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要把金針度與人 | 上頁 下頁 | |
二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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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觀應:《盛世危言》 鄭觀應(一八四一~一九二三),原名官應,字陶齋,廣東香山(中山)人。他生於鴉片戰爭時代,覺醒于英法聯軍時代,在成年以後,為了救國,放棄科舉,改行從商,努力學習西方語文、瞭解西方富強之道。在清末洋務運動中,鄭觀應曾多方面的參與,他寫過不少有關富強的文字,一八六二年,他出版《救時揭要》,後來三十年問,陸續增訂,最後成為《盛世危言》。 《盛世危言》全書共分十四卷,一至四卷為「富國」、五至七卷為「開源」、八至十一卷為「強兵」、十二至十四卷為「節流」,共一百零二篇。有些篇後還附有英、法、德、俄等國有關資料和張之洞、薛福成等人有關文章。 一八九二年,鄭觀應在這書初刊自序中寫道: 六十年來,萬國通商,中外汲汲,然言維新、言寧舊、言洋務、言海防,或是古而非今、或逐未而忘本,求其洞見本原、深明大略者,有幾人哉?孫子曰知已知彼,百戰百勝,此言雖小,可以喻大。應雖不敏,……乃知其治亂之源,富強之本,不盡在船堅炮利,而在議院上下同心、教養得法。興學校、廣書院、重技藝、別考課,使人盡其才;講農學、利水道、化瘠土為良田,使地盡其利;造鐵路、設電線、薄稅斂、保商務,使物暢其流。…… 這些議論,自然是兩年後孫文上李鴻章書的張本。孫文是鄭觀應的老鄉,也是朋友。鄭觀應影響孫文,自不待言了。 ◇孫武:《孫子》 孫武(前六~前五世紀)是春秋時代吳王閻廬的客卿,是兩千五百年前的軍事家。他的身世,一直遭到懷疑。其中最主要的有兩類:第一類是懷疑根本沒有他這個人;第二類是懷疑他和戰國時代的孫臏為同一個人。像錢穆就是靠後一種說法成名的。不料一九七二年四月,山東臨沂銀雀山的古墓裡,出土了古代兵書,證明了這種懷疑都是站不住的瞎扯淡。 孫武的《孫子》共有十三篇,杜牧說曹操「削其繁剩,筆其精粹」,事實上,《孫子》早有五千九百一十三個字,就是高誘所說的「兵法五千言」。五千多字,又有什麼好刪的,高誘在曹操之前,可見曹操刪書之說,是不對的。 古代流傳的《孫子》書(即今本),和古墓出土的《孫子》書(即竹簡本),有三分之一是相同的;其他一百多處不同的,也多是虛字和假借字,不算重要;另有一千多字的不同逸文,包括「吳問」、「四變」、「黃帝伐赤帝」、「地形二」、「程兵」、「孫武傳」六篇,可補今本《孫子》的不足。 《孫子》的影響是世界性的,它在十八世紀就被翻譯到歐洲去。二十世紀的美國將軍,也把它當做世界五大兵學名著。 ◇孫臏:《孫臏兵法》 孫臏(約前三八○○~約前三二○)的身世,在《史記》裡說得很明白。《史記》說:「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闔閡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孫武既死,後百余歲有孫臏。……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世傳其『兵法』。」這明明是說孫武有孫武的「兵法」,孫臏有孫臏的「兵法」。但是後來孫臏的「兵法」失傳了,由曹操在注《孫子》時,已經隻字不提孫臏的情形看,可能在漢朝未年,孫臏的「兵法」 就已見不到了。 就因為如此,所以後人就附會起來了:認為孫臏即孫武這個人、孫臏「兵法」即《孫子》這部書,一切都二合一起來了。不料一九七二年四月,在山東臨沂銀雀山的一號、二號漢墓裡,發現了一批竹簡。竹簡中赫然有《孫子》,也赫然有孫臏「兵法」,千古疑案,自此分明! 孫臏「兵法」中,已經有了很進步的整體戰觀念。孫臏說:「威王問九,田忌問十,幾知兵矣,而未達於道也。」可見「達於道」是「知兵」的更高一層目標。沒有這種目標,兵事只是殺人放火而已、只是不義之師而已,這就舍本逐未了。 ◇尉繚:《尉繚子》 尉繚(前四世紀)的《尉繚子》,是一部被小看了的著作。它一直被視為假書,不被重視。 一九七二年四月,在山東臨沂銀雀山的一號、二號漢墓裡,發現了一批竹簡,由於竹簡中有漢武帝元光元年(前一三四)的曆譜,可以斷定這批竹簡是兩幹一百年前就已流傳的文獻。又由於竹簡中用字不避漢朝皇帝的諱,又可以斷定竹簡的古書,都早于漢朝。再往上推,秦二世在位三年,秦始皇在位三十六年。上距戰國,不過四十多年,四十多年又值秦始皇統一思想,沒人有閒工夫造假書,所以竹簡中的古書,都是戰國以前的原裝貨,應無疑義。這批竹簡中,竟赫然有古書《尉繚子》。《尉繚子》一直被許多大牌學者如錢穆等人懷疑是後代假造的書、是偽書,並且說得頭頭是道。但是這批竹簡一出土,證明了真金不怕眾口鑠,大牌學者也者,不過大言欺人而已。 如今《尉繚子》出土了,我們當然要恢復它在古書中的應有地位。《尉繚子》已確定是梁惠王年間(前三七○一前三三五)的作品,它的價值,是大可肯定的了。它代表那個時代的兵學思想,它的出土,為我們邁進了一大步。 ◇佚名:《睡虎地秦墓竹簡》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發掘了十二座秦朝的墳,其中第十一號墓,出土了一千一百五十五支竹簡(另有殘片八十片),其中大部分是中國最早的法律文書。中國的完整法律文書,過去只能早到唐律,唐律以前,雖經輯佚,只有片段可尋。這次大量的秦律出土,把中國法律重新延伸了上限,它的意義之大,自不尋常。 《睡虎地秦墓竹簡》中的法律文書,包括「編年紀」、「語書」、「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為吏之道」八種。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和令人怵目驚心的紀錄。例如百姓的狗跑進禁苑追捕獵物,這種狗要打死;在專設警戒區打死的,要整只繳上去(「皆完入公」);其他禁苑打死的,狗肉可「貪污」,只繳上狗皮就得了(「食其肉而入皮」);又如對商人、開旅館的、贅婿等人,派去當兵,竟囑咐司令官不必可憐這種人,犒賞戰士的時候,不要給他們吃肉,只給他們吃三分之一鬥的飯就好了。……這些紀錄,都是研究古代中國人意識形態的最好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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