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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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談到文星時代我與梁實秋的交往,也數落了他的不是,不過,梁實秋有一事,最令我感佩感恩,就是他還有老輩的那種主動推薦人才的氣度。自我被陶希聖請出文獻會後,梁實秋認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沒告訴我,就秘密寫信「中央研究院」王世傑院長、歷史語言研究所李濟所長。對李濟說來,其實這是有點難堪的事,因為李敖是他學生,自己學生自己都不能賞識,還要勞動校外的與李敖非親非故的梁實秋推薦,這不是有眼無珠嗎?儘管梁實秋甘冒不匙,推薦了李敖,王世傑、李濟他們,還是拒絕了。這一拒絕內幕,多年後我才完整瞭解。一九九0年三月,「中央研究院」院長吳大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長張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傑日記》全十冊,其中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全天只記一件事,內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書店應所刊《蔣廷黻選集》,對余被免總統府秘書長(民國四十二年十二月)與簽訂中蘇條約兩事,做侮辱性抨擊。中央黨部穀鳳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訴其誣毀。餘殊不願給此等人以出鋒頭之機會。惟餘對此兩事為避免牽涉他人過失之故,迄未發佈文字,抑或是餘之過。李敖為台大畢業生,有才華而品行不端,梁實秋於五十二年五月曾推薦於中研院史語所,李濟之以其行為不正,不願收納,餘遂拒絕之。彼即因此懷恨。 這日記一開頭說「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後語不對前言的話。 因為這種語氣,好像他王世傑以前不知道「李敖」似的,事實上,早在一九六三年九月十日的日記中,他就有這樣的話: 台大畢業生李敖甚有才華,與胡秋原涉訟(彼此均以誹謗為訴由)。余頗欲成全李敖學業,勸彼等中止訴訟,但似不能說服胡秋原。 可見王世傑早知李敖是誰,兩年後竟用這種語氣寫日記,顯然別有居心。當時「中央研究院」不接受梁實秋的推薦,真正的原因明明怕立法委員胡秋原等人,但卻假託出一個李敖人品上的理由,這是最高學術機關負責人不該有的懦怯,也恰恰反證了人品上出了問題的,原來是他們自己。他們在人品上既未能堅持道德勇氣、也未能維護學術尊嚴,甚至起碼的知人論事的求真態度,都出了問題。例如他們假託出所謂李敖「品行不端」、「行為不正」,就是毫無根據的。當時是一九六三年,上距我台大畢業當兵退伍才兩年,我還是台大歷史研究所學生的身份,為了貼補研究生公費的不足,在開國文獻會做「雇員」,每月賺一千元。試問這樣一個單純的二十多歲的青年人,究竟有何赫赫履歷如王世傑、李濟者,可有在人間上下其手,施展所謂「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機會?這樣一個青年人,既未有機會如王世傑之賣國、蒙混舞弊,亦未有機會如李濟之奪權、占著學術茅坑不拉屎,而王世傑、李濟諸公卻如此暗中對一青年誣指如此,還口口聲聲在提拔青年人才——有人才不提拔不說,反倒倒打一耙,這種年高德助的作風,未免太菜了吧?因為姚從吾告訴我李濟的造謠,我對李濟的心態,有了研究的興趣。李濟在他的時代裡,是一個夠格的學者,但在夠格的學者以外,若說他對推動學術研究、培養學術人才一面有大功,就沒道理。李濟三十一歲起就做學閥,八十四歲才在武俠小說中死去。他壟斷學術,自己不研究也不給別人機會,「安陽發掘報告」有始無終,「中國上古史」計畫拖延不做,都是顯例(連王世傑自己,都在日記中一再表示對李濟及許悼雲不滿,指他們不依約做事)。胡適做「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館外面的假山工程,承包價錢十一萬,李濟包庇的親信貪污兩萬被查出,李濟攔住,不准送法院。胡適死後,李濟代理院長,逼走調查貪污案的總幹事,將大事化無。另外,李濟一邊拿台大系主任薪水,住台大豪華宿舍;一邊由「中央研究院」供應車與車夫、工友等等,完全不知體統為何物……以上諸多「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治學做事如彼,也足令我們會心了! 《王世傑日記》中說李敖因被拒絕,「彼即因此懷恨」,而在《蔣廷黻選集》書中對他做「侮辱性抨擊」。其實,王世傑該不該受公評,根本跟批評者的愛惜毫不相干,相干的只是批評的內容是否正確。我在一九六五年寫《(蔣廷敝選集) 序》裡說:王世傑賣國、賣了外蒙古,這種史論,其實只不過是歷史學家論定歷史功罪的普通公論,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可是,賣國者王世傑不知反省自愧,反倒在幕後通過陳雪屏、黃少谷,向蕭同茲施壓力,要求刪去李敖的序,這一幕後作業,在《王世傑日記》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一月九日、三月九日中,都一一曝光。三月九日日記中他寫:「文星書店蕭同茲,將其《蔣廷黻選集》內李敖序文(攻擊我和李濟之)削去,改裝送閱。」就是指此。起先,我為爸爸遺著《中國文學史》寫的序,因涉及李濟兒子「潛返大陸」,被調查局暗中壓迫文星書店刪除該序,方能上市。那一次李濟是否暗中勾結調查局做手腳,不得而知;但這一次刪除我為《蔣廷黻選集》寫的序,則全是王世傑暗中勾結陳雪屏、黃少谷、蕭同茲諸國民黨大員做手腳,所幹出來鉗制言論自由的好事!《王世傑日記》還透露出「中央黨部穀鳳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訴其誣毀」,可見國民黨中央黨部自秘書長谷鳳翔以下,都計畫假王世傑之手,陷害李敖。只是王世傑心虛,不敢使事情鬧大而已。按說王世傑以黨派立場、以湖北佬的狹隘心胸,在日、己中誣謗立場不同之人,並不稀奇。例如在日記中,他罵趙元任「無恥」、罵楊振寧「無恥」、罵陳省身「無恥,,、罵牛滿江「無恥」、罵張捷遷「無恥」、罵任之恭「無恥」罵何炳棣「無恥」(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如今罵到李敖,被罵程度且不及以上院士七賢,按說大可一笑置之,一併聽其妄言可也。但我李敖豈是這麼好說話的,所以我要寫出來,誅奸宄於既死、斥無恥於身亡。無恥的王世傑生前死後,欺人太甚,苛於誣人、疏於察己,包括他自己那真正「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兒子王次五在內。王次五即王德勵,其「行為不檢,尤其好賭」,明見於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四日《王世傑日記》;其「涉嫌人頭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賭博,虧欠不少」,明見於一九六年三月六日《中央日報》,與三月九日《征信新聞報》。當然,由於王世傑的顯赫,從臺北市稅捐稽征處主任、到基隆市稅捐處長、到臺灣銀行專員,都不因「品行不端」、「行為不檢」,而照做不誤。至於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傑用公款照拂,王世傑在「中央研究院」院長任內,曾親批兩張便條,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二千元。世傑。一九六四、一、三。」另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八百元。世傑。一九六四、十、十二。」這樣子把公家的特別費一再給自己兒媳婦的「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辦公做人如彼,入於無恥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傑如此無恥,居然還有人無恥地捧他,此人即許倬雲。許倬雲是最善於諂媚權貴的一個怪胎,凡是看過他寫《尋真理的李濟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不難看出他多麼會拍權貴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認識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許倬雲。我主持文星時,許倬雲巴結我,十分賣力。但為了我寫文章批評他的主子李濟、沈剛伯(台大文學院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五日,他約我和蕭孟能、余光中去他家。為了他行動不便,我同意去了。這天我有簡略日記如下: 一、南港來的消息:李濟讀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吳相湘家,沈剛伯托他轉告我:「在過去,我沒說過李敖什麼壞話,雖然我也沒幫他什麼忙;從此以後,我也不會說他什麼壞話,當然我也不會幫他什麼忙。」孫德中在座,對我說台大文學院,在臺灣還算是好的。我說,正因為文學院在臺灣有領導地位,所以我們該更要求它有生氣。 三、夜在許倬雲家,互惡聲相向,光中在座,頗勸慰。 四、晚與孟能決定,拒與李濟晤面。 許倬雲那晚想在我面前充老大,結果不歡而散,為他始料所未及。後來他寫了一封信給「敖兄」,以幫我出國為餌,意圖修好,我懶得理他,因為他信中提到的洋教授,在研究胡適上,其實連做我助教都不配!我才不屑跟這些華洋學人打交道呢!過了三年,因為他又來流言又來媚眼,我有一信給他,其中說: ……現在你做了歷史系主任,算是你馬屁到家。不過你總該知道,亂來是不行的。南港你的女秘書藍小姐,已被你逼婚下海做舞女,我特別去訪問她,她口中你的劣跡,還多著呢!我都做成了筆錄。你去台大,又不自檢束,居然整天接送居浩然的女兒,招搖校內外,成何體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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