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要把金針度與人 | 上頁 下頁 | |
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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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無忌:《唐律疏義》 長孫無忌(?~六五九),字輔機,河南洛陽人。他「貴戚好學,該博文史,性通悟,有籌略」。他跟唐太宗年輕就認識,後來幫唐太宗打天下,淩煙閣二十四功臣像中,他就圖列其中。唐太宗死後,他因守正不阿,被誣謀反,被逼自殺。十五年後(六七四),才得平反。 《唐律疏義》是唐高宗永徽四年(六五三)由長孫無忌進呈的,時間是唐太宗死後四年。實際上,它的內容是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七三七)與律令同時頒佈的律疏。唐朝的律令,前後頒佈多次(律有七次,令有十多次),長孫無忌進呈的是「律疏」,「律疏」變成「疏義」是以後的事。所以,把《唐律疏義》看成是唐高宗時候的永徽律,而不知它是八十四年後的唐玄宗開元注釋書,就大錯特惜了。 世界法系中,有中國法系、羅馬法系、英美法系、回回法系。中國法系獨自成為一系。這一法系,在清朝未年以前,都獨立存在著。在這種存在裡,《唐律疏義》一部書,一直是它的經典。它不但影響了後代中國的法律觀念,並且影響了遠東各國。它的體大思精,值得我們回味。 ◇汪輝祖:《汪龍莊先生遺書》 汪輝祖(一七三○~一七九一),字煥曾,號龍莊,晚號歸廬,浙江蕭山人。他十六歲起,就「練習吏事,前後入諸州縣幕,佐人為治,疑難紛淆,一覽得要領,尤善治獄」。 他後來成為進士,做了湖南寧遠的縣太爺,他是一個心地非常仁慈的好官,問案時候,會跟罪人一起哭起來。做縣太爺將近四年,他得罪了大吏,丟了官,下臺返鄉前,老百姓竟「官邑走送境上,老幼泣,擁輿不得行」!可見他感人之深。 汪輝祖這樣一個大大的好官,有人稱讚他一齊不取等等,他反倒不高興。他說:「為淑女蹇修,而稱其不淫,可乎?」(「你以不是蕩婦讚美一個好女孩,可以嗎?」〔她當然不是蕩婦,我當然不是壞官,好官本是應該做的啊!〕) 汪輝祖後來「閉戶著書數萬卷」,著有《元史本證》、《讀史掌錄》、《史姓韻編》等,他主張「讀書貴通大義,凡所謂論述,期實有濟於用」。他寫的《佐治藥言》、《續佐治藥言)、《學治臆說》等,替老百姓爭人權,最是感人。他說他生得力,在「吃緊為人」四字,他一生努力自度度人,的確是知識份子的最好榜樣。 ◇佚名:《秋審小看》 研究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光看中央的法律條文是空洞的,必須從法條中印證實務。所以,光看《唐律疏義》、《宋刑統》、《元典章》、《大明律例》、《大清律例》是不夠的,必須設法找到那些地方上辦案人員的紀錄,才能親切落實。 我收藏有一部《秋審小看》的原稿,是清朝光緒九年(一八八三)到十八年(一八九二)浙江、安徽的一些地方刑事案件紀錄。包括浙江的: 麗水、太平、奉化、仙居、西安、江山、常山、松陽、仁和、富陽、昌化、山陰、孝豐、金華、蘭溪、緒雲、慶元、景甯、永康、新城、諸暨、永嘉、武義、龍遊、天臺、黃岩、鎮海、武康、湯溪、淳安、上虞、歸安、東陽、平湖、郭縣、長興、義烏、金華; 安徽的: 渦陽、英山、廣德、懷遠、靈壁、阜陽、定遠、蒙城、六安、宣城、舒城、壽州、全椒、泅州、毫州、太平、太和、宿州、義城、建平、廬江。 全書都是一位元有心人的筆記,用毛筆寫在棉紙上,裝訂在高一九·一、寬一四·三公分的小冊上。因為案件涉及的面是省級的,所以作者必然是省級的一位公務員。從這本難得的手稿裡,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奇聞軼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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