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達 > 帶一本書去巴黎 | 上頁 下頁
一八


  這次看懂了。城堡的大門上掛著一個紙做的鐘,上面的指標所指,就是下一次的開放時間。這次,再也不敢走開了。

  到點了,接待的女士姍姍來遲。跟著她,我們五六個遊人終於跨過那根標誌著領地界線的粗粗繩索,進了城堡的範圍。可是,她領著我們向院子裡走,卻是反著城堡建築的方向。大家納悶地隨著向右拐進一個小岔道。她突然站住,停在一個叫我們莫名其妙的地方。這是花園的一部分,微微隆起一個類似地窖的東西。我想,這大概又是法國人的驕傲——大酒窖了。她打開一扇低矮的歪歪斜斜的大門。看進去實在不像是酒窖。裡面可以站人的空間似乎很小、很暗,唯一的光線來源就是這扇剛剛打開的側門。假如關上門,裡面必定是漆黑一片。她一邊鼓勵猶豫著的我們輪流進去看看,一邊介紹說,這是當年中世紀監獄的一部分,是一個無期徒刑的囚室。

  我們還沒有反應過來她說的是什麼意思,就迎著前面出來的人,交替著走了進去。一進去,就遇到一段齊腰高的類似石牆的圍欄。昏暗中看去,圍欄裡面是一個地窖,地窖中間是一個黑乎乎的洞,深不見底。我們突然之間明白了,這就是我們帶在旅途上重讀的那本書——雨果的《九三年》中描寫的中世紀城堡地牢。

  今天人們來到歐洲遊覽中世紀城堡,都會禁不住地帶著欣喜讚賞這樣輝煌的建築歷史遺跡。它的造型是如此獨特,堪稱完美;它的石築工藝是如此精湛;它所攜帶的歷史沉澱是那麼豐富。你幾乎不可能不讚歎。因為它不僅作為建築藝術在感動你,而且它只屬於遙遠的中世紀。可是,讀了雨果,你也無法不記住,城堡是中世紀舊制度的象徵。它的沉重遠不限於它厚重的石牆和灰色的視覺壓力。這個在中世紀曾經非常普遍的地牢形式,才是城堡文化最沉重最觸目驚心的一個部分。

  我們來到這個城堡的時候,預想過我們也許會看到一些什麼,可是,一點沒有料到,就在我們一進城堡大門,就突然遇上了由雨果在1873年描述過的典型中世紀地牢。

  正如雨果所描寫的,真正屬於牢房的這部分是沒有「門」可以走進去的,受刑者是被「脫得精光,腋下系著一根繩子」,從我們被擋住的這半截石牆上「被吊到下麵牢房裡去的」。在我們看到的這個地牢,規定每天只放下一大罐水和一大塊麵包。不論裡面有多少囚犯,食物和水的數量永遠不變,而且通常是短缺的。被關在下面的渾身赤裸的人們,就廝打著搶奪這有限的維持生命的資源。

  最恐怖的,是中世紀地牢的典型設計,它只進不出。那就是我們看到的地牢中間的那個「洞」的作用。那是一個四十五英尺深的,按雨果的說法,「與其說是一個囚室,不如說是一口井」的地方。上層的囚徒終日在黑暗中摸索,誰從這個洞口「跌下去,就不能夠再走出來。因此,囚徒在黑暗中必須小心。只要一失足,上層的囚徒就會變成下層的囚徒。這一點對囚徒很重要。假如他想活著,這個洞口意味著一條死路;假如他覺著活得厭煩,這個洞口就是出路」。那些終於搶不到麵包和水的囚徒,就會很快進入下一層。而上一層的囚徒,就始終在這個洞口的恐怖中苟延殘喘。你無法想像從這些囚徒身上,還能找到一點作為「人」的感覺。

  這不僅是雨果對地牢的描述,這是他對舊制度的評介:「上面一層是地牢,下面一層是墳墓。這兩層結構和當時社會的情形相似。」

  不論在什麼地方,留下來的往往總是上層的歷史,而芸芸眾生常常是被忽略的,越早就越是如此。在野蠻的年代,從歷史記錄的角度,不會有人關注普通的生命。甚至直到我們自己經歷過的歷史,假如幾十年後的今天,我們要從書中去重讀,就會發現,今天的歷史學家依然是在熱衷於剖析上層的路線鬥爭,派別的此起彼伏。我們目睹的主要歷史場景在書中會大塊大塊的消失。因為,幾乎很少有學者再願意耗費自己寶貴的學術生命,去關注和記錄那些無以計數的、被碾為塵土的最底層的個人生命。

  法國的中世紀,幸而留下了這樣的地牢。看到它,人們就必須看到裡面曾經有過的生命。

  對面不遠,就是城堡住宅的入口。我們接著就參觀了城堡內部的上層生活。上品的古董傢俱,精美的掛毯、繪畫和工藝品,滿架滿架的書。雖然,我們看到的這部分內容的主人,已經是最後鄰近法國革命前的主教。在那個時候,隨著歷史本身的進步,這裡已經是純粹的住宅,不再兼有司法的功能。但是可以想見,在地牢依然在使用的時候,這個城堡裡的生活品質也是如此優雅的。

  我們從會客室、餐廳、書房、臥室,等等一路看去,最後,來到了寬大的廚房。在廚房的旁邊,是一個浴室,雖然是幾百年前的洗浴設備,但是在當時就算是很舒適的了。就在浴室裡,導遊突然帶著我們從一個入口往下鑽。粗大的石階,粗重的石壁,一路向下。我們終於停在一個地下的廳裡。在這個時候,我們的四周,我們的上面和下面,都已經只有石頭了。這仿佛是一個陰冷而粗笨的巨大石棺。這就是囚犯們進入那個地牢之前必須先到過的地方。假如說,地牢是典型的中世紀執法部分,那麼,這裡就是典型的中世紀的司法。

  我想起,我在雨果的另一本書裡,也讀到過這樣的地方,那是《笑面人》,雖然被他生動描寫的中世紀司法是屬於英國的。可是,中世紀的歐洲是那麼不分彼此。他們的疆域經常是變換的,他們的宮廷經常是近親,他們的法庭經常使用著相似的定罪方式。我們進入的這個地下石庭的一部分,被柵欄隔開,就是尚未認罪的囚犯被關禁的地方。認罪之後,就投入先前我們看過的地牢了。那麼,中間這一步司法怎麼走呢?這就是大廳的另一部分:刑訊。那裡,至今陳列著中世紀遺留的刑具,粗大的木質刑架,還有強行灌水的裝置。站在這裡,我們知道,根本沒有人會懷疑,是否會有人不認罪。都會認的,只是時間的長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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