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孫中山研究 | 上頁 下頁 | |
二十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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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翻譯? 照前面提到豪斯的說法,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說稿,是打算在攝影師準備照相那段空檔裡完工的。據我所知,關於林肯起草這篇演說的經過,說法有異:林肯的長子羅勃特。林肯(Robert Todd Lincoln)一八八五年說這演說稿是林肯坐火車去葛底斯堡途中,寫在一張;日信封背面的。但是專家研究結果,卻是林肯早在兩星期前(十一月八日)就起草了,並且寫在他在白宮經常使用的一種紙上。可能的情況是:林肯在火車上又一改再改他的演說稿,或者默寫他的演說稿,因而有了不同的卻又都合理的情況。 但是,不論是哪種情況,兩百六十八個字的演說稿,是「很短、很短、很短」的,短的好處是簡明,但壞處也就在此。因為林肯的原義,顯然因過分簡明而被弄擰了,這種弄擰,國民黨的宣傳要負絕大責任。 對林肯演說中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中譯,因為中文英文結構的不同,早就發生困難了。最早試譯它們的,是一九一六年的留美學生。據這年四月十八日的《胡適留學日記》,有這樣的記錄: 趙宣仲(元任)寄書問林肯「葛底斯堡(Gettysburg)演說」中之「The government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一語當如何譯法。此語梁任公嘗以為不可移譯。今姑試為之: 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為之政府。 然殊未能得原語之神情也。又譯: 此主於民、出於民,而又為民之政府。 則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用反身動詞(ReflexiveverU之為佳也。 胡適感覺出應用「三段不同文法」來翻譯這段名言,是接近正確翻譯的一個起點。 那麼,又如何判斷呢? 這就要追蹤美國人的原始觀念了。這要循著林肯的「思」 路之旅,才能判斷出他的真正意義。 前面說過,林肯的思路來自派克,派克思路中最令人注意的句子是他最後一次(一八五八年)那一段。派克說: Democracy is direct self-government,over aIl thepeople,for aIl th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這裡用上了over這個字,非常明顯的,the people是「被」統治了的(受格)意思了,相對的,政府就是統治了的(主格)意思了。可見在派克原始觀念中of the people中的the people不是主格,而是受格,這是非常明顯的。林肯既是派克的細心讀者,林肯的原始觀念是主格還是受格,還不明顯嗎? 派克以外,從早於派克二十年前韋伯斯特的思路裡,我們也可有觸類旁通的領悟。韋伯斯特說: 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oople,madeby the people,and answer-able to the people。 這裡用上了answerable這個字,非常明顯的,the people是「被」負責的物件了,相對的,政府——人民的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就是統治者的意思了。可見再往前追蹤思路,也愈追愈分明了。 向前追蹤過了,我們再向後「思」路之旅一下。 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林肯就對他的秘書表示過: 在我看來,戰爭的中心意旨,是要證明民治的政府不是荒謬的理論。我們現在必須解決這項問題,在自由的政府內,少數人是不是有權任意和政府脫離。如果我們失敗,就可證明人民還沒有能力管理自己。 三天以後,他對國會致詞時又說: 我們的民治政府,時常被人稱為試驗的政府。其中兩個問題我們已經解決了,那就是政府很順利的建立、很順利的治理。其餘一個問題還沒有解決,那就是政府是不是可以很順利的維持,而不會被強有力的人推翻。現在要美國的人民對世界證明,能夠獲選的人亦能夠平靖叛亂。 林肯在這種人民是否「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挑戰裡,在這種「試驗的政府」的「維持」裡,有了這樣一段話: And this issue embraces more than the fate of theseUnitde States.Itpresents to the whole family of man thequestion whether a constitutionalrepublic or democracy-a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same people-can orcannot maintain its territorial integrity against its own domestic foe.在這段話裡,林肯明確的用了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the same people的表達法,主賓意味業已明顯:of後面的thepeople,是賓的the people;相對的,by後的the people卻是主的the people,同一(same)人民,是主,也是賓;該主時主,該賓時賓。在林肯ofthe people的政治用意中,of後面的the people是賓,既為賓,自與後面的by thepeople,for the people並無強烈平行的意思,既無強烈平行的意思,把它譯為平行的形態。——如「民有」「民治」「民享」之類,就未免不妥的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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