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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彭屍紀(5)


  我又寫道:

  彭老師文中指出「危險而無理智的『中國情結』」是錯誤的,這話反面解釋,「安全而理智的『臺灣情結』」,自是可行的。不過,依我的先知水準,(別忘了我也是先知!)我始終看不出來一中一台有可行性,一中一台論者三十年來,從未提出任何論證(理智的論證)證明如何達成一中一台、如何抵抗大陸,讓他們放開黑手,讓臺灣去一台。有起碼常識的人都能清楚知道大陸絕對有「犯台」的能力、都能清楚知道美國人不可靠,何況通達世情、通達國際大勢的國際法權威彭老師及其門徒?雖然如此通達,卻還高唱一中一台——只有空頭主張、全無具體辦法的一中一台,這不是好夢又是什麼?這種一廂情願(wishfulthinking)的思考模式,施之于販夫走卒匹夫匹婦,猶可說也;施之于臺灣人的先知,不可說也!

  什麼是一廂情願?凡是提不出具體辦法的號召,都屬之。

  彭老師大作指摘「當局」不肯「以臺灣名義重新申請加入聯合國」,試問一旦彭老師成了「當局」,你能如願以償加入嗎?

  加入聯合國,「共匪」不亡,絕無可能,這是起碼常識,彭老師太清楚了、太清楚了。別人可以一廂情願打如意算盤以意淫聯合國(其模式,與國民黨意淫大陸——「反攻大陸」完全如出一轍),但是,彭老師怎可如此?這種「危險而無理智」,氾濫成災,遂有「總統直選」等見諸彭老師大作,總統直選會帶來獨裁穹混亂,這也是政治學常識,別人爭權奪利可以這樣兒戲,前臺大政治系主任怎可如此?

  彭老師說「臺灣當局數年來一些政策確在沿著我們曾經提倡的大方向進行著」,只是太慢。但是,縱太慢,也似有進境,可是,二十年後的王位先知本人呢?)十年來的進境又在哪衛?難道進境只在「總統直選」一類麼?易蔔生(Ibsen)一八八二年寫《人民公敵》(An Enemy of the People),寫那當時飽受打擊的先知,後來易蔔生自道,說當人民在十年後腳步跟卜先知的時候,光知自己又超出了人民十年。彭老師啊、聰敏啊、廷朝啊,你們超出的,又在哪裡?

  三十年前,你們是先知;三十年後,你們跟他們當然有不同,但不同又有多少?當人民跟先知人云亦云,先知墮入魔道自說自話的時候,這就未免太對不起當年的自己了。

  最後我說:

  你們是我共患難的朋友,素知我為人,我可以容忍朋友的無情,但不容忍朋友的大錯誤——大是大非上的錯誤。因此,雖然我與彭老師漸行漸遠、與廷朝形同隔世,我仍忍不住要寫這封信向你們進言。天下能被彭老師虛心受言的人,恐怕也不多了,我敢說我是最後的一位。印度詩人說感謝光明但別忘了在黑暗中執燈的朋友。——我久曆人間冷暖,我從黑暗中來,也將回歸黑暗而去,我不奢求別人的感謝,但不希望與我同行過的老朋友在光明中目為之眩。該說的話,總歸還是不免一說。先「自救」方足以言「臺灣自救」你們三位先知,三十年後難道全無「自救」之處嗎?我真的不信啊!

  信發出後,彭明敏、魏廷朝全無回音,理都不理;謝聰敏來電話,大意說老彭說政治是要奪權的,你李敖談那麼多是非幹嘛!我說知識份子不談是非只搞權力,是你們最大的墮落,我真為大家悲哀。

  這封信寫了我最後的勸告——三十年後最後的勸告,我知道彭明敏是執迷不悟了。他永遠不再是三十年前還有靈光、清氣與理想的「脫俗」彭明敏了。

  談起我這封信的三位收件人,我認為謝聰敏最識大體,他在牢裡誣攀李敖是台獨,為人卑鄙,但出獄後,在彭明敏等台獨分子恩將仇報,在海外發行攻擊李敖雜誌之際,曾挺身而出,寫文點破:「就李敖和臺灣人的關係來說,我認為臺灣人欠他的比他欠臺灣人的更多。」這是謝聰敏的公道處,他在誠惶誠恐中,仍不忘仗義執言;至於魏廷朝,他和我私交極深,我不在家的時候,他可以替我看家,可見我對他的信任。

  以他跟我的深交,在牢裡誣攀我是台獨,我想他內疚最深。他出獄後只和葉菊蘭、謝聰敏來看過我一次,從此形同隔世,三年五載,才見上一面,吃一頓飯,不過有重要的事,他還是認為非李敖莫辦,我的回憶錄出版後,他還來找我寫一封信給台大法學院院長許介鱗檢舉台大弊案,並說這是許介鱗的意思。我奇怪,問他為什麼這樣處理,他說許介鱗認為由李敖出面檢舉,收信人可挾李敖自重,才好下手清除弊案。我為之失笑,我說你用我口氣寫來,我簽名好了。他欣然照辦。

  至於彭明敏,就複雜得多,他從回臺灣後,在應付李敖上面,可謂盤盤皆錯,並且一誤再誤。更不幸的,是他又節外生枝,引發出一個爆破點。事情是這樣的:遠流出版公司老闆王榮文送了他出版的《彭明敏看臺灣》等書給我,其中收有「原載於《中國時報》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四日」的一篇。「卜大中專訪」——《為畢生理想再盡心力》一文,是專訪彭明敏的。

  該書第三十五頁有這樣的對話:

  問:你對省籍糾紛有何看法?

  彭:我認為情形已經不嚴重了,以後會更加和緩。我早年提出的「臺灣自救運動宣言」當中,就主張臺灣人與外省人一體合作,共建臺灣。但是我被拘禁之後,政府對軍公教各方面說明的時候,故意隱去這一段,反而誣稱我提倡殺盡外省人,用以分化省籍之間的感情。我贊佩的人當中有提攜我的外省籍師長,如胡適先生、薩孟武先生、傅斯年先生等等。也有外省籍好友,這說明我絕不是一個狹隘的省籍主義者,臺灣不能分成本省外省兩個族群互鬥,那只會帶來災難,應該合作才是。我也同意在政黨比例代表中有某種比例的大陸籍國會代表,但比例必須合理,產生方式也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礎,這樣能使外省人有安全感。

  我一看之下,為之一震。因為「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四日」的《中國時報》原文,並不如此。原文在「我贊佩的人當中有提攜我的外省籍師長,如胡適先生、薩孟武先生、傅斯年先生等等,也有外省籍好友」和「這說明我絕不是一個狹隘的省籍主義者」之間,明明有九個字,被彭明敏暗中刪掉了,這九個字是:

  包括反對台獨的李敖。

  明明《中國時報》當天的原文有這九字真言,卻在《彭明敏看臺灣》一書中給刪掉了,這是什麼意思呢?我的看法有二:

  第一、他是越王勾踐型的寡情人物,是「可與同患,難與處安」(可以共患難,不可以共安樂)的人,在「臺灣人出頭天」的時代到來以後,李敖的利用價值已近於零,所以對李敖要敬而遠之;第二、由於李敖有一定的影響力,又反對台獨,而他們當年又誣陷李敖是台獨,使李敖家破人散、冤獄纏身、飽受刑求、坐牢多年,他們對李敖的定位、跟李敖的關係變得十分複雜,造成他們內疚和不便,因此但願漸行漸遠,力謀「脫身」,以策安全。不過,李敖待朋友雖然寬厚,卻非易與之輩,你對他過分不起,他極為難纏。而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三位,「脫身」之道,隨其智愚,各有不同。李敖拜他們三位之賜,坐了大牢,出獄以後,謝聰敏、魏廷朝至今尚能與李敖馬馬虎虎相處不被反目,而彭明敏卻獨獨不能,原因何在?一言以蔽之,彭明敏的一誤再誤使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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