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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論真處女

  我的答案是,這些眾生相,統統都是「泛處女主義」氾濫的結果,「泛處女主義」之所以能夠氾濫,它的源頭活水又是「處女膜主義」。中國人對「處女膜主義」的信仰,已經到了石破天驚的地步,我說這話,有例為證:

  第一個例子是:清朝慵納居士《咫聞錄》中一則「貞烈婦」

  裡,記河北一個姓鄭的女孩子,許配給一個姓劉的不良少年,還沒過門,未婚夫就淹死了。她說她「已受劉聘,即劉門女也!

  從一而已!豈可複有二心!」於是開始守望門寡,到了四十九歲才死。臨死前,「滿室馨香,殮時,易其下衣,猶然處子!」請看這是何等氾濫的處女癖!臨死還要檢查!

  另一個例子是:一九五0年的一月,臺北發生陳素卿殉情事件。當時認為她「守貞而殉情」,太偉大了,人人都同情。台大校長兼山東好漢傅斯年,合同沈剛伯等、一行四人,聯名寫公開信給《中央日報》,認為應該捐錢把她葬起來,甚至葬到台大校園來。信裡說陳素卿之死:

  同人相逢皆談此事,不勝傷情,何感人之深也!

  有陳女士之死,則世間精靈若有不混者焉!

  陳女士則殉赤子之靈心耳!猶若有勝焉!

  可是後來聽說陳素卿在死前有過性關係,於是傅斯年又大呼上當了!再也不提「葬陳女士于山水清幽之所、塵囂不染之間」了!其實,依我李大炮看來,傅大炮們大可不必如此,他們做對了,並未上當。因為陳素卿的「感人之深」,絕不以是否「處女」為要件。一個人能力情死,不管有無必要,就「偉大」言之,已經夠了。換句話說:「處女」而死,固然「殉赤子之靈心」,但是「非處女」而死,又何嘗不是「殉赤子之靈心」?並且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可能還「猶若有勝焉」呢!傅大炮們之所以一念不開,大呼上當,毛病出在他們的知識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們只知道歌頌情死,卻不知道情死之偉大與否根本與處女與否是兩碼事。結果他們自找煩惱——被「處女膜」絆了一『跤!由此可見,他們當時的為德不卒,實在和中國傳統中氾濫的處女癖有密切關係。

  就理論而言,處女是好的,可是不是處女也沒有什麼不好,這是不必大驚小怪的事。糟糕的是,中國傳統中,總覺得處女比非處女(包括已婚婦人)好,我實在看不出這有什麼理論根據。《不可錄》中有一條小故事:

  〔明宣宗〕宣德中,曹文忠公鼐,以歲貢授學正,改泰和典史。因捕盜,獲一女子驛亭。甚美。意欲就公。公奮然曰:「處子可犯乎!」取片紙,書「曹鼐不可」四字焚之。

  天明,召其母家領回。後大廷對策,忽飄一紙墮幾前,有「曹鼐不可」四字,於是文思沛然,以狀元及第。

  這個故事說明了處女的重要性和「犯」處女的嚴重性。哪怕是她送上門來,甘心情願,也不行。所以可推知柳下惠「坐懷不亂」,大概不外有兩個原因:一是他陽痿,二是他怕「文思」不「沛然」。

  處女既然如此重要,故氾濫出很多不近情理的貞節思想和事實:

  一、胡天游《女李三傳》中記李三替父親報仇,使仇人死在監獄裡。可是仇人家裡恨她,造她謠言,說她曾被人強姦。有一個公子,知道這是謠言,想娶她,她不肯。最後以「名為人垢」,乃自己把自己絞死了。這是「泛處女主義」的中毒。

  二、薛福成《庸盦筆記》裡曾記:「有一人便旋(小便)于路,偶為婦人所見,其人對之微笑,且以手自指其陽物,婦人歸而自縊。」按這個男人的行徑,本是一種「狠褻暴露」(indecent exposure),這個女人以為這樣是被羞辱,因而自殺,完全是中了「泛處女主義」的毒。

  三、王韜《凇濱瑣語》裡也記了一件事:一個女孩子,被一流氓強姦未遂,這流氓懷恨在心,在外亂說她曾跟別人私通。

  害得她的未婚夫都想「索聘絕婚」了。女孩子氣得不得了,跟她媽說:「此冤唯兒身後得白耳!」於是剖腹自殺。這也是中了「泛處女主義」的毒。

  四、《旌表事實姓氏錄》中載:「張氏貞,豐裡志遠女。一日女獨在家,鄰有惡少,乘間欲調奸,女正色拒之,不去,〔女〕大聲疾呼,鄰里紛至,乃遁。〔女〕父歸,嗚官,官以奸未成,枷責放惡少歸,駕言好成以誣女,女聞羞之,投繯死。」這又是中了「泛處女主義」的毒。

  五、《神州女子新史》續續編中記愛國女學學生吳其德,跟上海公學的學生饒輔庭訂了婚。後來人家說吳其德曾經跟人有性行為,饒輔庭開始多疑,吳其德就自殺了。饒這時才大後悔,乃捨身革命,做了黃花岡中的一位烈士。這同樣是中了「泛處女主義」的毒。

  六、袁孟純《書袁芝瑛事》(重慶《國民公報》國民文苑第四0二期)記袁芝漠「年二十有幾,喪母,猶未嫁也。父娶後母,年少於芝瑛,芝瑛事之失禮。一日,後母言其不貞,芝瑛面赬,口呐呐不能自辯。退而告其祖母曰:『兒無複以面目見人矣!』其夕遂自盡死。烏虖,芝瑛可謂知恥矣……一言之辱,以死白其志……芝瑛固知節之重於身也!烏虖烈矣!」這更是大中特中了「泛處女主義」的流毒了!

  上面六個例子,無一不證明了「泛處女主義」已經在中國氾濫成什麼樣子,其不近情理的程度,甚至對非處女的已婚婦人,也完全波及。在己婚婦女中,有的為一言之「辱」而自殺(如秋胡妻);有的為被勸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臉上塗大便(如崔繪妻);有的為證明不懷二心而割耳朵(如劉長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為人所汙矣!」

  而把自己的手砍下來(如楊炯妻);有的耳聞別人說她閒話,她就割下一隻耳朵來(如林國奎妻);有的在大水來時,為了不願自己的手被救災的人拉住,寧肯淹死(如王京娥)……這一切不近情理的「節烈」舉動,哪一件不是受了觀念的害、中了觀念的毒?

  所以我說,這些統統都是「泛處女主義」的氾濫結果,這種「主義」的過度氾濫,自然就會把任何抽象的、實際的或偶然的無妄之災,都當成了「斷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條件,都認定有傷她的尊嚴,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恥」、是「無面見人」,因而非訴諸激烈的行動就無以白其貞烈,這不是可憐複可歎嗎?在「泛處女主義」的籠罩下,每個女人不但有肉體上的「處女膜主義」從一而終,並且還有精神上的「處女膜主義」

  不容侵犯,誰在侵犯她精神上的處女膜(不管她是否有過性關係),她都要哇的一聲叫起來,然後生悶氣、尋短見——這真是高度的東方精神文明!

  既然是精神文明,那我倒要恭恭敬敬介紹一種真的西方精神文明,讓我們看看什麼是真的處女:

  在格林沃爾(Haroid Greenwail)和克瑞遲(Aron Krich的《娼妓與文學》(TheProstitute in Literature)裡,曾選出庫普林(Alexander Kuprin)的名著——《亞瑪》(Yama)來做專門的一章。我七年前讀《亞瑪》這部書,覺得其中最動人的一段是寫妓女瑪格達琳(Magdalene)的故事。

  瑪格達琳看起來不過二十多歲,一天忽然跑到妓院來,想下海接客。老鴇要看她身材,她說脫就脫,毫無窘態。老鴇渾身細看了一陣,非常滿意。她在妓院中,有學問,脾氣好,愛排難解紛,又慷慨,所以人人喜歡她,人人在她那高貴而特殊的氣質下,都會乖乖的。

  有一天,瑪格達琳問另一個妓女黛瑪拉:

  「唉!黛瑪拉,黛瑪拉,我要是向你說我直到現在還是個處女,你一定不相信。」

  黛瑪拉當然不信,她忍不住笑起來了,她說:

  「虧你說得出口!你在這窯子裡一天接客六、七個,你呀,好一個處女!」

  可是瑪格達琳態度一本正經,她繼續問黛瑪拉說:

  「……你假定你是個女孩,用你們姑娘們的稱呼,是個『竊窕淑女』……又假定你被一個下流的暴徒強姦了。

  那麼你是處女呢?還是不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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