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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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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馬行空的宣傳 正確的翻譯該是把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e the people中of the people的意思,與緊接而來的bythe people,for the poople做主賓用意的分開,林肯的原始觀念顯然是為人民服務的(for the people)、被人民選出的(bythepeople)、治理人民的(of the people)政府,其中of the peo-ple固無「民有」的意味,for the people也無「民享」的意味,只是by the poople有一點「民治」的意味,但此一「民治」,卻又是狹義的特指民選而言。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民治條下說government by the people,now usu.called民主〔注二〕,林肯的原意卻明明是民主的運作——民選的結果。林肯在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到四日之間的言論,在在都顯示了林肯相信民主政治,但卻是經人民選出的反過來治理人民的。林肯這種原始觀念,只是傑弗遜以來的美國人的老觀念,林肯的偉大顯然日後被神化了、美化了,其實他有著很可怕的自我矛盾與分裂: 理查·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在《美國政治傳統》(The AmericanPoliticai Tradition)中,已舉證證明林肯有「一個職業政客在拉票時的行為」。他在內戰時所做的違憲行為,也不在少〔注三〕。林肯的民主氣質,比起真正的偉大民主運動者來,顯然還有距離。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傑弗遜是「為人民,但本身並非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義者」(a democrat for the people,not of the people),林肯的出身,雖然比傑弗遜鄉土得多,但他的政治哲學是否高明光大,卻很可疑。 中譯林肯葛底斯堡演說的不妥,是把並非對等的意思,給譯成了對等的「民有」「民治」「民享」,並且譯得也與英文原意不相稱〔注四〕。縱使「民有」相當於of the poople,也不過是「本然之事實」;即使「民享」相當於for the people,也不過是「最終之目的」,重點還是「民治」〔注五〕。這一並不對等的情況,孫文自己並非不知道,他說林肯的話譯成中文,便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們現在國情和這三層意思解釋起來,自推翻滿清政府,成立民國以來,可以說是民有一層已經做到了。十二年以來,政府之內,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國事,並且日日受兵災之禍,流離失所,何能夠說到民治民享呢?真正的「全民政治」,必須先要有「民治」,然後才能夠說真是「民有」、真是「民享」。 雖然如此,孫文為了宣傳之便,最後,拋棄了他自己其他的中譯,做了簡明有餘、明確不足的翻譯。「民有」「民治」「民享」固不與林肯原義相當,「民族」「民權」「民生」也與「民有」「民治」 「民享」並不貼切,至於後來說「自由」「平等」「博愛」又與「民有」「民治」「民享」無異了,乃至國民黨進一步宣傳說「情」「法」 「理」就是「民族」「民權」「民生」了,「倫理」「民主」「科學」也是「民族」」民權」「民生」了。……層出不窮,其實全是附會、全是層層「文字障」而已,全部缺乏精確的含義。正因為如此,所以任何戲法部可憑國民黨代而換之,任何詞彙都可與其他詞彙比而出之,任何情況都可拈出三個名詞同而化之、統而戰之。 例如說「民生」即「民享」,此向美國人統戰也;說「民生」即「博愛」,此向法國人統戰也;說「民生」即「共產」,此向共產黨統戰也;說「民生」即「科學」,此向五四人士統戰也。這樣子統戰結果,什麼都是,也什麼都不是。中文定義的一片混亂、國民黨宣傳的一片天馬行空,也就全套在此了。 一九三九年,英國小說家阿倫(Michaei Arlen),在他的名著《淩雲記》(The FlyingDutchman)裡說: The democtatic system which we caIl the governmentof the people,for thepeople,by the people,and to hell with the people。 我年紀愈大,受國民黨統治愈久,我愈發現這段話中to hellwith the people的真義所在了。原來它不是為人民下地獄的政府,而是把人民下地獄的政府。「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民治」「民享」,兒十年來,「弔民伐罪」的國民黨,最後的革命結局卻是「吊民而罰民之罪」!這種德政,可真教我們不敢領教了!——我們對挾林肯之言而來的一片混亂、一片天馬行空,可真要弄個清楚了〔注六〕! 一九八四年七月三日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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