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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荀悅:《申鑒》

  荀悅(一四八~二○九),字仲豫,河南許昌人。《後漢書》說他「年十二,能說春秋」。漢靈帝時候,宦官當道,有志節的知識份子都隱居了,荀悅也隱居起來。漢獻帝時候,曹操當政,荀悅和他從弟苟或,還有孔融等,「侍講禁中,旦夕談論。」

  雖然想施展抱負,可是謀無所用,乃做《申鑒》五篇。

  荀悅思想的主旨,一方面是反對迷信惑眾,一方面是反對土地私有,他對刑罰的立論,是主張「統法」,他說:

  賞罰,政之柄也。明賞必罰,審信慎令,賞以勸善,罰以懲惡。人主不妄賞,非徒愛其財也,賞妄行,則善不勸矣;不妄罰,非矜其人也,罰妄行,則惡不懲矣。賞不功謂之上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在上者能不止下為善,不縱下為惡,則國法立矣,是謂統法。他這裡提出「罰妄行,則惡不懲」的說法,不失為一種進步的法律觀念。

  在政論以外,荀悅還是一位歷史家。漢獻帝認為班固的《漢書》失之「文繁難省」,乃令苟荀另作《漢紀》三十卷,「辭約事詳,論辯多美。」《漢紀》是編年體的史書,花了三年完成(劉知幾說花了五六年,說錯了)。

  ◇王安石:《王臨川集》

  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字介甫,號半山,江西臨川人。他從小隨父親宦游各地,見聞不少,頗知民間疾苦。二十二歲中進士,做地方官十八年,他拒絕做高官,聲名動朝野。宋仁宗時候,他曾上萬言書,未被重用;宋神宗時候,重用他推行新法。他從四十九歲起,當國八年,厲行改革,由於舊派大臣司馬光等反對和客觀條件限制,新法有成有敗。為了新法的推行,他有信答比他大兩歲的司馬光,說:「如君實(司馬光字)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就是明指中國的事,「一切不事事」的守舊,是他不敢領教的。

  王安石在政治以外,古文與詩詞也卓然成家。他的文字比起舊式知識人來,思想細密得多。對他的萬言書,方苞就說:「歐、蘇諸公上書,多條舉數事,其體出於賈誼『陳政事疏』。此篇止言一事,而以眾法之善敗,經緯其中,義皆貫通,氣能包舉,遂覺高出同時諸公之上。」可見在思想上,他是超出時代的。

  王安石死後,他的政敵蘇軾代皇帝寫敕文,說天意「將以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對王安石說來,正是公論。

  ◇鄭思肖:《心史》

  鄭思肖(一二○六~一二八三),又名所南,字憶翁,自稱三外野人,福建連江人。他是宋朝的大學上舍生,應過博學宏詞科。元兵南下時候,他上書救國,沒有結果。宋朝亡後,他變成一個激烈的隱士,不結婚,用不斷的言行,表示他對故國的懷念。「不知今日月,但夢宋山川。」他不論坐臥,都面不向北方,因為北方已經淪陷了;他畫蘭花,都不畫土,因為「地為番人奪去」了。

  鄭思肖七十八歲死去,臨死前請他朋友唐東嶼寫一牌位,上書「大宋不忠不孝鄭思肖」,原因是自認不能死國,為不忠;不能有後,為不孝。他死後三百五十六年,忽然在枯井中發現了一部密封的書,原來是他寫的。據陳宗之《承天寺藏書井碑陰記》說:

  崇頑戊寅歲,吳中久旱,城中買水而食,爭汲者相捽於道。仲冬八日,承天寺狼山房浚眢井,鐵函重櫃,銅以堊灰。啟之,則宋鄭所南先生所藏《心史》也。外書「大宋鐵函經」五氣內書大宋孤臣鄭思肖百拜封什字。……楮墨猶新,古香觸手,當有神護。

  這就是《心史》的來源。清朝閻若璩說《心史》是姚士粦作的偽書,自屬可信。只是鄭思肖真人複生,他所作所為,也必然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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