會上龐大的律師隊伍自然應運而生。 美國人對於律師又恨又愛的心情,我曾經在我的一個朋友身上看到過。他曾經因車禍受傷,痊癒後有後遺症,所以打官司尋求賠償。他屬於窮人之列,日子當然過得還是挺好,但是沒有很多的富餘錢。每一次收到律師的帳單,他都憤憤不平,一次一次地對我們說,「一次電話諮詢居然要了我80元」,「談一次話競然要50元」,雖然這些帳單是講好事成之後再付的。然而他不但離不開律師,而且還知道律師會幫他的大忙,因為律師完全有把握替他爭取到至少十萬美元的賠償,而如果沒有律師對各種法律條文的知識,他可能連一個大子兒也拿不到。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