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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疊紀(4)


  黃中國做過外役,所謂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來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務。本來這種服務是該禁子牢頭——班長做的,但班長除了手拿鑰匙外,是不大做什麼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選擇出來的囚犯,要刑期短的、無政治顧慮的。選好後,就叫他們送飯、送水、掃地、送物,並且替班長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舉一動,班長都要站在背後監視,偶爾班長會偷懶、會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趕忙聊幾句,透露一點外面的馬路新聞,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為刑期都不長,流動性比較大。寒來暑往,年復一年的,我不知「洞見」了多少外役的來去。有時候,我的確記不清他們的長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們同我說話,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後把頭橫過來看我;房裡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貼地看他們,雙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們看到的我的眼睛,是與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們的眼睛,是與地垂直的。雙方的臉再經過三十乘十五釐米的框框一過濾,在陰暗的光線下,緊張的表情中,的確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時候記不清他們的長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這些記不清裡,有一個最清楚的記憶,卻使我畢生難忘,那是一張年輕、飽滿。聰明、白白的臉,配上一對精明的眼睛,一張有毅力的嘴,出現在我的洞口,低聲同我說:「李先生,我是你的讀者,我佩服你,有什麼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興,是殺人犯……

  班長來了,再見!」

  法學家們一定蛋頭式的以為:俞中興一定是現役軍人,不然怎麼會分到軍監來呢?殊不知俞中興並非現役軍人,他只是殺人時用了槍,依這個地區的槍支過敏症,凡動槍的,不管犯什麼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亂」送軍法單位,經查明與叛亂無關後,才不起訴,改移司法單位。俞中興殺人時只用了獵槍,就犯了槍禁,就這樣的,先分到軍監來了。

  俞中興做外役時候,上下其手的機會總是有的,比如打菜時候,他會自動多打一點給我;裝水時候,他會自動把五公升水桶裝足;偶爾撿到一塊報紙,他會自動高速丟進,使我這年復一年不准看報的「中華民國公民」,多知道一點「中華民國」的消息。

  終於有一天,俞中興和我有一次長談的機會了。軍監要粉飾走廊,要俞中興做油漆匠,他做工時,要在一問間小房外面刷上一陣。當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時候,他站在梯子上,從小房的高窗向我說話,當然班長正好不在,所以我們就聊起來了。這次聊天,使我對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俞中興身體極好,長得人高馬大,他念過大學,後來討厭做書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園黑社會以足智多謀好勇鬥狠出名,結果同古永城派衝突,他和外號「閹雞」的李盛淵等,表演了轟動一時的「飛車殺人案」,殺掉古永城的大將,古永城死裡逃生,俞中興就這樣抓進來了。抓進來後,他憤憤不平,對我說:「他媽的員警真不夠朋友!」我說:「美國黑社會有一句諺語說:『千萬別同員警交朋友,因為你不曉得他什麼時候公事公辦。』這就是說,員警隨時翻臉無情的。」俞中興說:「是啊!他媽的我們幹掉了古永城他們的流氓,是等於幫了員警的忙啊!他們怎麼可以反倒抓我們!他們整天靠我們養,真他媽的太不夠朋友了!我們殺古永城他們,是『為民除害』啊!」

  我聽了,為之好笑,我說:「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興說:「我是一害啊!可是我們殺了一個,總少了一害啊!

  他媽的員警怎麼可以抓替他們辦事的人!這樣亂來,以後誰還敢『替天行道』啊!」這最後一段話,大大的震驚了我,我覺得說得真是有趣之至、說得真是含義深長。俞中興使我想到晉朝周處,「除三害」的故事。周處頓悟之後,上山殺虎、下水斬蚊,然後自己改行向善,後來做了大將,為國殉死,俞中興有除害之心,不管該不該他除,其人縱可誅,其心不可誅,這種有善念的青年,難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萬劫不復嗎?這次談話後不久,俞中興就被移送司法單位了。他從桃園龜山監獄寫了一封信給我,我因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

  後來聽說他判了無期徒刑,移送綠島隔離犯監獄,在移送前夜,被打斷肋骨多根,顯然是有意把他報廢了!我讀美國舍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寫流氓的名劇,深深感到:

  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們做人,幹乾脆脆,毫不偽君子。他們的行徑或不足取、他們的人生觀或很奇特,但他們放浪形骸、敢做敢為,的確比所謂上流社會的狗男女們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會的人,沒人敢「替天行道」,他們只是偽善而已。

  在軍法看守所見聞不少,但十九是冤獄,並且冤得令人哭笑不得。例如「傅積寬喊自己萬歲案」,就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傅積寬是「花園新城」、「中山樓」的建造人修澤蘭的丈夫,他在一公家機關做事,十月十日的上午,被派公差到總統府前面做慶祝代表,當天烈日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煩,同事開玩笑說:「老傅,等一下子蔣總統出來,喊萬歲時你敢不敢不喊『蔣總統萬歲』而改喊『傅積寬萬歲』?」傅積寬開玩笑說:「有什麼不敢,等下子喊給你看。」他說話算話,等下子真在眾口一聲喊時喊了自己萬歲,結果被比老百姓還多的治安人員發現,抓到牢裡,判了五年。他在牢裡碰到我,對我還傻笑呢!一天放封時在小院中散步,一個新來的囚犯哭哭啼啼,班長陳亞象問他判了幾年,他說:「判了十年,真冤枉啊!」班長冷笑說:「一點沒罪的,判五年;你判了十年,多少有一點罪。」傅積寬的五年,就是「非其罪也」的喊了自己萬歲,他真該羡慕「江蓋世」喲!(民進黨大員江蓋世微時寫信給我,說他的名字拼成英文,與「蔣介石」同音,按說如果江蓋世喊自己萬歲,應該不被羅織。其實不然,「蔣介石」

  三個字,也是犯禁的。)

  其實,傅積寬這種還算是幸運的,他被判罪,至少沒戴紅帽子。當時最流行的判法是給你戴紅帽子,所以如此,和檢舉匪諜可領獎金有關。有一次屠申虹開玩笑說:「我生平最大的目的是想檢舉個匪諜,領點獎金花花,我窮死了!」我說:

  「『匪諜』豈是好檢舉的!我在軍法處坐牢時候,看到不少檢舉『匪諜』的,糊裡糊塗,弄得同『匪諜』一起坐了牢!『國特』們辦案,你不知道他們心理,他們是被告甯濫毋缺、甯多毋少的。他們『聞過則喜』——聞別人的過;也『誨人不倦』——毀滅人的毀。他們辦案,覺得被告人數不足時候,就會把檢舉人一併拉進來充數,所以啊,你檢舉了『匪諜』,你可能同時也變成了『匪諜』!」屠申虹聽了,哈哈大笑。

  在檢舉「匪諜」以外,還有一種同類的檢舉,就是檢舉反動傳單、反動標語。「國特」們鼓勵檢舉這些,聲稱檢舉者有賞,不檢舉者有罰。於是,小民領命,在地上撿到了傳單,或在公廁裡看到了粉筆字,就直奔官府報告去訖,不料「國特」們收到這些,破案為難,可是不破又不成,於是乾脆就地取材,把檢舉人橫加罪名,說發傳單者即閣下、在茅房門後寫「打倒蔣××」者亦閣下,閣下以檢舉人始,以謊報人終。他領獎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戲,最後以鼻青眼腫收場。

  還有一種檢舉,是跟以上檢舉別異其趣的,以上檢舉是檢舉別人,這種檢舉卻是檢舉自己,這就是所謂「匪諜自首」。「國特」們號召「匪諜自首」,信誓旦旦,保證自首以後既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諜」,為了安全,先「自首」了,這下子麻煩大矣!因為你一「自首」,「國特」們就如獲珍寶,以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負責人,一切惟你是問。

  結果一間三不知,「國特」們於赫斯怒,遂錫閣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實」,就是雖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實實交出關係。結果閣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等。

  他領獎金你坐牢,一幕棄暗投明大戲,最後也以鼻青眼腫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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