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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麗明,沒有人知道Dimanche在哪裡,她希望能清清靜靜的計畫將來。二十五歲的女人不算老,但也不算年輕。 下午,Dimanche抱著大袋小袋日常用品和食物回來時,一個不留神,差點被走廊地上的一疊報紙絆倒,那疊報紙是散放在爵士樂鄰居大門前的地氈上。Dimanche一向也有公德心,她蹲下來整理地上的報紙,以免再絆倒其他人。 爵士樂鄰居足足有一個星期沒有收過報紙,奇怪!他明明是在屋裡,莫非整整七天也沒有打開大門走出來,這麼深閨?這男人應該有點自閉。 屋裡傳出玻璃瓶倒跌的聲音,嚇得Dimanche立刻站起來,迅速地把一切取進屋內,然後把大門鎖上。 直至太陽西下,鄰房也沒有傳出半點聲音,Dimanche靠近白牆,把耳朵貼在裂縫上窺聽,但仍然是鴉雀無聲。 電話響起,Dimanche被嚇得六神無主。 「是麗明啊!」電話另一面傳來極風騷的聲音,「昨晚睡得穩嗎?」 「不太習慣一個人住,我怕黑怕寂寞,幸好有鄰居播放的爵士樂逗我睡。」Dimanche回答。 「請你不要假裝清高說自己喜歡聽Jazz啊!」麗明戲謔地,「你不是喜歡張學友的嗎?」 「別笑我吧!」Dimanche轉話題,「你昨夜的約會怎了?」 「昨夜?」儷明故裝神秘,「兒童不宜。」 「看來你今晚會有續集吧!」Dimanche說。 「你真善解人意,我和他打算今晚飛往布吉島,星期日晚回來。」麗明沾沾自喜。 「好吧!那麼,我自己照顧自己好了。」 Dimanche笑說,「我真羡慕你無論遇到什麼男人也可以活得這麼快樂。」 「合則來,不合則去,只要你不執著便行。」麗明留下以上金句便匆匆掛線了。 百無聊賴,Dirnanche戰戰兢兢地偷了爵士樂鄰居的一份報紙,不是為了看新聞,而是想找工作。 整日天氣也很翳悶,晚上九時許終於下了一場傾盤大雨。雨打落冷氣機頂上,浙浙瀝瀝響個不停。 Dimanche發現沒有什麼工作是自己喜歡做而且做得來的,托著腮唉聲歎氣,她感到生存欠缺意義。 十一時許雨停了,但Dimanche仍未找到生存意義。 窗外吹來一陣風,也傳來一段爵士樂。當然,Dirnanche不知道這首令她腳尖踢著拍子的曲名叫《Take Five》。 「到底爵士樂鄰居是不是和我一樣無聊?」Dimanche為自己斟了一杯紅酒,「不是無聊,說寂寞比較高尚!」 連續兩個晚上,Dimanche獨力把一樽pauillac喝至一滴不留。在半醒半醉之間聽爵士樂,令Dimanche產生了很多幻想。 這夜傳來的爵士樂比較幽怨,提醒了Dimanche她是異常寂寞的。她站起來,自己和自己跳舞,雙手交叉擁抱著自己,隨意地搖擺著身體。 Dimanche從來也不會這樣浪漫,可能是因為自小在大家庭生活,她從來也沒機會真正的獨處,過群體生活而要求浪漫是會被別人嘲笑的。但,這幾天Dimanche可以放心尋找自己,像尋找水平線以下的冰山一樣。 三分酒醉的感覺很好,踏地與離地之間,天旋地轉的時候煩惱進入無重狀態,還離開了Dimanche的思維,懸空像零散的星星。轉到第十個圈,Dimanche有點暈眩,她只好倚在牆邊。等到站穩腳時,她轉身深深地吻霄牆上的裂縫。 趁著有點醉意,Dimanche好想放恣。 好想被人熱吻。 好想被人擁抱。 好想被人愛。 已經很久沒有做愛。 也許,是時候和「寂寞」做愛。 不,好討厭「寂寞」,還是自己和自己做吧! 這樣沒什麼不好,最低限度是和一個愛自己而自己又愛的人做,總好過與一個自己不愛禍不愛自己的男人做。 Dimanche把雙手放在自己的頸上輕撫:感受著頸和肩之間的弧度。閉上眼睛是因為她有點害羞,她從來也沒有試過這樣做。 然後,她把精神集中在自己愈來愈急速的呼吸上。 Dimanche聽到一把女聲:「有時候我叫,並不單純是為了討他歡喜,是因為要用自己的叫床聲來騙自己,營造一種令自己可以投入的氣氛。」 然後她雙手向下移,停留在最感性的部位。 她害羞的程度仿佛是初次。 深夜裡的色士風和她的呼吸聲對答。 不!停留在Dimanche身上的手不再屬於她自己,而是屬於一個與她素未謀面的男人,十分溫柔,十分瞭解她。 就像一個樂師瞭解他的樂器一樣。 Dimanche的身體幻化成一支色士風。 而這個男人的手指,純熟而靈活地在色士風上彈奏,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樂器只有服從樂手,照他的意思,響出如泣如訴的音調,像叫聲。」 他掌心的汗沾在色士風的身體上。 樂手合上眼,緊緊地抱著貼在他胸膛的樂器,拿出感情來吹奏出令人意亂情迷的音樂。 在Dimanche最私人、最秘密的幻想空間裡,他和Dimanche同樣寂寞。 此刻,透過牆上的裂縫再傳來《Lover Man》。 ------------------ 學達書庫xuod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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