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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當晚他們是在牢房裡過的。要求阿蘭的保釋金是5千美元,瑪格麗特的保釋金是2千美元。他們立即和朋友聯繫以取得保釋金。同時,紐約的兩個律師,威廉·肯斯特樂和摩頓·斯達威也把他倆列進了自己的救助名單,他們剛剛成立了一個憲法權利中心,專門從法律上對這樣的案子給予幫助,只收很少的費用,甚至免費。這兩個律師首先尋求的,就是讓上級法院宣佈肯塔基州的這條法律違憲,因為在美國,憲法是最高法律,下面的眾多法律都不得違憲,否則就會被宣佈無效。

  當麥克蘇利夫婦得到這些消息的時候,已經不再擔心會有什麼生命危險,卻開始擔心把他們的朋友也拖進類似的麻煩之中,因為他們所有的文字記錄都已被拿走,裡面有的是多年來他們參加各種激進活動和組織的情況,甚至有許多東西連他們自己都多年沒有打開了。瑪格麗特顯然更為不安,她的日記和信件,包括情書都被拿走了,裡面有以前她和幾個男人的私情記錄,情書裡當然也有那個專欄作家皮爾森的信。作為習慣于個人隱私權受到尊重的美國人,是根本無法想像這種東西居然會被沒收的。但是他們偏偏碰到這樣一群「土員警」,一時有理講不清。事後在法庭上,當法官向參加搜捕的「地方治安警察」問到憲法第四修正案和有關「搜捕」的法律知識,他們竟然毫無所知。他們從來只是被當地居民選出來,管管這個安靜小地方的一般治安糾紛的。這次他們就是簡單地想給他們討厭的外鄉人吃點苦頭,卻做夢也沒有想過,因此「闖入」了一個「國家級大案」。事實上,他們還和那個「顛覆法」一起,生活在半個世紀甚至更久以前。

  他倆在牢裡只待了一個星期,就收到了朋友們籌集的保釋金,於是保釋在外。一個月後,派克郡開庭,根據肯塔基州的州法律,以「顛覆罪」對他們進行起訴。但是,起訴後才只有三天,美國地區法院的東部法庭就宣佈:「很難想像,一個有能力的律師會認為這條州法律是符合憲法的。」地區法院寫道:「(該法)違反第一修正案……因為它不恰當地禁止了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它無法分辨提倡理念和提倡行動之間的區別……它把牢獄之災強加在提倡非主流政治信念的人頭上。」同時,地區法院下令,永久地禁止肯塔基的州法律以顛覆罪起訴麥克蘇利夫婦或其他任何人。

  到這個時候,他們覺得,由於一些狹窄的鄉下員警的自以為是和胡作非為而給他們帶來的傷害已經可以徹底結束了。接下來,按照美國人的通常邏輯,就是該輪到他們考慮怎麼告那批地方官員和員警的問題了。因為在美國,沒有錯了就算了的事情。可是,地區法庭卻因為肯塔基州有可能對「顛覆罪」的合法性提出上訴,因此還不能馬上就結案。既然沒有結案,那些被原告作為證據的沒收品也就不能馬上歸還。於是法庭下令,讓雷特力夫對所有的材料「安全保存」,「直到上訴或其它法律程式終結」。麥克蘇利夫婦只是發現他們面臨的局面有點奇怪,他們重獲自由,可是被抄去的財產卻還被鎖在別人手裡。他們還一點沒有想到,正是這樣一個由於法律程式造成的「暫緩發還」,他們的個人權利和個人隱私被進一步嚴重侵犯的威脅還在後頭,更糟糕的事情還沒有開始呢。這是怎麼一回事情呢?

  誰都沒有料到,天下會有這樣巧極了的事情。就在他們被抄家的同一天,美國參議院正好通過一個150決議。這個決議源於我前面提到過六十年代的動盪。下面幾個數字足以說明這種動盪確實相當嚴重:在1965到1968年中期,大約有166起大的城市騷亂,導致近200人死亡,近8000人受傷,和1億5千萬以上的財產損失。在這種情況下,150決議授權參院成立一個「政府運作委員會」調查騷亂,以幫助從今後立法的角度,維持美國的秩序和安定。這個委員會的頭兒,是一個叫麥克萊倫的參議員。他從1934年就開始做參議員,權高位重。因此,他也一直是前面所提到過的作家皮爾森,也就是瑪格麗特以前的情人,在他的專欄寫作裡攻擊的目標。於是,當有關麥克蘇利夫婦的事情一傳到華盛頓的老圈子裡,一場公報私仇的戲就趁機開場了。

  先是一名叫約翰·布立克的調查員被派到派克郡,和被法庭指定「安全保存」材料的檢查官雷特力夫談了一次,看了234張麥克蘇利夫婦文件的照片,回去彙報了他的發現。四天之後,他又來了一次,帶走了所有這些檔的副本,裡面包括專欄作家皮爾森和瑪格麗特的來往情書。麥克萊倫參議員調看了所有這些信件。然後,調查員布立克又奉命來到麥克蘇利夫婦的家裡,說是他們涉及委員會調查的納許維爾會議有關的騷亂,給了他們一人一張到國會接受詢問的傳票。

  麥克蘇利夫婦一開始以為,這個參院運作委員會並不是對他們本身有什麼興趣,而是想要拿到他們參加的那次會議的文件。他們根本沒想到,不要說他們的會議檔,連他們的全部最私密的個人記錄,都早已被參議院弄走了。正因為他們被蒙在鼓裡,所以他們還在盡一切努力,不讓華盛頓把他們的材料拿走。為此,他們的律師代表他們向地區法庭提出申請,要求他們的任何檔都不要交給華盛頓,而是直接發還給他們。法院同意為此舉行一次聽證會,然後再作決定。

  鑒於他們被起訴的「顛覆罪」已被法庭宣佈為違憲,與該案有關的材料是理應歸還他們的,「暫緩發回」只是法律程式所造成的時間問題。所以,麥克蘇利夫婦對這次能夠抵擋參院,有充分的信心。可是,就在這個時候,紐約時報以「參院獲得激進者檔」為題,報導了他們的材料已經被拿走的事實。既使如此,他們還以為報紙是搞錯了。但是,心裡已經不那麼踏實了。所以,在地區法庭的聽證會之前,阿蘭在根據法庭要求確認對方律師寫的「事實陳述」時,特別注意到,裡面並沒有提到華盛頓到底是否已經拿到了材料。於是,他和律師一起回到對方面前,要求他們回答這個問題。回答說,是的,一部分檔他們已經拿到了。麥克蘇利夫婦就差沒昏過去了。一方面,他們的文件裡有他們幾年來建立的激進組織的位址名單,另一方面,瑪格麗特根本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她個人的私生活居然又一次被暴露到別人面前。這在美國人的概念裡,確實是對一個個人難以想像的侵犯。

  地區法院聽證之後,否定了他們要求歸還檔的要求,並且命令他們遵從參院調查委員會發出的傳票。一個月以後,這個案子又上訴到美國上訴法院。上訴法院判定,既然當初地區法院對這些檔「安全保存」的命令,原因是肯塔基州有可能對「顛覆罪」的合法性進行上訴,該案沒有結案,那麼,現在上訴時限已過,理應結案並且發回檔。但是,對於他們收到的傳票,是對於另一個案子的調查,上訴法院認為參院運作委員會有權要求執行。

  於是,在他們的財產被搜走一年多以後,麥克蘇利夫婦從兩間牢房裡取回了他們的東西。當然,被華盛頓的調查員布立克取走的檔副本,也在法庭命令的歸還之列。他在歸還的時候,要求阿蘭一定要按清單把所有的檔閱讀核對一遍,以確保沒有差錯。在這些檔裡,包括瑪格麗特一直擔心的那本日記。阿蘭也是第一次看到妻子的這些東西,裡面有她和專欄作家皮爾森關係的細節,還有大量的情書,甚至在這些信件中,他發現自己的一個朋友寫給她的情書,這是發生在阿蘭和瑪格麗特相遇之前很久的事情,她當然並不想讓他知道。

  阿蘭一方面在閱讀中感到震驚眩暈,一方面發現參院藉口調查騷亂拿走的居然是這種「檔」,感到憤怒不已。他質問調查員布立克,這就是你拿到華盛頓去的東西嗎?布立克並不回答。當布立克把全部檔交給他的時候,臉上還露出一副意味深長的笑容,阿蘭真是恨不得給他一拳。他無法想像,參議院的老傢伙怎麼能傳看一個女人的隱私書信。對於美國人,這就跟輪奸一樣不可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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