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 |
13.三疊紀(2) | |
|
|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到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這段期間,一直關在臺北市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這段期間,一直關在景美秀朗橋下軍法看守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這段期間,一直關在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仁愛莊」)。「仁愛教育實驗所」原名「生產教育實驗所」,地點設在臺北縣土城鄉仁愛路二十三號,是把政治犯洗腦的大本營,名之為感訓,其實「仁愛」而能「實驗」,其「教育」可知矣。在感訓的歲月裡,謝聰敏和我被關在同一問房裡,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腦、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腦。洗腦是完全失敗的,他是他,我是我,我們誰都沒有改變。如果有所改變,那是變得更頑強。出獄以後,謝聰敏遠走高飛,到海外去做他的政治活動;而我呢,守死不去,在臺灣繼續依然故我,只是多寫了一百多本書掉頭給官方洗腦,以為回敬。告訴他們:你們關錯了人,我不是台獨分子,你們卻把我當成台獨分子來關。好吧,就讓你們付點代價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後,謝聰敏和我分別出獄,我對謝聰敏的看法是:把我咬進台獨案,就政治手段言,是高杆;就朋友之道言,是卑鄙,我個人對朋友之道,是很古典的,我無法接受這種為政治而犧牲朋友的卑鄙,所以出獄後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絕交狀態,沒有任何來往。一九八五年,美國全美臺灣同鄉會邀請李敖訪美,卻有化名「莊腳人」的,在《臺灣公論報》表示反對。因為「莊腳人」不是個人而是團體,是台獨聯盟欲借李敖引起爭端,煽動臺灣同鄉反對全美會主席,因此引起洪哲勝和謝聰敏的反駁。洪哲勝寫《從李敖事件看臺灣人的統戰觀》,發表在《美麗島》第二四三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謝聰敏寫《君子和而不同》,發表在《美麗島》第二四五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謝聰敏文中有這樣沉痛的話:「一個革命組織在誇耀它的偉大成就之際,也應該回顧那些被犧牲的人怎樣在黑暗中忍受他們的痛苦。李敖就是為台獨聯盟走進政治監獄的。現在全美臺灣同鄉會邀請李敖來美訪問,反對的聲音竟然來自《公論報》未曾亮出姓名的『莊腳人』。」「特務逮捕李敖,也有相當的根據。一九七0年,李敖為彭明敏教授出走事被特務跟蹤,他拍下跟蹤便衣人員的照片,附著泰源監獄政治犯名單送給國際特赦協會秘書長馬丁·恩耐爾斯。台獨聯盟獲得國際特赦協會發表的照片和名單,刊登在《臺灣青年》雜誌。在這次照片和名單刊出之前,《臺灣青年》也刊登彭明敏教授被調查局便衣人員監視的照片。特務遂斷定這些都是李敖的傑作,懷疑李敖和台獨聯盟一定暗中聯絡。一九七一年;日曆過年,有人在北上火車經過臺北延平北路平交道時散發大批傳單。傳單上說: 『歡迎外省人參加台獨,歡迎李敖參加台獨。』這就是特務對我刑求逼供,羅織『臺灣本部』,編造李敖參加台獨聯盟的根據。」「就李敖和臺灣人的關係來說,我認為臺灣人欠他的比他欠臺灣人的更多。」……謝聰敏在我和他形同絕交的狀態下,還寫公道之言,大聲疾呼臺灣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臺灣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氣度,遠非今天對李敖忘恩負義的臺灣人可比。臺灣人的每下愈況,洵可知矣! 咬我進去的不止謝聰敏,還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出獄後,跟我說:「只要有反國民黨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壯,聞之可喜。後來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獨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出獄後,他弟弟魏廷昱來看我,我說:「我被你哥哥和謝聰敏咬成台獨分子,坐在冤獄裡,心想這兩個臺灣人是最壞的臺灣人;現在我閱臺灣人已多,發現他們兩個是最好的臺灣人啦!」臺灣人的每下愈況,又可知矣! 我在坐牢時代,認識了我最難忘的一個「匪諜」——黃中國。黃中國是個怪名字,我戲稱他叫China Huang,並開玩笑說:「『黃』字在中文裡動詞用法是把事情給弄砸了,你這黃中國,是把中國給弄砸了,憑你這名字,你就該坐牢!」我第一次見到他在軍法處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學生鬧絕食,我聽到走廊上一個山東口音的人在罵他,說:「年紀輕輕的,就找死啊!就要餓死自己啊!你笨蛋!」我從牆上窺視孔看過去,看到的就是黃中國。黃中國五十多歲,是一個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稱第一。他皮膚粗糙、面目黧黑、傻不雞雞的。他那時新任外役,每天替我們押房中的送飯送水。送水是用塑膠水桶,每房一個,他用一根粗麻繩,在飯後把水桶一個個串起來帶走。串水桶的時候。空桶相碰,通通作響,我們就知道是他來了。坐牢的人聽覺都非常敏銳,敏銳到可以聽出牢門一開,開的是第幾號房或大概第幾號房。這種生存能力的離奇,沒坐過牢的人是難以想像的。黃中國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為案子很小,又沒有共犯,就被調出來做外役。外役是囚犯們最羡慕的工作,因為他們住的牢房房門白天不鎖,他們可以在走廊或院裡走動、可以抽煙、可以看到家屬送菜時包菜的有油的報紙、可以趁班長不在時同別人偷著講話……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簡單,黃中國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從二月住到七月,在袁耀權被判無期調走後,就一人獨居。七月裡修房子,我改調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積率」五人,但我親眼見過關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後,改關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國龍(輔仁大學學生)和高時運(高山族縣議員,我開玩笑,說他的名字讀起來像「狗屎運」)。李國龍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時運與世無爭(至少與平地人無爭),由我做龍頭老大,三人相依為命,倒也痛快。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忽然外面哭聲大作,遠遠地聽到一個人連哭帶喊,漸漸過來,中間還夾著腳鐐拖地之聲。不料到了我們房門口,忽然房門大開,一個大漢,滿面淚水、滿身汗水、上身赤條條、下體只穿內褲、掛著腳鐐,被監獄官和馬士官長一擁而入。大漢不是別人,就是黃中國!黃中國一進房就大喊:「李先生啊! 什麼案子嘛!他們判我死刑啊!」聲音發自山東男低音的一種嘶喊與絕望,令人悲憤、令人同情。馬士官長向我說:「李先生,我們老鄉情緒不穩定,我們不得不偏勞你照顧他,代他寫個狀子。」隨即對黃中國說:「你別擔心啦!有李先生照顧你,給你寫狀子,包你無罪回家。戴幾天腳鐐,不算什麼。」 黃中國聽了,突然雙膝跪倒,噗通噗通向我磕起頭來,大喊: 「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趕忙將他扶起來,弄得身上都是他的淚和汗。我安慰他,說:「不要擔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沒問題。」就這樣的,折騰了兩三個小時,黃中國情緒稍微平靜。晚飯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開吃了,黃中國忽然從行李裡掏出五條雞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吃一驚!黃中國分了兩條給我,李國龍、高時運各一條,他自己一條,就大吃起來,了無異狀。飯後我向李國龍偷偷說: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