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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星火紀(1)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是火首,誰敢當前

  我在一九六一年八月十八日考進台大歷史研究所,苦於生計,由姚從吾、吳相湘兩位老師之介,進了羅家倫、陶希聖主持的「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做臨時雇員,每月一千元,幫忙找開國文獻,但不撰寫什麼。羅家倫是五四風雲人物,跟我長談了一次,印象最深的是外傳他「一身豬熊狗」,見之果然,長得真是又怪又醜,更糟的是他的聲帶,此公聲帶有異,發音沙沙作響,好像公火鴨似的,他大誇我的文章多sharp,念出sharp這個字,因有sh的音,更是沙沙,非常好笑。其實他也可以sharp啊!可惜他整天做官、辦黨、寫毛筆字,所以一點也沒當年五囚的影子了。我後來寫《胡適評傳》時,向他主持的國民黨黨史會借《競業旬報》,他同意了,但要我不可透露來源,其畏首畏尾心態,有如是者!陶希聖做過汪精衛的宣傳部長,以漢好名,為人陰險外露,他拉攏我入國民黨不成,最後把我請走了,請走後還寫文章罵我,實在卑鄙。我被陶希聖請走後,另一國民黨大員張其陶對人說:「人棄我取,我想請李敖到我這邊來。」當有人轉達這一好意後,我表示:「我已經後悔去陶希聖那邊了,我再也不要跟他們有任何干係了。」雖然此事息於未萌,我也從不認識張其昀,也沒見過此人,我倒覺得他不無知人之量。

  我進文獻會時,已投稿《文星》;到文獻會後,與文星關係愈來愈近;離文獻會後,索性全部文星了。跟文星合作,首先改變了我的「經濟結構」,當文星老闆蕭孟能把第一批寫書稿賞一萬元交到我手的時候,我真是開了洋葷——我有生以來,從來手中沒有握過這麼大的數目,當然我看過一萬塊錢是什麼模樣,但那是在銀行,錢是別人的,這回可是自己的,感覺完全不同。與文星合作,雖然最後成為「魔鬼終結者」,但不論自己怎麼「聲名狼藉」、怎麼得、怎麼失,在經濟上,我卻從此走向「有一點錢」的不歸路,我終於逐漸擺脫了窮困的歲月,「一錢難倒英雄漢」的日子,對我終於遠去。文星結束時,我有了一戶三十二坪的公寓房子,這是我生命中的大事,——從二十六歲時還向朋友李士振借錢二百二十元付房租做房客,到三十歲時遷人自己價值十二萬的「國泰信義公寓」做寓公,當然對我是大事。我心裡至今感謝蕭孟能,雖然這是我勞心勞力冒險犯難所應得,但有此機緣,不能不說和他有關。一一笑以蔽之:恩怨情仇何足數,能數的,起自一萬元最具體了。

  這一「國泰信義公寓」,是囚樓公寓的頂樓,總價十二萬,六萬元付現進門,余六萬元分期付款。我這戶東面兩戶是文星資料室、西面一戶由陸嘯鍘買到,四戶相通,在起造過程中,我發現房子蓋得不老實,偷工減兩、面積也不足,我單槍匹馬,跑到國泰建設公司去理論。它的老闆蔡萬霖親自出來,很傲慢地向我威脅說:「李先生,你知道我們蔡家兄弟是什麼出身的?」我說:「你們是流氓出身的。」他聽了我這種單刀直入的口氣,嚇了一跳。我接著說「蔡先生,你知道我李某人是什麼出身的?告訴你,我也是流氓出身的。不過我會寫字,你不會,要不要打官司、上報紙,你看著辦吧!」蔡萬霖不愧是聰明的土蛋,他識時務,文刻屈服了,賠錢謝罪了事。他之有今天,富而好「李」而不好訟,自是原因之一。這土蛋當年沒今天這麼胖,今天純粹已是腦滿腸肥兼滿腦肥腸的傢伙了。這土蛋變成世界十大富翁之一後,深居簡出,住在我的隔鄰大樓「霖圓大廈」,警衛森嚴,有一夭我在京兆尹吃飯,「霖圓大廈」豪門突開,我遙望對面蔡萬霖家過年大張紅慢,上寫「金玉滿堂」四字,覺得好笑。《老子》書中說: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當然土蛋蔡萬霖是不懂這段古書的。蔡土蛋不懂古書,卻懂顛覆三民主義,且和孫中山好有一比。孫中山做欽命要犯時,清政府按照慣例,把他的姓名更改以醜化他,在公文書上,「孫文」變成了「孫汶」;蔡萬霖做一代財閥前,土蛋按照迷信,把他的姓名更改以美化自己,在公文書上,「蔡萬林」變成了「蔡萬霖」。兩人不同的是,前者加水、後者加雨而已。孫中山講三民主義,發明土地「漲價歸公」之說,自以為得意。但這種閉門造車、一廂情願的主義,其實是沒有可行性的,因為「漲價歸公」要能實行,乃以土地有無移轉為要件,若土地根本沒買賣,則對有買賣者而言,即為不公;若對沒買賣者抽稅,則因根本沒買賣而增加負擔、因根本未獲漲價所得而增加稅捐,又是不公。可見沒那麼容易!如今國民黨偽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大財閥炒作房地產獲取暴利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們逃稅,而是政府課不到他們的稅,因為他們買到土地以後根本就不賣,所以土地增值稅也就無從課起,「漲價歸公」也就徒呼負負!土蛋蔡萬霖已經闊到不賣房子只租房子了,孫中山想得到嗎?多可憐呀,會做夢的革命家!做了半天夢,加雨的,打倒加水的。孫中山被蔡萬霖打倒,我卻打倒過蔡萬霖,只是小規模的一次而已。而在顛覆三民主義上,他和我卻有志一同。雖然各搞各的,卻正巧殊途同歸,亦足發噱也。

  一九六一年六月一日,共產黨出身的謝然之接任國民黨第四組主任。在他接任後五個月,同年十一月一日,我在《文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從此興風作浪,使國民黨怒形於色、謝然之喜上眉梢。國民黨怒的是,李敖從文化思想上挖它的老根;謝然之喜的是,又有一票封殺的大買賣可做矣。在謝然之的帶頭媒孽下,《文星》處境日漸惡化。拖到一九六五年十一月,正好發生了謝然之與余紀忠公開衝突事件,余紀忠在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征信新聞報》(《中國時報》前身)上,以社論《黨紀國法不容誣陷忠良——請謝然之交出證據來!》為題,質問這個國民黨「敗類」,我索性「趁火打劫」,一方面請蕭孟能去找余紀忠,取得聯合作戰共識;一方面以《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一文,用矛盾戰法,引蔣介石言論以諷謝然之。十二月四日,《中央日報》登出《中央四組與征信新聞報雙方表示誤會冰釋》。後來余紀忠向蕭盂能抱怨,說你們出手這麼重,可不太好。同時十二月三日的《公論報》上以短論評論,說:「有兄弟兩人,因細故誤會,偶爾失和。做鄰居的人,應該善意規勸,使他們重修;日好。絕不可以大唱『反調,,推波助瀾。」我看了一笑,心裡想:一點也沒錯啊,他們是「兄弟」,我們是外人,說得可真好!我寫《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一文,表面上,是抨擊國民黨中央黨部第四組主任謝然之的作風,事實上,只是。、為例,,以概其餘,隱指國民黨總裁言行不一,未按憲法規定,把黨部自司法界和軍隊中撤出。這篇文章構成了《文星》被消滅的最後條件,殺身之禍也就立竿見影了。殺身之禍是那年十二月問籌印《文星》第九十九期時發生的。第九十九期預定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出版,可是十二月十五日,警務處轉下警總(54)訓喚字第八七0六號代電查禁《文星》第九十八期;二十五日,又發生了情況,臺北市警察局五分局(中山分局前身)的警員直撲中山北路一段六十六號清水商行印刷工廠,收扣了部分稿件。二十七日,由市長高玉樹出面做狗腿,下達了停刊一年的命令。一年以後,謝然之主持的第四組秘密行文給蕭同茲,不准復刊,《文星》雜誌從此便進入歷史了。在澳洲的居浩然看了我這篇殺身之作後,寫信來,責怪這篇文章好像在「清君側」,其實仔細看去,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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